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砂石保供稳价十条” 防汛抢险等应急用砂石实行专砂专用

发布日期:2021-09-14    浏览量:次    来源:四川日报   
【 字体: 分享到:

●对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机制砂石企业,应按规定建设铁路专用线

●针对防汛抢险等应急用砂石,建立应急机制,实行专砂专用,由地方政府统筹启动应急保供工作

9月6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四川省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通报砂石市场供需、价格运行及重点项目用砂保障等情况,分析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砂石有效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事关重大项目能否顺利推进实施,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合作,确保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有效运行,努力推动《四川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四川省进一步做好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十项措施》落地见效。

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做好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十项措施》的通知,切实保障全省砂石市场供应。

加强砂石产能科学布局方面,重点在绵阳、德阳、乐山、雅安等资源富集地区,合理布局区域性机制砂石保障基地。开展河道砂石资源勘查评价,在满足河道防洪、生态、通航安全前提下,实现采砂规划应编尽编、快编快审。

加快释放砂石现有产能方面,加快推动在建砂石企业尽快投产、达产;鼓励各类企业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实施兼并重组;提升砂石企业生产经营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主导的河道砂石统一经营管理模式。

有序提升砂石新增产能方面,加快重点项目周边砂石采矿权出让进度;将骨干机制砂石项目纳入全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范围;支持机制砂石龙头企业建设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培育发展采运销一体化运营的河道砂石骨干企业。

积极拓宽砂源供应渠道方面,在经批准的工程施工范围内及施工期间合法采挖的砂石,不办理采矿许可证;河道内清淤疏浚和建设类工程所产生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剩余部分应编制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处置。

进一步降低砂石运输成本方面,引导砂石货源运输方式“公转铁”,发挥铁路运输大通道作用,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对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机制砂石企业,应按规定建设铁路专用线。

持续做好砂石供需衔接方面,建立全省砂石生产企业目录清单,统计产能、产量等信息,动态管理,在省政府网站定期发布;定期监测分析并发布砂石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梳理公布省重点项目名单,做好省重点项目建设用砂需求统计。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方面,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落实重大事项。

强化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方面,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地方定期发布砂石市场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方面,适时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砂石溯源制度,支持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推进成立四川省砂石行业协会;开展砂石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压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方面,针对防汛抢险等应急用砂石,建立应急机制,实行专砂专用,由地方政府统筹启动应急保供工作。(记者 李欣忆)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