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三新”协同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21-09-01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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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挖掘新常态。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按照“3+X”模式,对各乡镇编制进行相适应动态调整。建立完善机构编制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镇机关事业单位评估、调研,对发现机构编制不相适内容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以“加减法”的模式,真正做到有增有减。

(2)资源整合新机制。积极支持各乡镇统筹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重点加强乡镇自然资源、村镇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机构范围内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加强派出(驻)机构管理考核,健全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派出机构定期向乡镇党委报告工作制度、乡镇评议县级部门制度,赋予乡镇对派出(驻)机构一定任免建议、人员考核、公用经费审批、绩效奖金分配等管理权限。

(3)制度保障新态势。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用编进人计划核准等一系列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将乡镇职责归类划分为党政综合、基层党建、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社会治理、便民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整合乡镇行政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和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力量,建立乡镇吹哨,部门报道工作联动机制,推动乡镇机构力量“平台化”、管理“扁平化”、人员“多岗化”,逐步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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