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配合县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县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县内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实、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县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2.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3.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定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县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负责全县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和各类渔业项目审查;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5.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6.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全县“三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稳定粮油生产和供给。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守“两区”划定面积红线,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提高农田生产能力,深挖稳产扩种潜力,加快推进撂荒地复耕,全面完成在去年基础上扩面2万亩目标,确保全县粮油种植面积稳定在189万亩,全年粮油产量稳定在58万吨以上;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大力开展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新示范,良种覆盖率达到100%,优质化率达到80%以上,病虫害损失控制在3.5%以下;以省级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培育为契机,高质量完成碑垭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示范引领全县粮油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科技化、产业化方向转变。
2.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做好饲料生产保障工作,加快生猪良繁体系建设,千方百计组织仔猪猪源,保障县内养殖户填槽补栏需求,力争实现年出栏生猪120万头;严格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举措,打通环评、用地、信贷等瓶颈,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等问题;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情报告制度;加强动物疫病防疫体系建设,落实防疫人员和经费保障。
3.狠抓政策落实,全面确保帮扶精准。精准兑现政策,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严格落实“三免一补”、学生专项资助、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和“十免四补助”“两保三救助三基金”政策,构建“1+8”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做优产业扶贫,切实抓好163个贫困村特色产业园的巩固提升,优化利益联结机制,加大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做实贫困户当年增收见效产业;拓宽就业渠道,建立贫困劳动者就业动态管理台账,做到有就业培训意愿的100%培训、有转移就业意愿的100%转移就业、有创业意愿的100%帮扶,对特别困难的,要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
4.加快构建现代特色农业“5+3”产业体系。遵循《剑阁县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县域“三区三园”空间结构,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执行现代特色农业“5+3”产业体系中特色产业布局。对标特色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优质粮油、生态猪牛(鱼)、剑门关土鸡、绿色果蔬(药)和醇香烤烟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按照五大特色产业成链融合发展需求,夯实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三大先导性产业支撑,保持发展定力,集聚发展要素,着力调结构、扩规模、强品质、延链条、促融合,培育特色鲜明、链条完整的“5+3”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
5.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林业)园区建设。坚持“三园联动”,高质量建设现代农业(林业)园区、“一村一品”示范园、脱贫增收自强园,推进“三园”产业联动、主体联动、经营联动、利益联动,壮大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巩固提升抄手、汉城、二龙园区的猕猴桃、核桃产业基地,二龙园区争创省级(林业)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对标对表省级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碑垭粮油现代农业园区的各项建设任务,达到市级等级园区和省级星级园区标准,成功创建省级三星级园区,同步推进已建现代农业园区的路网、渠网、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和产业的提质增效,高标准管护好285个已建“一村一品”示范园和2.7万个脱贫增收自强园。
6.加强特色农业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品牌建设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五大工程”;用好“苍溪红心猕猴桃、朝天核桃、剑门关土鸡”公用品牌;完成我县农产品公共品牌培育和注册,制定区域公共品牌使用标准和规则;支持龙头企业打造企业自主品牌,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产业(产品)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的优势特色农业品牌体系;加快剑阁产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并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绿色、有机、地标产品认证,年度内“三品一标”农产品有效证书保持在60个以上。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和全程质量追溯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7.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每个产业引进、培育1-2个龙头企业,组建“龙头企业+专合社+农场+基地+农户”产业联盟,引领特色产业发展;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行动,积极引导种养大户发展家庭农场,把扶持普通农户发展家庭农场作为优先任务;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优先把家庭农场主、农民专合社理事长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健全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推广保土地租金、保贫困户就业、保产品订单收购、保生产发展风险和生产管理承包超产分红、订单收购返利分红、产品存储增值分红、集体资产收益分红“四保四分红”利益联结模式,将小农户带入主导增收产业,实现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在产业链上分工合作、利益共享。
8.全面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认真落实农民增收工作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负责制;进一步搞好农民户办产业园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升产业效益,增加经营性净收入;实施乡村就业创业工程助农增收,支持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休闲康养等新型服务业,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务工,分类实施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水平,增加工资性收入;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民宿经济、乡村共享经济,多渠道、多形式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增加财产性收入;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助农增收,不折不扣及时兑现各项补贴资金,确保到户到人,有序、有力组织外出务工农民安全及时返岗就业,增加转移性收入。实现2020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210元,同比增长10%。
9.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后,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有条件的村应编尽编;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标准,精准完善农村道路现状摸底排查,支持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规划,统筹推进供销系统、邮政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社会物流企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和服务网络建设。
10.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加大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确保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大力实施农药化肥“双减化”行动,农药化肥减量达到10%以上;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全面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11.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开展“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创建,坚持因地制宜、质量第一、整村推进、建管并重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新(改)建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2000户以上,完成5个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建设,全县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2%以上;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行城乡一体化保洁,健全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以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水源地、风景旅游区内村庄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24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0%;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整治利用好废弃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改造土坯房11891户,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12.全面推进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以解决全县乡镇和村建制数量多、规模小、密度大、实力弱的问题为重点,以优化结构、调整布局、理顺关系、提升效能、更好配置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为方向,优化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全县乡镇和村建制同步减少40%以上,调整后的乡镇、行政村的平均人口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13.加强农村居民思想道德建设。在乡村全面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常态整治农村不良习俗,培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积极开展“好媳妇”“好公婆”“文明星”“致富星”等好人好事评选活动,持续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80%以上的乡镇和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乡(镇)、村标准。
14.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对标完成上级下达的重点改革任务,全面推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发挥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作用,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探索农村宅基地有效利用方式,支持利用农村闲置分散的建设用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运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积极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加工营销、专合社组织服务、农户发展种养的产业链分工合作经营模式。
二、机构设置
县农业农村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共14个,代县委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编制数122名。其中:代县委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3名,参公编制37名,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2名。代县委管理的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县烟叶发展服务中心(独立预算单位)、县畜禽产业发展事务中心(县土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剑门关土鸡研究院);14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参公副科级单位1个,县农村能源发展事务中心(参公)、股级单位1个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参公);股级事业单位12个,县现代农业园区事务中心(独立预算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县植保植检站、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挂县综合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牌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县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剑阁县农业产业化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31770.86万元,支出14352.85万元,2019年度收入26163.06万元,支出27168.0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5607.8万元,增长21.4%;支出减少12815.21万元,减少47.2%。2020年收入增加原因是扶贫项目及其他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减少是项目正在实施未完工结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177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00.86万元,占9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0万元,占8.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435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0.09万元,占47.4%;项目支出7552.76万元,占5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31770.86万元,支出14352.85万元,2019年度收入26163.06万元,支出27168.0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5607.8万元,增长21.4%;支出减少12815.21万元,减少47.2%。2020年收入增加原因是扶贫项目及其他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减少是项目正在实施未完成竣工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82.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485.21万元,减少56.9%。2020年支出减少是项目正在实施未完成竣工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8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0.09万元,项目支出4882.76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0.57万元,占9.3%;卫生健康支出348.73万元,占5.1%;农林水支出5561.46万元,占81.8%;住房保障支出259.33万元,占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682.85,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630.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 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348.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259.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4.农林水支出213(类)556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5、项目支出:4882.7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00.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9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34.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6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37万元,完成预算99.4%,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0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37万元,占99.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2020年单位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科技直通车1辆、动物防疫疫苗冷藏运输专用车1辆、 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技术指导下乡、执法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4.37万元,完成预算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5.58万元,减少27.9%。主要原因是依据国家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住宿费等。国内公务接待 457批次,215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3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67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87万元,比2019年增加17.62万元,增加4.2%。主要原因公用经费预算口径调增为人均10000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6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和购买植保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用于执法一辆、科技直通车一辆、动物防疫疫苗冷藏运输专用车一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救灾、能繁母猪、产油大县奖励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指标值均完成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完成指标满意度大于90%。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产油大县奖励、高标准农田建设、抗旱救灾等5个项目完成绩效目标。
(1)2020年新增能繁母猪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47万元,执行数为7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此项专项补贴资金的下达对我县生猪稳产保供,复产增产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全县生猪产业发展,恢复前期因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后提质增量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发挥好生猪调出大县的引领作用。一是以规划引领为抓手,科学管理项目。建立有效的衔接机制,将近年以来使用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对生猪提质增量,能繁母猪扩群增量等专项补贴资金使用到养殖场(户),有效保障了生猪产品的复产保供工作;二是以成效巩固为抓手,提升生猪产量。精准采集核实核准我县现有能繁母猪存栏量,建立健全了全县能繁母猪的“三本台账”继续坚持“科学养殖,品质提升,增产保供”地基本原则,不断巩固提升我县的生猪调出大县的优势和特殊位置;三是以要素保障为抓手,增产成效明显。紧扣生猪调出大县年度目标任务,强化种畜规模养殖场要素保障服务,实现增产保供与效益双赢。
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加强绩效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能力和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2)2020年抗旱救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我县现代农业装备,实现对农业气象数据、土壤墒情数据、虫害监控、病害监控、作物苗情等数据的采集和分析,进而指导各个相关部门对即将发生的农作物病虫害和农业气象灾害,提出防控措施,作出正确的技术指导,切实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
(3)2020年中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7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190万元,省财政配套1160万元县级财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670万元,整合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680万元),执行数为3487.76万元,占总投资的40.09%。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土地平整2750亩(水田1594亩);整治塘堰22座,新建蓄水池49口,渠道防渗58488m;配套渠系建筑物3322处(米),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400亩,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2.9万亩。整治机耕道77779m;配套道路附属设施1746处(米)。
(4)2020年中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项目计划投资额度331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5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50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投资资金1665万元)。项目完成实际投资667.8万元,占财政资金的40.47%。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土地平整270亩;整治塘堰5座,新建蓄水池6口,渠道防渗6713m;配套渠系建筑物73处(米),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1.1万亩。整治和新建机耕道22441m;配套道路附属设施317处(米)。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现的问题:一是由于脱贫攻坚的需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特色产业倾斜的较多,向粮油产业倾斜的较少。二是因聚焦扶贫产业发展,资金整合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区域相对较为分散,集中联片建设的规模不大。三是辐射区高标准农田标准不够高。四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建设总体进度有所延迟。建议取消项目县(市、区)的本级财政配套。
(5)2020年中省财政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0万元,执行数为970万元,完成预算的97%。通过项目实施,增加了集体收入,促进了农民增收,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实力,提高了农业规模化程度,创新了发展路径。发现的主要问题:风险预警防控弱,方式方法不科学,干部认识有误区,资料档案管理差。下一步改进措施:立足长远,合理规划,加强检查指导。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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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0年中转高标准农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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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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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700 |
执行数: |
348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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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7020 |
其中-财政拨款: |
348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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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168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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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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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土地平整2750亩(水田1594亩);整治塘堰22座,新建蓄水池49口,渠道防渗58488m;配套渠系建筑物3322处(米),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400亩,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2.9万亩。整治机耕道77779m;配套道路附属设施1746处(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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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目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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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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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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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产稳产农田 |
2.9万亩 |
2.9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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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 |
8个 |
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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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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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民年纯收增加总额 |
400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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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利用率提高 |
22%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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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通达率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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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机械化提高值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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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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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水土流失面积 |
2.9万亩 |
2.9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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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机耕面积 |
0.696万亩 |
0.696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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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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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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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20中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20中转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纳入基金预算、用于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2005年以前退休人员基本医疗效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主要用于部门按基本工资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行政运行(01):指局机关及所辖乡镇畜牧兽医站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单位开展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业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病虫害控制(08):指用于动物疫病防治监测及非洲猪瘟防控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农产品质量安全(09):指用于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其他农业支出(99):指用于环保面源污染、秸秆焚烧、农村财务培训及管理等项目支出。
1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5):指耕地质量保护、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等方面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基本农田、水利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生产发展(05):指用于用于农村贫困地区种植业、养殖业、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项目支出。
16.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指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和选派赴凉山援彝帮扶人员补贴项目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县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共14个,代县委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编制数122名。其中:代县委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3名,参公编制37名,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2名。代县委管理的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县烟叶发展服务中心(独立预算单位)、县畜禽产业发展事务中心(县土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剑门关土鸡研究院);14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参公副科级单位1个,县农村能源发展事务中心(参公)、股级单位1个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参公);股级事业单位12个,县现代农业园区事务中心(独立预算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县植保植检站、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挂县综合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牌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县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剑阁县农业产业化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一是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研究拟定农业畜牧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 三是负责农业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起草农业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实施办法; 负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四是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意见;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信息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负责主管本县范围内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负责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的监督管理。五是研究提出农业畜牧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拟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六是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七是拟定农业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八是拟定农业畜牧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管理工作; 负责农业植物、畜禽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种子选育、审定、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农业畜牧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九是负责制定农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场经济体制改革; 负责农场的管理和农场国有土地的管理工作。十是负责行业植物、畜禽产地和调运检疫工作; 负责农产品残留、残毒检测监控和市场准入工作; 组织指导农作物病、虫、草、 鼠害综合防治工作。十一是开展牲畜品种改良、疫病防治等工作。十二是农业机械推广与管理工作。
(三)人员概况。2020年底在职人员112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含执法人员),事业人员8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2020财政资金收入31770.86万元。
(二)2020财政资金支出1435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0.09万元,项目支出7552.76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年初结转结余9674.31万元,本年收入31770.86万元,本年支出14352.8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7092.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正在实施未完工结算,无法在当年形成支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单位绩效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合规制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绩效目标实施动态监管,保证了绩效目标全部预期完成,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为单位机关运作效率得到了有力提升。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所有绩效目标的自评都按要求预期公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绩效目标正常运行。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单位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绩效目标全部预期完成,执行率100%,完成效果良好。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2.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2.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附件2
剑阁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72号),省厅下达我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0万亩,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2.9万亩,计划投资额度87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190万元,省财政配套1160万元县级财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670 万元,整合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1680 万元)。
2.资金下达情况。2019年12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以川财农〔2019〕20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将该项目中央财政资3190万元下达到县;2020年2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以川财农〔2020〕16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将该项目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160万元下达到县;2020年7月剑阁县财政局以剑财预〔2020〕11号(关于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将该项目县级财政2670万元下达到位。
3.批复情况。2020年7月,市农业农村局正式下达《关于剑阁县2020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农函〔2020〕144号)。
4.招投标情况。2020年10月中旬,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产生项目工程施工单位。2020年10月下旬,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5.资金支付情况。截至今(2021,下同)年5月底,该项目全面完工。已支付项目资金3487.76万元。项目资金运行管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项目资金不涉及预算调整。
(二)项目绩效目标。说明项目主要内容,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定性和定量目标)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项目主要内容。剑阁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涉及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的3个乡镇10个村,即杨村镇官店社区(原官店村、长湖村),公兴镇金 山村(原圈龙乡新桥村、灯杆村)、圈龙社区(原圈龙乡新风村)、太吉村(原圈龙乡太吉村)、金铃村(原圈龙乡金铃村)、三泉村 (原圈龙乡三泉村)、九龙村(原公兴镇茶垭村、九龙村)、新生
社区、大桥社区,龙源镇凉胜村(原永红村)。项目建设时间及年限:2020年5月-2021年4月。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9000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4400 亩。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内容为:建设高产稳产农田2.9万亩,围绕高标准农田进行土地平整2750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管网4400亩;整治塘堰22座,新建蓄水池49口,渠道防渗58488米;整治机耕道77779米;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8个;
2.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经济效益指标:项目区种植增收418.92万元,节本增效 27.34 万元,合计增收节支 446.26 万元,人均节本增收 310.87元。
(2)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区耕地地力平均增加1个等级,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2.9万亩,预计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 2.9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 2.9 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 0.74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0.44 万亩),年节约水量387.53万立方米,灌溉水利用率提高22%、新增机耕面积0.7万亩,农业综合机械化提高24%、道路通达率达 92%,蓄水池容量增加0.5万立方米。
(3)生态效益指标: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9.33平方公里。
(4)支持脱贫效益指标:项目区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000元,现有建卡贫困户874户,贫困人口1985人。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可以增加贫困户种粮效益,二是在项目工程施工期间,可增加贫困户临时用工约100人/月,共计600人,三是通过项目建设,可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项目区,从而使更多贫困农户进园区务工,预计可增加贫困务工人员40人,人均年增加务工收入5000元,并带动项目区农户从事相关农业产业,从而增加收益。
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截至今年5月底,该项目各标段已完成各自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局通过采购产生的专业规划设计机构深入项目区各村组实地规划,根据省厅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编制的实施方案,经市局组织评审,确认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并于2020年7月正式下达批复。施工单位通过公开招标产生,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与申报内容完全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项目计划投资额度87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190万元,省财政配套1160万元县级财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670万元,整合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680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12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以川财农〔2019〕20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将该项目中央财政资3190万元下达到县;2020年2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以川财农〔2020〕16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将该项目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160万元下达到县;2020年7月剑阁县财政局以剑财预〔2020〕11号(关于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将该项目县级财政2670万元下达县财政账户。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且到位率达到100%。
3.资金使用情况。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3487.76万元,占总投资的40.09%。资金主要开支范围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代理等,无超范围支出情况。项目所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所有资金支付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与项目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遵循相关规范执行。通过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本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完善,具体实施流程规范有序。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专业监理机构,推行了项目主要信息及基本程序公示制,组建了由业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项目乡镇和村组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项目建设指挥部,管理规范有序。项目绩效目标按计划推进,全面达到预期政策效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土地平整2750亩(水田1594亩);整治塘堰22座,新建蓄水池49口,渠道防渗58488m;配套渠系建筑物3322处(米),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400亩,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2.9万亩。整治机耕道77779m;配套道路附属设施1746处(米)。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共提高粮食生产能力140.15万公斤,(水稻增产45.03万公斤,玉米33.11万公斤,小麦26.01万公斤),亩均增粮35.9公斤,提高油料生产能力22.52公斤,其他农产品生产能力9.37万公斤。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民年种植农作物净收益增加总额418.92 万元。
2.社会效益
项目区田土调型新增耕地与工程占地基本持平,虽然无新增耕地,但项目区耕地地力平均增加1个等级,农业生产能力得以提高。项目区建设后,预计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 2.9
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2.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 0.74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44万亩),年节约水量387.53万立方米,灌溉水利用率提高22%、新增机耕面积0.7万亩,农业综合机械化提高 24%、道路通达率达 92%,蓄水池容量增加0.5万立方米。
3.生态效益
项目区通过田土调型及土壤改良培肥措施,可减少肥料流失和浪费,减轻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硝酸盐污染;通过沟渠建设、土地平整、保护性耕作、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可改善小气候、保持水土,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地表径流,可有效控制项目区坡地的水土流失,控制水土流失面积 19.33 平方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维护和改善项目区农田生态环境。
4.支持脱贫效益
项目区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12000 元,现有建卡贫困户874户,贫困人口1985人。通过项目实施, 一是可以增加贫困户种粮效益,二是在项目工程施工期间,可增加贫困户临时用工约100 人/月,共计600人,三是通过项目建设,可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项目区,从而使更多贫困农户进园区务工, 预计可增加贫困务工人员40人,人均年增加务工收入5000元,并带动项目区农户从事相关农业产业,从而增加收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脱贫攻坚的需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特色产业倾斜的较多,向粮油产业倾斜的较少。二是因聚焦扶贫产业发展,资金整合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区域相对较为分散,集中联片建设的规模不大。三是辐射区高标准农田标准不够高。四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建设总体进度有所延迟。
(二)相关建议
建议取消项目县(市、区)的本级财政配套。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