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0-19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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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剑委〔2019〕2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剑阁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剑阁县金融工作局、剑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分别简称县金融局、县国资局。

第三条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经和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的实施办法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四)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指导。

(五)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七)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八)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和执行方案;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和县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

(九)负责对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完善,提高使用效能。

(十)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十一)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县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

(十四)统筹全县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十五)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十六)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十七)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十八)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县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十九)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

(二十)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二十一)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二十二)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二十三)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二十四)负责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二十五)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二十六)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二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八)负责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二十九)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承担全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县财政绩效管理制度。

(三十)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三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财政收入实现量质并举

截止11月末,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110万元,增长9.63%,税占比49.7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62042万元,下降5.71%。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022万元,增长148%;基金预算支出实现59568万元,增长79.76%。疫情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财政收入,但因我县一次性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收较大,预计不会对完成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目标造成较大影响。

2.重要支出足额保障到位

一是多渠道壮大政府财力。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大存量资金、国有闲置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处置砂石资源增收13629万元,进一步缓解了财政减收压力。积极向上争取,1至11月到位上级资金472624万元。二是全力保障“三保”支出需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比例达12.52%,节约资金用于“三保“支出。2020年,预算安排“三保”支出29.38亿元,工资、运转、基本民生每项预算安排数均大于或等于支出需求数。三是加大“三大攻坚战”投入力度。2020年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80092.9万元,着力保障了全县30个专项扶贫规划有力实施;壮大四项基金总规模达14316.54万元;按照“蓄水统配”模式,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43723.8万元;安排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4210万元,用于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着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安排财政资金20174万元用于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利息化解,争取再融资债券38412万元有效缓解政府债务还本压力;切实加强隐性债务防控,杜绝新增隐性债务,累计化解隐性债务7524.13万元。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农村污水处理、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污染源普查等专项资金2410万元;下达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经费3091.3万元。四是强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求,精准聚焦,精准投放疫情防控相关资金8285.96万元。五是加力提效落实减税降费。把减税降费的减法变成培植税源、扩大税基的加法,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全县累计减免税费16552万元、降费68.55万元。六是推进县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规范科技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流程,2020年共安排科技项目资金287.554万元。

3.两维度用好用活直达资金

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资金分配,巨额资金“一路畅通”地直达项目实施单位。截至目前,直达资金预算安排支出53516.47万元(不含直达社保专户资金551万元),资金分配进度达100%,累计支付使用49834.42万元,支付进度93.11%。制定了《剑阁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设立了直达资金专户,将资金指标和支付数据实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了直达资金全程监管。

4.财政管理水平提质增效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20年,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均编制了部门支出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实现了绩效监控全覆盖。启动了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价16个项目(政策)和7个部门支出,评价金额达33726万元。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财政投资评审力度。累计节约财政资金3.06亿元。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控及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三公”经费、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等工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四是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预算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除涉密单位外,公开范围实现全覆盖。

5.金融服务发展更加给力

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用好新增1万亿再贷款专用额度,累计发放支小再贷款12笔2480万元,扶贫再贷款29笔1470万元;强化稳企业保就业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各机构已申报延期支持贷款47笔9357万元。落实财金互动政策。对再贷款支持的中小微企业按实际支付利率的50%进行贴息,大幅下降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成本,累计申报贴息70笔4741万元。深化银政企合作。今年新增“政担银企户”贷款20笔1249万元。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疫情期间,组织银行加快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对接,开辟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累计为489户企业发放了2.32亿元贷款;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金融支持2.1亿元;对百顺石材、天宝实业等5家公司涉及的2532万元贷款进行减息处理,有效缓解企业经营暂时困难;开通天府信用通融资平台,目前已成功注册企业271户,发布融资信息17条,签约10414万元。此外,在小贷公司等准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保险服务业发展、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也做了很多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剑阁县金融工作局、剑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分别简称县金融局、县国资局。

县财政局内设机构(不含国资)为: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乡镇财政管理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经济建设股、投资管理股、绩效法规股、国库股、金融股。

纳入剑阁县财政局 2020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 1 个(不含县国资局)主要包括:财政局机关、剑阁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剑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 1857.71 万元。与 2019 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69.07万元,增长 33%。主要变动原因是政策性调资、 中介机构协作评审等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本年收入总计 162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收入 1623.97 万元,占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163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82.47 万元,占 54 %;项目支出 750.88万元,占 46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经营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 1857.71 万元。与 2019 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69.07万元,增长 33%。主要变动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中介机构协作评审等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33.34 万元,占本年支出总数的 100%。与 2019 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478.45 万元,增加41.43 %。主要变动原因是 2020 年度中介机构协作评审费项目等增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33.34 万元,主要用 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477.37 万元,占 90.45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80.48 万元,占 4.93 %;卫生健康(类) 支出 36.16万元,占 2.21 %;农林水支出2.5万,占0.15 %;金融支出5万,占0.31%;住房保障(类)支出 31.84 万元,占1.95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33.34万元,完成预算100.58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55.48万元,完成预算100 %.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预算100 %.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05.02万元,完成预算97.63 %.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1.95万元,完成预算47.99 %.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8.51万元,完成预算100 %.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6.41万元,完成预算95.6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2.32万元,完成预算10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完成预算100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31万元,完成预算10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85万元,完成预算100 %。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

5.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84万元,完成预算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7.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0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0.49 万元,完 成预算数的 58.2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 日子”要求,大力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0.49 万元,占 58.2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9万元,完成预算58.2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83万元,增长21.09 %。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检查。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116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4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餐费10.4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61万元,比2019年增加23.1万元,增加28.35 %。主要原因是增加车改补助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梳理填报。

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3分。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文印费”、“财政票据工本费、电子票据维护费”、“信息化建设”(“乡财县管、村财乡管系统网络维护费”“乡镇、部门金财网络维护费”“预算指标及部门预算系统服务费”“债务系统软件维护费”)、“支付中心运行费”、“会计培训费”、“债务核实、申报工作经费”、“金融事务工作经费”、“ 中介机构协作评审费”(聘请审计人员工资、评审工作经费)、“乡镇机构改革财务移交工作经费”等9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9个项目均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9个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信息网络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0万元,执行数为205.02万元,完成预算的97.63%。未发现问题。

(2)文印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未发现问题。

(3)财政票据工本费、电子票据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未发现问题。

(4)“支付中心运行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未发现问题。

(5)“会计培训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全县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和领导干部财经纪律意识。未发现问题。

(6)“债务核实、申报工作经费”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2020年全县债务的申报、核实和核销工作。未发现问题。

(7)“金融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未发现问题。

(8)“ 中介机构协作评审费”(聘请审计人员工资、评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0万元,执行数为191.95万元,完成预算的47.99%。通过项目实施,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未发现问题。

(9)“乡镇机构改革财务移交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 10 万元,完成预算数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支付中心运行费

预算单位

剑阁县财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

执行数:

8

其中-财政拨款:

8

其中-财政拨款:

8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支付中心水、电、办公用品等正常运转,为全县财政资金支付业务提供更好的服务。

确保了支付中心正常运转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确保全县253个单位业务及时办理


≥253个


≥253个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及时办结率


≥95%


≥98%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20日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运行费用


8万

8万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中介机构协作评审费


预算单位

剑阁县财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00

执行数:

191.95

其中-财政拨款:

400

其中-财政拨款:

191.9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评审项目预计约450个,预计评审项目资金约15亿元,审减率约为7%,,节约财政项目资金预计达1亿元。

完成评审项目预计约451个,评审项目资金约15.5亿元,审减率约为7%,,节约财政项目资金达1亿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评审率

≥90%

95%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审减率

≥7%

≥7%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25日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中介机构协作评审费

按低于财政部规定标准执行,预计全年约400万元

191.9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节约财政项目资金

预计全年节约财政项目资金约1亿元。

评审项目资金约15.5亿元,审减率约为7%,,节约财政项目资金达1亿元。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机构改革财务移交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剑阁县财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

执行数: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涉及区划调整的44个乡镇财务审计和移交工作,确保被撤销乡镇财务顺利划转。

完成涉及区划调整的44个乡镇财务审计和移交工作,确保被撤销乡镇财务顺利划转。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财务移交乡镇数量

44个

44个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财政移交质量

按财务移交管理规定完成

按财务移交管理规定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9月30日前


2020年09月10日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

10

10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乡镇满意度

≥90%

≥9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13.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 (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指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三定方案”编制规定,剑阁县财政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剑阁县金融工作局、剑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分别简称县金融局、县国资局。

县财政局内设机构(不含国资)为: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乡镇财政管理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经济建设股、投资管理股、绩效法规股、国库股、金融股。

(二)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剑委〔2019〕2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剑阁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剑阁县金融工作局、剑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分别简称县金融局、县国资局。

第三条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经和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的实施办法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四)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指导。

(五)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七)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八)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和执行方案;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和县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

(九)负责对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完善,提高使用效能。

(十)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十一)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县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

(十四)统筹全县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十五)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十六)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十七)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十八)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县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十九)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

(二十)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二十一)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二十二)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二十三)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二十四)负责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二十五)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二十六)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二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八)负责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二十九)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承担全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县财政绩效管理制度。

(三十)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三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剑阁县财政局总编制66人(不含国资),其中:行政编制25人,参公编制21人,事业编制19人,行政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60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参公人员19人,事业人员17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9人,遗嘱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剑阁县财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1857.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3.75万元,占12.58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3.97万元,占87.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剑阁县财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163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47万元占总数 54.03 %;项目支出750.88万元占总数 45.97 %。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 年度县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照《剑阁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完善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绩效目标,把控绩效目标完成进度,基本实现对本单位预算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申报,过程控制与结果评价。

(二)结果应用情况

在当前财政收支形势严峻,收支矛盾日益凸显的大环境下, 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规范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提高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的质量和审核标准,为本单位绩效目标的公开和自评夯实基础。始终坚持发展导向,着眼全局,把握方面,凝聚合力,议大事、干实事,认真做好收支管理,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 年度,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工作在财务上精打细算、严 格审核、厉行节约,严守财经纪律、从严支出管理,本着保人员 工资、保日常工作、保重点工作,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 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优,整体绩效评价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3分。

(二)存在问题

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和精细化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存在不均衡。

(三)改进建议

1、科学编制预算。加强财政绩效管理业务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切实提升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在编制预算时,应结合上年实际开支和标准定额,合理编制当年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科学、合理的测算部门收支,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 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 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加强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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