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十不”

发布日期:2021-09-2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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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损坏公物、折踏花草;


不乱贴乱画、乱丢乱吐;


不强闯红灯、乱穿马路;


不乱停乱放、乱摆摊点;


不拥挤喧哗、争抢座位;


不言行粗陋、袒胸露背;


不铺张浪费、大操大办;


不违章养犬、放纵宠物;


不围观起哄、打架斗殴;


不迷信赌博、沾黄染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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