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硕民裕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31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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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硕民裕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剑阁县硕民裕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1、项目名称:剑阁县硕民裕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

2、建设地点:剑阁县普安镇长春村三组

3、建设单位:剑阁县硕民裕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4、项目概况:项目占地总面积约7322平方米,建设生猪养殖场;其中管理房占地面积约163平方米;养殖圈舍占地面积约4800平方米;年存栏生猪4600头,出栏9200头。

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①建设单位:剑阁县硕民裕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及电话:朱总 13541849979

②评价单位:四川德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1栋

联系人及电话:苟经理 17369100019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评价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同时欢迎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7、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也可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址进行相关信息查询或反馈。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反馈时限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1:剑阁县硕民裕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剑阁县硕民裕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公众意见表



四川德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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