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1-10-08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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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7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王仕雄受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范为民委托,主持召开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王仕雄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文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视频会议,碳达峰碳中和市县工作推进会议,《广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两会”暨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文章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党史中汲取经验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充分利用“周三夜学”“农民夜校”等学习机会,进一步扩大学习范围,确保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原汁原味学习。要丰富学习形式,充分开展学习讨论、心得交流,确保学习走深走实。要结合工作实践,切实把学习成效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深刻认识审计整改的重大意义,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学深学透,把问题找深找实,把整改落细落实,确保党中央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压实责任、真改实改,细化举措、强化检查,认真履行审计整改责任,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全面不放过、问题不销号不放过,确保审计查出问题能如期、真实、准确、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县审计局负责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台账,紧盯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从专业的角度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审计整改工作严肃性。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高度重视,积极、主动、耐心地做好接受政府采购专项审计相关工作。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把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能耗“双控”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县发改局、县经信科局、剑阁经济开发区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排查统计工作,全面摸清我县高能耗企业、项目情况,建立完善“两高”项目动态清单和重点用能项目库,分行业采取监管措施,全力抓好能耗强度降低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县发改局、县经信科局、县商务经合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剑阁经济开发区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要严把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准入关口,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风险预警和形势研判,坚决遏制招引“两高”项目落地。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两会”暨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县安办负责,迅速制定责任分工方案,于9月18日前印发至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中秋、国庆期间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报审后加快推进落实。各乡镇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迅速整改到位;县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特别是十二个领域牵头部门要组织开展深入的排查检查,并指导各乡镇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闭环工作;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要结合分管领域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值班值守,加强安全宣传,营造“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氛围,确保“两会”与“双节”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会议原则同意县卫健局《剑阁县创建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传达学习〈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精神暨我县贯彻意见的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传达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视频调度会议暨我县贯彻落实意见的报告》《剑阁县2021年生猪出栏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普安镇剑门路原龙泉粮站片区改造有关情况的报告》有关内容。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住建局《关于使用2020年争取城建类专项资金的请示》、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下寺镇清江龙湾房地产项目(二期)增加建筑面积补缴土地价款相关事宜的请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处置田野故事有限公司相关问题的请示》有关事项。

会前解读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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