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潘汉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6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 字体: 分享到:

剑府人发〔202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

潘汉军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三年);

罗国宝为县司法局副局长;

何建国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郭玉奎为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副局长;

母映博为县审计局副局长;

何军海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超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梁登松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  霞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免去:

张永钦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新强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大波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张  珩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孙红军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  霞的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刘三永的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县商贸合作中心主任职务;

杜跃全的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左燕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郭子清的县审计局副局长、县财政监督检查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