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汇科牧业育肥猪场建设项目经剑阁县发改局同意变更为剑阁县开封马灯育肥猪场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103-510823-04-01-7133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剑阁县开封马灯育肥猪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以便了解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建议和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纸质报告查阅方式及途经:可前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马灯村八组联系王先生查询;电子文本查阅方式及途径:附件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及关注本项目的公众。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当面递交函件、面谈等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781621133。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马灯村八组。
邮政编码:628314。
电子邮箱:429020869@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下载
附件1:公众参与意见表
2:剑阁县开封马灯育肥猪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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