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26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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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5号)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150.34万元(中央资金11875万元、省级资金15886万元),其中含川财农〔2020〕164号提前下达中央资金11875万元和川财农〔2021〕7号下达省级资金100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资金来源

资金下达

资金类型

金额小计(万元)

中央

省级

合计

28150.34

12264.34

15886


1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

27362

11576

15786

见附表

2

以工代赈资金

688.34

688.34


见附表

3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100.00


100.00

见附表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人:魏静

联系电话:6601878

附件:剑阁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安排表

剑阁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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