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的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7.依职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初评、上报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8.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的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互联网销售的违法行为。参与上级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
19.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0.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党组织建设有关要求。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市场主体发展有序。继续扎实推进各项商事制度及登记便利化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活市场活力。今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4231户,同比增长27.71%,现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25013户。
2.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制发全县商标品牌培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商标品牌培育指导工作,着力培育申报“剑阁石斛”“剑阁贡米”等5个地标产品和“剑阁传说”区域公共品牌,重点培育“剑门关豆腐”申报驰名商标。新申请商标注册477件,新增注册商标389件,现有有效商标166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
3.是稳步推进有机创建。紧扣“一个目标”,把握“四个环节”,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新增有机认证企业16家,认证证书21张,基地面积4662.65亩,现有有机认证企业35家、产品数量51个、认证证书46张,基地认证面积13140.3亩。目前,我县己提交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验收申请,待专家组验收。
4.坚守疫情防控安全底线。共关闭关停活禽交易市场30个和活禽宰杀点32个,关闭野生动物制品生产车间20个,劝退群体性聚餐1977户次,关闭其他各类经营门店1200余家。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经营行为监管,累计检查农(集)市场、商场、超市共计4152家次,食品、餐饮、药械等经营单位2739户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23件。加强进口冷冻冷藏食品监管,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3500余户次,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15个,累计采集冷库相关的食品、从业人员、环境核酸检测样本600余个,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引导个私业主聚焦“疫情防控战”,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款捐物共计40余万元。
5.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提升战。挂联3个乡镇4个贫困村7个非贫困村共985户贫困户,制定2020年度脱贫攻坚提升规划,细化一把手、分管领导等相关人员帮扶职责,帮扶干部进行全覆盖走访,细化帮扶措施,帮助贫困户克服疫情影响,主动增收致富。
6.加强食药安全监管。食品方面:开展了校园及周边、散装白酒等专项行动8次,累计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9162户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62份。药械方面:开展药品安全放心执法、疫情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8次,共检查药械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710户次,责令整改56家。完成药械化抽检任务55批次。完成药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目标任务476例、医疗器械108例、化妆品46例。
7.是坚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开展日用消费品、抗疫监督抽检等专项检查4次。完成民生质量抽检1208批次,对抽检39批次不合格产(商)品进行了立案查处。检定各类计量器具4217台(件)。
8.坚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组织开展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汛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5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36家次,特种设备512台(件),整改安全隐患10个。五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254.8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0.12万元,增长12.48%。主要变动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25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4.3万元,占99.5%,上年结转10.53万元,占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25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9.84万元,占90.91%;项目支出46.21万元,占2.05%;年末结转158.78万元,占7.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54.8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0.12万元,增长12.48%。主要变动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6.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6%。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1.34万元,增长4.56%。主要变动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6.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4.7万元,占77.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7万元,占7.6%;卫生健康支出96.25万元,占4.3%;住房保障支出73.39万元,占3.3%;年末结转158.78万元,占6.9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96.05万元,完成预算92.9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15.26万元,完成预算97.42%。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93.23万元,完成预算94.38%。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2.5万元,完成预算25%。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18万元,完成预算41.86%。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17万元,完成预算85%。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8.71万元,完成预算54.44%。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9.5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6.25万元,完成预算90.59%。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3.3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9.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42.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03.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预算98.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17万元,占8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3万元,占13.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17万元,完成预算98.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2万元,减少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17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3万元,完成预算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3.97万元,下降34.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标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4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86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4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83万元,比2019年减少44.8万元,下降18.0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为:计量检定测试所民用“三表”检测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四川省市场监管春雷行动专项资金、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市场主体许可证照许文书印刷等费用,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效益等方面开展自评,我单位2020年度评价得分为97分,但在预算执行进度方面还存在不及时的问题。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达到了预先绩效目标的要求。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四川省市场监管春雷行动专项资金”“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市场主体许可证照文书印刷等费用”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四川省市场监管春雷行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39件,案值达300余万元,罚没金额1万元至5万元案件29件,5万元至10万元案件7件,10万元以上案件1件,并取缔无照经营1户,吊销营业执照68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重点查处了定点屠宰场不执行政府定价、独占地位经营者强制搭售商品、哄抬防疫物资价格、药品经营违法等一大批重大案件。
(2)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已建成有机种植示范基地 5个、有机养植示范基地 2个;已有认证企业33家,认证证书44张,共发展有机茶叶567.15亩、粮油3789.7亩、水果4034.5亩、中药材1429.95亩、养殖1456.35亩、蔬菜933.8亩、水产6亩、林产1210亩,我县先后获得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等荣誉称号,2020年获得“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
(3)市场主体许可证照文书印刷等费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供“网上办”、“邮寄办”、 “预约办”、 “就近办”、 “分散办”、 “特殊办”六大套餐服务,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截至目前共完成各类证照许可的登记11522户,其中:企业1152户,个体3103,食品许可证6540,三小备案460,药品经营许可证214,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53个,为经营范围涉及新冠肺炎防治的企业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采取容缺后补等受理审批方式办理。为经营范围涉及口罩、防护服等的3户企业(个体)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对15户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因疫情不能注销的予以延长45天。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管春雷行动专项资金,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项目,市场主体许可证照文书印刷等费用开展了绩效评价,《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管春雷行动专项资金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市场主体许可证照文书印刷等费用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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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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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管春雷行动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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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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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0000 |
执行数: |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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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50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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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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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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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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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集中开展统一执法行动,对严重影响市场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查出一批违法 、规范一批市场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效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
立案查办各类违法案件358件,收缴罚没款126万余元。因工作成效显著,被省局评为“春雷行动2020先进集体”,已连续三年获省、市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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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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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春雷行动2020”暨只是产权保护执行行动的宣传、培训、会议、督导等 |
完成药品、食品、化妆品、工商、质检等安全检查事务及执法办案 |
全年共立案查办各类违法案件358件,收缴罚没款126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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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全县58个乡镇全面覆盖 |
全县58个乡镇全面覆盖率≥90% |
全县58个乡镇全面覆盖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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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
全年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
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儿童和学生用品守护行动、化工医疗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整治等专项检查6次、向县公安局机关移交并立案7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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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时效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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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检查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引导等,提高辨假识假能力,加大市场各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的度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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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全县人民满意度 |
全县人民满意度≥90% |
全县人民满意度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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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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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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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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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0000 |
执行数: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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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0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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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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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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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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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四川省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和验收工作、计量检定工作 |
已建成有机种植示范基地 5个、有机养殖示范基地 2个;已有认证企业33家,认证证书44张,全县共发展有机茶叶567.15亩、粮油3789.7亩、水果4034.5亩、中药材1429.95亩、养殖1456.35亩、蔬菜933.8亩、水产6亩、林产121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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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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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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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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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3家有机产品认证企业 |
3家 |
1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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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势产业示范推广基地 |
5万亩(核桃、蔬菜、大米、猕猴桃等) |
6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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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有机产品认证面积 |
1500亩 |
13427.45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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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取得有机转换证书 |
3张 |
13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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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2个有机示范样板基地 |
2个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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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有机产品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培训 |
100人次 |
10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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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时效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以前 |
2020年12月31日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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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有机生活产业,包括生态旅游、健康养生、有机养老产业等效益 |
有机生活产业,包括生态旅游、健康养生、有机养老产业等效益≥70% |
有机生活产业,包括生态旅游、健康养生、有机养老产业等效益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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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全县人民满意度 |
全县人民满意度≥90% |
全县人民满意度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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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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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场主体许可证照文书印刷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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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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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0000 |
执行数: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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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0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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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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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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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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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企业、农专及个体登记设立、变更、补(换)证、注销;满足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变更、延(换)、注销;满足“三小“备案登记的设立、变更、延(换)、注销 |
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设立企业1152户,个体3103,食品许可证6540,三小备案460,药品经营许可证214,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5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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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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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满足企业、农专及个体登记设立、变更、补(换)证、注销 |
3000户(次)及以上 |
4231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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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变更、延(换)、注销 |
100户(次)及以上 |
123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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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三小“备案登记的设立、变更、延(换)、注销 |
200户(次)及以上 |
46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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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依照法定格式规范 |
规范率达100% |
规范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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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时效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以前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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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检查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引导等,提高辨假识假能力,加大市场各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的度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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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行政许可申请人、部门行政许可检查满意度 |
预期全年许可申请人满意度≧95% |
预期全年许可申请人满意度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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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2020年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2020年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指剑阁县市场监管局机关及参公管理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管理专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202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2020年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2020年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编制177名,其中行政编制86名,事业编制81名,工勤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168人,其中行政人员81人,事业人员75人,工勤人员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存量资金、上年结转。2020年收入21989103.11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33825.19元,占97%、存量资金550000元,占2.5%、上年结转105277.92元,占0.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2020年支出预算21439103.1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02072.3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5026.4元,卫生健康支出887513.2元,农林水支出5000元,住房保障支出769491.12元。基本支出20598825.19元,项目支出840277.92元。主要用于:剑阁县市场监管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开展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维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价格环境;确立市场监管质量标准,有利于明晰市场行政管理工作职责,理清市场行政管理工作思路,增强市场行政管理工作成效,促进市场经济科学发展;特种设备监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民生工程等。
2.非税收入征收管理。2020年市场监管收取非税收入共125.18万元。主要是罚没收入,由局派出机构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征收,征收票据全部使用《四川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全额缴入县级金库,纳人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无截留、挪用等情况。
3.厉行节约。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开支,取得明显成效。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对来人接待、租用车、学习培训等方面实行严格控制,出台了各项规章制度,使我局一年来的接待费、车辆管理费等“三公”经费均未超出预算。2020年我局公务接待费7.4万元,公务车运行费用26.5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均按规定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部门支出按照预算支出动态,严格预算科目款项分类执行,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按预算实施明确,无违规科目款项的预算支出,一年来预算执行动态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按照预决算和各项目的实施情况,项目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以内,年度内未进行其他项目预算的调整,项目的实施进度和项目质量运行良好,一年来“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均未超出预算。项目资金按制度规范执行,严格管理,厉行节约,控制和减少了其他不必要的业务开支,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较为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一是各级配套资金拨付较慢,个别项目资金年度未才能追加拨出;二是目资金项使用进度较慢,三是需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
(三)改进建议
继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合理编制预算,认真测算项目资金使用方向,确保项目资金按进度合理使用。要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知识更新,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附件2
四川省市场监管春雷行动专项资金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通过集中开展统一执法行动,对严重影响市场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查出一批违法 、规范一批市场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效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2.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管春雷行动专项资金经费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总投资15万元。
3.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县局财务股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完成知识产权保护、食品经营安全、药品安全放心、价格减负惠民、农村产品质量安全等5个执法专项行动监督检查。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了更好的使用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管春雷行动专项资金,我局严格按照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使用。县局财务股负责经费资金支付进度监督及管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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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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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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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50000 |
15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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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150000 |
15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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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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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根据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相关规定,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管春雷行动专项资金计划批复资金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万元,总共支出资金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集中开展统一执法行动,对严重影响市场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查处一批违法行为、规范一批市场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有效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39件,案值达300余万元,罚没金额1万元至5万元案件29件,5万元至10万元案件7件,10万元以上案件1件,并取缔无照经营1户,吊销营业执照68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重点查处了定点屠宰场不执行政府定价、独占地位经营者强制搭售商品、哄抬防疫物资价格、药品经营违法等一大批重大案件。
(二)项目效益情况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引导等,提高辨假识假能力,加大市场各项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的检查力度,保障全县人民能吃得放心、用得放心,提高全县人民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1、安全检查事务及执法办案专业技术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特别是新划转的价格、知识产权等领域基础薄弱,人才匮乏;
2、项目资金不能完全保障执法办案任务。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加大对执法办案相关经费保障。
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20年,我县围绕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县域实际,扎实推进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各项工作,围绕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目标,组建工作机构,编制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创建工作措施,采取“五个坚持”不断从产业培育、园区示范、宣传推广等方面做文章,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
2.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项目经费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总投资10万元。
3.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县局财务股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完成四川省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和验收工作、计量检定工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了更好的使用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项目经费,我局严格按照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使用。县局财务股负责经费资金支付进度监督及管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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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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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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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00000 |
10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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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100000 |
10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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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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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根据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相关规定,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0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项目经费计划批复资金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总共支出资金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完成完成四川省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和验收工作、计量检定工作,全县现有林地259万亩,耕地86万亩,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值达2.1%,适宜有机农业耕地20余万亩。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全县共发展有机茶叶567.15亩、粮油3789.7亩、水果4034.5亩、中药材1429.95亩、养殖1456.35亩、蔬菜933.8亩、水产6亩、林产1210亩,有机基地认证面积、有机产品年产量、年产值均比创建初期大幅度增加。
(二)项目效益情况
1.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力巩固提升全县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认真落实河(湖)长制,稳定流域水体达标。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排查2128处,签订整改承诺书2128份,关闭养殖场户2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利用率达9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产品农膜回收率达89%,化肥使用量降低1.5%,农药使用增降低2.6%。加强病虫害生物防治,建成农作物病虫害自动化监测点130余个,预警预报准确率达95%以上,安装太阳能杀虫灯4500盏、黄板60万张,猕猴桃、核桃套袋8000万个。退耕还林率增加90%,全县生态环境得到大大改善。并使畜禽粪便、作物桔秆等弃物变废为宝,产生了农业生产、人居环境、食品安全“三合一”生态效应。
2.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在开封、普安、剑门等25个乡镇建立有机产品种植基地6万余亩,重点培育猕猴桃、剑门土鸡、蔬菜、中药材、核桃等有机农业特色品牌,成功认证“三品一标”67个,绿色食品认证23个,水产技术推广站、剑阁县东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获得广元市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组织广元耕鑫农业、剑粮面业等15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先后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地参加“农博会”“西博会”“川货全国行”等市场拓展活动9场次,现场销售收入超过1500万元。举办农产品(扶贫产品)“十进”活动暨年货大集活动,现场销售及签约意向合同2500余万元。建成杭州、成都等城市直营店2个、销售专区3个、“有机”产品示范店1个,开通淘宝、京东“中国特产剑阁馆”及微商城“剑阁严选”线上商城,销售剑阁特色农产品100余款。截至目前,全县有机产品年产值达6319.7万,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和有机产品加工厂年创造就业岗位超过5000个,200余户贫困户、600余名贫困人员通过有机生产实现脱贫增收。
3.出台《剑阁县有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建立健全“三大体系”(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标准化生产体系),严格执行“四项制度”(生产档案制度、产地准出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问责制度);强化农产品投入品监管、认证监管和有机认证产品“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强化有机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风险监测和疫病防治,有机产品园区绿色防控覆盖率达95%以上;大力实施有机标准化生产,做到基地生产者“四有”,即拥有有机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基地生产者使用的手册、基地投入品清单、基地生产农事操作记录;生产管理“五统一”,即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进行收购。每年还邀请专业机构对有机产业发展基地进行分析与评估,掌握有机基地质量状况和潜在风险,杜绝有机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1.有机产业支撑体系不完善。有机产业相关良种繁育体系、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等还不够健全;财政配套能力还比较弱;从事有机生产的科研和成果转化的人才不足。
2.市场推广力度不够。我县有优良的生态环境、良好的有机产业基础,但目前生态有机产品市场营销手段比较单一,市场推广力度不够,大部分有机产品以原料形式输出,产品附加值低。
3.品牌效益不明显。销售模式单一,营销市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健全,缺乏领军性的营销龙头企业,品牌价值未充分体现。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加大对执法办案相关经费保障。
市场主体许可证照文书印刷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2.证、照及许可文书、表格印制工本费项目经费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总投资5万元。
3.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县局财务股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满足企业、农专及个体登记设立、变更、补(换)证、注销;满足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变更、延(换)、注销;满足“三小“备案登记的设立、变更、延(换)、注销,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各项行政审批工作,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稳定发展。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了更好的使用证、照及许可文书、表格印制工本费项目经费,我局严格按照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使用。县局财务股负责经费资金支付进度监督及管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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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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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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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50000 |
5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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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50000 |
5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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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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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根据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相关规定,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0年证、照及许可文书、表格印制工本费项目经费计划批复资金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万元,总共支出资金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完成完成满足企业、农专及个体登记设立、变更、补(换)证、注销;满足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变更、延(换)、注销;满足“三小“备案登记的设立、变更、延(换)、注销,开展“网上办”、“邮寄办”、 “预约办”、 “就近办”、 “分散办”、 “特殊办”六大套餐服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县共新办各类市场主体4231户,其中企业1186户,个体工商户3045户,分别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7.71%、18、1%、11.92%;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特别服务。全县12个市场监管所为经营范围涉及新冠肺炎防治的企业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采取容缺后补等受理审批方式办理。为经营范围涉及口罩、防护服等的3户企业(个体)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对15户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因疫情不能注销的予以延长45天。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激发市场主体新增长≥90%,提升了政府行政效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为“一日办结” ,各类许可登记档案永久保存,提高了行政许可申请人、部门行政许可检查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三)存在的问题
1.资金方面:财政资金不能完全保障各类证、照及许可文书、表格印制工本费。
2.人员方面:增加窗口人员,随着工作量增大,工作类别的性质的不同需要年轻人充实登记岗位,提升办事效率。
3.硬件方面:窗口业务量大,使用业务系统太多,加之设备老化,影响了办事效率和工作效果,希望能进进一步整合归集业务系统。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加大对各类证、照及许可文书、表格印制工本经费保障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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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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