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2021年三季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

发布日期:2021-10-1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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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环境空气质量达91天,优良率为98.9%,其中优72天,良19天,轻度污染1天(8月1日),优良天数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为臭氧。

2021年三季度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1%;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0%;二氧化硫(SO2)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2%;二氧化氮(NO2)浓度为1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0%;臭氧(第90百分位值)浓度为1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值)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0%。

1-1 2021年三季度、2020年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统计表

年度

一级(优)

二级(良)

三级

(轻度污染)

四级

(中度污染)

五级

(重度污染)

六级

(严重污染)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

天数(天)

比例(%)

天数(天)

比例(%)

天数(天)

比例(%)

天数(天)

比例(%)

天数(天)

比例(%)

天数(天)

比例(%)

达标天数(天)

达标率(%)

2021年

72

78.3

19

20.7

1

1.1

0

0

0

0

0

0

0

98.9

2020年

82

89.1

10

10.9

0

0

0

0

0

0

0

0

0

100

1-2 2021年三季度、2020年三季度环境空气主污染物平均浓度对比变化

监测项目

平均浓度值 μg/m3,注:CO单位为mg/ m3

2021年

2020年

变化幅度(%)

二氧化硫

4.1

5.2

下降21.2

二氧化氮

12.5

16.9

下降26.0

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值)

0.6

0.4

上升50

臭氧(第90百分位值)

112

100

上升12

细颗粒物(PM2.5)

8.5

12.5

下降32.0

可吸入颗粒物(PM10)

18

23.7

下降24.1

二、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21年7月3日对剑阁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龙王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达标取水量23万吨,无超标取水量。三季度水质达标率100%,无超标现象。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变化。统计情况见表2-1。

2-1   2021年三季度、2020年三季度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情况比较

所在地

水源地断面

名称

水源地

类型

规定类别

水质监测情况

主要污染指标

超标项目

2021年三季度

2020年三季度

剑阁县

龙王潭饮用水水源地

地表水

水质类别

水质达标率(%)

水质类别

水质达标率(%)

100

100

注:1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2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表3的优选项目33项。

3单独评价指标为总氮、粪大肠菌群。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评价,清江河石羊村断面三季度平均水质为Ⅰ类、西河金刚渡口断面三季度平均水质为Ⅲ类、嘉陵江金银渡断面三季度平均水质为Ⅰ类、花石包断面三季度平均水质为Ⅲ类、大桥村断面三季度平均水质为Ⅱ类、闻溪河剑公村断面三季度平均水质为Ⅲ类。

3-1  2021年三季度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评价结果

河流

断面

级别

规定类别

实测水质类别

同期比较

超标项目及超标倍数

2021年

2020年

7月

8月

9月

7-9月

7-9月

清江河

石羊村

省控

西

金刚渡口

省控趋势断面

嘉陵江

金银渡

省控

白龙河

花石包

省控

清江河

大桥村

市控

/

闻溪河

剑公村

市控

/

四、功能区噪声监测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1年三季度对县城区五个功能区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1#宝龙山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1类标准、2#怡品景苑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2类标准、3#剑门人家公租房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3类标准、4#剑阁生态环境局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4a类标准、5#沙溪坝火车站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4b类标准。统计情况见表4-1。

4-1   2021年、2020年同期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比较

监测点位名称

规定功能类别

实测类别

达标率(%)

是否超标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1#宝龙山

1

1

1

100

100

2#怡品景苑

2

2

2

100

100

3#剑门人家公租房

3

3

3

100

100

4#剑阁生态环境局

4a

4a

4a

100

100

5#沙溪坝火车站

4b

4b

4b

100

100

注:1噪声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噪声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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