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剑阁农特产品市场拓展,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剑阁县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适应形势任务变化,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推动区域协同发展,补齐商贸流通短板,加强农产品市场拓展,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剑阁县东西协作农产品营销体系拓展项目。
(二)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
(三)项目实施内容:对在东部地区、成渝双城经济圈开展剑阁农产品市场拓展(含在杭州、成都、重庆三城市主城区建设剑阁农特产品直营店)的单位给予补贴。
(四)项目资金来源:东西协作项目资金。
三、项目实施安排
主要内容:制定剑阁县东西协作农产品营销体系拓展奖补实施细则,对在东部地区、成渝双城经济圈开展剑阁农产品市场拓展的企业给予补贴,支持农产品线上线下宣传、品牌打造、包装升级、专营店建设、大型超市入驻、远程物流等,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在杭州、重庆、成都三城市主城区建设农产品直营店,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项目实施期内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提高剑阁农产品知名度。
实施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1月
资金总额:200万元
责任单位: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四、项目实施主体及方式
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为东西协作农产品营销体系拓展项目实施单位,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和监管,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协助实施。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按照本实施方案、东西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确定项目具体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可申请剑阁县东西协作农产品营销体系拓展奖补(申请资料见附件2、附件3)。
五、保障措施
成立由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局长贾金恒任组长,副局长侯军、商贸合作中心副主任何伟林任副组长,商贸合作中心电子商务服务股、市场体系建设服务股、市场运行监测服务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推进和质量,定期开展项目督查。
附件:1.剑阁县东西协作农产品营销体系拓展奖补实施细则
2.剑阁县东西协作农产品营销体系拓展奖补申请表
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1年9月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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