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部门“三定”规定,指导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呈报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县直机关和县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审批。
4.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县委机关、县人民团体机关、乡镇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部门之间及县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县级部门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6.监督管理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7.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8.指导和监督管理县级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负责县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培训;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咨询和网上登记等工作。
9.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
10.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督导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相关工作。
11.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
12.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
13.完成县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圆满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自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我办坚持“对标上级、严守限额、突出特色、限时完成”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剑阁县乡镇机构改革和干部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剑委办〔2020〕17号)以及29个乡镇“三定”规定,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人员划转到位,圆满完成改革任务。此次改革,29个乡镇设置综合办事机构169个,比改革前增加16个;公益一类事业机构116个,比改革前减少193个;核定乡镇领导班子职数316名,比改革前减少119名;29个乡镇平均行政编制30.1名,平均事业编制39.7名。同时,将原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人员编制全部下放乡镇实行属地管理,基层一线工作力量不断夯实。
2.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一是开展机构改革运行情况调研。今年5月,我办对县应急局、县综合执法局等19个县级部门机构改革后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7月,会同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对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乡镇就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形成调研成果专题汇报,促进了部门、乡镇职责业务的有机整合和高效运转。二是全面完成综合执法改革。根据《剑阁县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先行整合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4个领域的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组建了县市场监管、县文化市场、县交通运输、县农业4支综合行政执大队,和行业主管局实行“局队合一”。同时锁定了编制和人员,核定了领导职数,人员划转到位,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3.深化重要领域体制机构改革。一是完成森林公安体制改革。将原县森林公安局调整为县公安局的内设机构,更名为森林警察大队,原县森林公安局在编在职民警连人带编整建制划转县公安局,并明确了相关职能职责,按时按量完成了改革任务。二是完成基层派驻机构调整。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重新明确了12个乡镇自然资源所机构及职责范围;撤销了原28个乡镇司法所,保留了下寺司法所等29个基层司法所,并明确了每个基层司法所编制,确保基层一线工作力量。三是继续深化经济发达镇改革。指导普安镇政府与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签订了书面《行政权限委托》,依法委托下放行政管理权限144项,下放公共服务35项,确保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权基层用、事基层办、人基层管”剑阁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改革工作纪实被人民网、新闻网等中央、省、市媒体刊发。
4.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划转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剥离了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16个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并划入相应行政机构承担。二是深化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整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要求,整合县水利、文化旅游等部门职能相近事业单位12个;撤销乡镇所属以及县农业、林业等派驻乡镇事业单位193个;对县就业管理局、县慈善总会办公室等事业单位进行了规范更名,对县融媒体中心、县医疗保障信息中心等事业机构职责进行了调整;对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普安幼儿园等事业单位经费形式进行了明确。三是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今年6月,我县撤销了剑阁县乡镇供水服务总站,将其公益职能划入县水利局相关事业单位承担,经营性职责交由新组建的国有企业承担,收回了事业编制25名,分流安置66名在岗人员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了人员平稳过渡,完成了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清零目标。
5.规范完善权责清单。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今年5月,我办通过对照清理、征求意见、专人审核、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剑阁县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共涉及31个部门(单位) 5205项。同时,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牵头组织各部门根据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完善了责任清单,权责清单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二是落实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对照省级指导目录,结合乡镇实际,我办联合县司法局印发了《剑阁县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目录(2020年本)》,共涉及剑阁生态环境局以及县委办公室等32个县级部门(单位)109项事项。
6.持续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新增县林业局、县水利局行政编制各1名,用于加强森林防火、灾害防御工作力量。同时,成立了县森林防火服务中心,统筹核定事业编制29名;将县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更名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县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新增事业编制4名;核定了县林业局森林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明确了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分管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构建起统一高效有序的应急指挥体系。
7.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我办2020年为贫困村共和村协调产业项目资金40万元,采取“农户+合作社+业主”发展模式,支持该村发展莲藕产业,实现年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98.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78万元,增长20.5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机构改革运行经费增加。
图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万元,占84.86%;项目支出28.2万元,占14.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8.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78万元,增长20.5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机构改革运行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0.78万元,增长20.5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机构改革运行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32万元,占84.4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万元,占 7.47%;卫生健康支出7.4万元,占3.73%;住房保障支出6.37万元,占3.21%;农林水支出0.5万元,占0.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8.2,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项): 支出决算为19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督查检查等。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3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8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接待部分上级主管部门来我办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考 察、座谈、学习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万元,比2019年减少1.1万元,下降8.87%(或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县委编办共有车辆 0 辆,其中: 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 其他用车 0 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乡镇机构改革、中文域名缴费、实名制系统维护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乡镇机构改革、中文域名缴费、实名制系统维护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优化业务流程,从而节约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提高管理效率。 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做好预算执行。
(2)乡镇、执法及经营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专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全县党政机构改革,深化人大、政协、行政执法、群团组织体制改革,制定各部门三定方案。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做好预算执行。
(3)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维护、档案管理;机构编制督查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上下编工作,规范了实名制系统和档案管理工作等。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做好预算执行。
(4)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印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52万元,执行数为16.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等,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做好预算执行。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县委编办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县委编办部门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报 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剑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剑委发〔2011〕3号,设立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剑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编办),承担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剑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县委编委)的具体工作。县委编办是县委的工作部门,列入县委机构序列。正科级单位,财务预算一级单位,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由财政全额拨款。
(二)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部门“三定”规定,指导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呈报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县直机关和县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审批。
(4)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县委机关、县人民团体机关、乡镇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部门之间及县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县级部门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6)监督管理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7)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8)指导和监督管理县级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负责县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培训;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咨询和网上登记等工作。
(9)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
(10)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督导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相关工作。
(11)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
(12)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
(13)完成县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县委编办编制总数为17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参公事业编制4名,事业编制4名,机关工勤1名。2020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公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198.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收入198.2万元,占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支出预算198.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8.2万元占总数 的 84.86%,项目支出 28.2万元占总数的 14.23%。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 年度县委编办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照 《剑阁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完善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 体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绩效目标,把控绩效目标完成进度, 基本实现对本单位预算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申报,过程控制与结果 评价。
(二)结果应用情况
在当前财政收支形势严峻,收支矛盾日益凸显的大环境下, 县委编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以全面实施预算绩 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规范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提高 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的质量和审核标准,为本单位绩效目标的公 开和自评夯实基础。始终坚持发展导向,着眼全局,把握方面, 凝聚合力,议大事、干实事,认真做好收支管理,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办经费严格按照年初财政预算数支出。单位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0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情况表附后)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业务人员参加培训少;二是单位预算基数偏低。
(三)建议和意见
一是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夯实财务理论基础,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效率;二是加大经费投入,提高预算基数,按申报项目资金有效预算;三是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确保单位“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今后,在编制预算中,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在预算执行中,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支出合法、真实,不断提高财政绩效。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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