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剑阁县司法局按照四川省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通过优化、升级改造、调整融合等方式,多举措抓好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打造“枫桥式司法所”阵地“基点”。
一、优化一批。坚持标准创建,强化基础阵地,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创建工作为契机,靶向精准施策,主动与乡镇沟通协调,加强业务用房改造,优化功能室布局,统一内外观标牌标识,并优化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业务办理平台,统一更新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高拍仪等办公设备,确保了业务用房达标、功能区域分明、办公设施齐全,为各基层司法所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提升一批。坚持创新创优,强化功能升级,对已初步达标的白龙、剑门关、开封、鹤龄4个司法所进行规范提升。对下寺司法所服务窗口进行整合,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改造升级,建成了全县首个“智慧调解室”,该调解室接入“智能语音调解”系统,能够快捷、精准的记录调解过程,可以实现将各席位发言人语音转化为标准格式的笔录文字,书记员只需进行少量文稿修正即可完成调解的完整记录,对普通话的识别转写率达95%,实现线上线下一体联动。
三、调整一批。坚守“第一道防线”,强化服务意识,严盯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明确加强领导、组织构成、任职条件、换届流程、具体要求等,着力在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充实力量、优化队伍上下功夫,顺利完成换届工作。使热爱调解工作,有较高威信,善于化解矛盾纠纷,具有丰富调解经验,懂法律、懂政策的调解员积极参与人民调解,截至9月底,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3748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截至目前,全县16个司法所已有6个司法所基础设施达到“枫桥式司法所”标准,其中剑门关和下寺司法所已成功创建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剑阁县司法局将继续以“忠诚、为民、尚法、担当”的四川司法行政精神为指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勇于拓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深度和广度,助推我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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