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国新办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残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我国保障残疾人权益,帮扶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美好生活的相关情况。
“国家始终将残疾人权益保障与社会发展相结合,保障残疾人在事实上享有各种权利。”中国残联副主席、副理事长程凯说,“十三五”时期,残疾人生存权得到稳定保障,107.5万残疾人得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000多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200多万困难残疾人领取生活补贴,1400多万重度残疾人得到护理补贴;残疾人发展权得到更好实现,新增城乡就业残疾人180.8万人,越来越多残疾人通过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等多种形式,实现就业增收;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民法典等20多部法律法规,规定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内容,基层残疾人组织日益规范。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出行和融入社会生活的重要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人刘李峰介绍,目前正在组织编制《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同时督导各方依法依规落实责任,确保新建建筑、公共设施符合无障碍建设的要求,既有建筑、公共设施的改造因地制宜落实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
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帮助残疾人增收致富、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和梦想的重要途径。“2020年持证残疾人新增就业38万人,残疾人就业规模达862万人,面向残疾人开展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40余万人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运东来说,近年来,积极实施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善残疾人公共就业服务多元化供给体系,加强对残疾人用人单位的工作指导,依法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朱东斌介绍,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不断加大政策、资金、项目对特殊教育的倾斜,努力使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在学段上,继续夯实巩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普及成果,同时加快向学前和高中以上阶段延伸。在类别上,在继续办好视力听力智力等残疾儿童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关爱。”
“‘十四五’时期,将把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残疾人特别是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的民生保障作为首要任务。还将从八个方面完善残疾人权利保障机制,包括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加快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促进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协同发展,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能力等。”程凯说。(记者 易舒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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