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公安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县内公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协调、指导县内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县内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县内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县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县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县内小法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8、组织、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9、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11、组织实施县内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县内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拟订县内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县内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3、负责县内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县公安机关认识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等相关工作,拟订县内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县内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14、指导县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5、承担剑阁县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公安局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坚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卡点查缉、数据分析、落地追踪、治安管控、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推出疫情期间户政车驾管便民服务“十条举措”、护航复工复产“六快”机制。
二是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狠抓情报研判、预警通报、落地核查、属地稳控等措施的落地落实,全力全效捍卫国家政治政权安全。
三是全面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务实开展“六清”行动,强化线索查结、专案侦办、会商研判等措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认真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以“奋进”系列专项行动为牵引,依法严打个人极端、电信网络诈骗、盗窃机动车等违法犯罪,常态开展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全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四是以“智慧公安”建设为牵引,新增部署天网、人脸识别等感知点位,基本实现重点部位“全覆盖”,高标准建成普安镇东门桥公安联勤警务站,实战应用成效良好。
五是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高效推进公安部政治巡察迎检和队伍“三检五查”工作,大力开展“忠诚公安”建设,组织党委中心组、主题党课、理论“夜校”等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
六是持续深化稳定脱贫总复习,开展“走基层”“助农忙”“三同”等活动,顺利通过国家普查验收和中央、省、市成效考核。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公安局总编制247名,其中行政编制233名,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11名。在职人员总数241人,其中行政人员229人,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9人;退休人员86人。
剑阁县公安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488.6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30.61万元,增长18.88%。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年末结转1348.39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48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88.6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14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1.48万元,占95.55%;项目支出228.75万元,占4.4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88.6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30.61万元,增长18.88%。主要变动原因是年末结转1348.39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0.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17.78万元,减少5.82%。主要变动原因是年末结转1348.39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0.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4,564.6万元,占8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58万元,占5.98%;卫生健康(类)支出153.79万元,占2.99%;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50万元,占0.03%;住房保障抚恤(类)支出112.76万元,占2.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140.23万元,完成预算79.22%。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4,307.19万元,完成预算93.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支付款项结转2021年。
2.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227.25万元,完成预算20.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支付款项结转2021年。
3.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7.5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2.4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1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11.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61.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4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0.6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6.87万元,占94.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2万元,占5.1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5.4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4.87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辆、金额124.87万元,主要用于派出单位执法执勤活动。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4辆,其中:轿车18辆、越野车5辆、其他乘用车17辆、大中型载客汽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2.0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内设部门、派出单位执法执勤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43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规格。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8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9批次,148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8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接待部分上级主管部门来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考察、座谈、学习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剑阁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9.67万元,比2019年增加70.86万元,增长10.44%。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成本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剑阁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8.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8.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3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剑阁县公安局共有车辆4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0年市监管中心共建项目分摊资金(上缴)、禁毒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020年市监管中心共建项目分摊资金(上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8.63万元,执行数为178.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禁毒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天网工程服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6万元,执行数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公安联勤警务站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万元,执行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拘留所给养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剑阁县公安局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报告见附件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0年市监管中心共建项目分摊资金(上缴)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公安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78.63 |
执行数: |
178.63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8.63 |
其中-财政拨款: |
178.63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市监管中心项目建设 |
已全额上缴市财政局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数量 |
一个 |
一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达到目标 |
按标准完成 |
按标准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 |
2020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分摊资金 |
1786300元 |
1786300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进市监管中心工作的开展 |
使我市监管工作在全省范围内保持领先地位 |
使我市监管工作在全省范围内保持领先地位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度 |
大于等于95% |
大于等于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禁毒经费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公安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 |
执行数: |
15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 |
其中-财政拨款: |
15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证各项禁毒工作正常开展,力争禁毒示范城创建成功,禁毒人民战争有序推进 |
保证各项禁毒工作正常开展,力争禁毒示范城创建成功,禁毒人民战争有序推进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专项工作的开展 |
两个专项工作,创全省禁毒示范城专项、三年禁毒人民战争专项 |
基本完成两个专项工作的要求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创全省禁毒示范城宣传费 |
创建成功 |
创建成功 |
||
项目完成指标 |
县禁毒委运行经费 |
保证禁毒委及其办公室的日常运行 |
保证禁毒委及其办公室的日常运行 |
|||
项目完成指标 |
三年禁毒人民战 |
完成上级下达的打击处理任务 |
基本完成上级下达的打击处理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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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 |
2020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三年禁毒人民战争 |
3万元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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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县禁毒委、禁毒管理服务中心运行 |
6万元 |
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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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创全省禁毒示范城宣传费 |
4万元 |
4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增强全县人民禁毒意识、提高知晓率 |
≥90% |
≥9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扩大禁毒工作的影响 |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巩固我县禁毒工作成果,减少毒品对我县造成的危害 |
巩固我县禁毒工作成果,减少毒品对我县造成的危害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上级部门对我县禁毒工作的考核 |
合格 |
合格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天网工程服务费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公安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6 |
执行数: |
156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6 |
其中-财政拨款: |
156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天网工程正常运行,提高办案证据采集水平80%,治安监控视频正常运行覆盖达98% |
天网工程正常运行,提高办案证据采集水平80%,治安监控视频正常运行覆盖达98%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治安监控视频覆盖率 |
大于等于98% |
大于等于9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合格90% |
合格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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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 |
2020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总费用 |
小于等于156万元 |
等于156万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办案率 |
逐年提升 |
逐年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度 |
大于等于95% |
大于等于90%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公安联勤警务站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公安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9 |
执行数: |
19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 |
其中-财政拨款: |
19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在普安镇建设一个“四警联动”的公安联勤警务站 |
已初步在普安建设完成“四警联动”的公安联勤警务站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数量 |
一个 |
一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使用功能 |
完成设计的功能建设 |
初步完成设计的功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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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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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建设费用 |
190000元 |
19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社会效益 |
集合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道路运输管理等业务一站受理,免去群众多头跑、往返跑等问题 |
集合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道路运输管理等业务一站受理,免去群众多头跑、往返跑等问题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期影响 |
打造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力推进“平安剑阁”建设 |
打造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力推进“平安剑阁”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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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度 |
≥90% |
87%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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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拘留所给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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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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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8 |
执行数: |
18 |
|
其中-财政拨款: |
18 |
其中-财政拨款: |
18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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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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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给养费 |
完成2020年度执行行政拘留任务,保证被拘留人员的生活、医疗及衣被、日杂等其他基本保障,对基础设施进行了维修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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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执行拘留人数 |
执行拘留人数根据近三年情况预计为500人/年,每人拘留时间平均为10天 |
执行拘留415人,共3320天。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行政拘留执行率 |
100% |
83%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衣被、日杂等其他基本保障 |
3万元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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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被拘留人员生活费 |
25元/人/天 |
25元/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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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被拘留人员医疗费 |
2.5万元 |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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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增强全县人民守法意识 |
通过严格执法增强全县人民的守法意识,使人们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和违法成本 |
增强全县人民的守法意识,使人们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和违法成本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进我县行政拘留工作的开展 |
使我县拘留所工作在全市范围内保持领先地位,推动“执法必严“理念的深入人心 |
我县拘留所工作在全市范围内保持领先地位,推动“执法必严“理念的深入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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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上级部门对拘留所工作考核 |
合格 |
合格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先关活动的支出。
11.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1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公安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公安局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 内设部门17个,分别为: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特巡警大队、禁毒缉毒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机关党委、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情报大队、拘留所;下设派出所13个,分别为:下寺派出所、剑门派出所、城北派出所、普安派出所、柳沟派出所、武连派出所、开封派出所、元山派出所、公兴派出所、白龙派出所、江口派出所、鹤龄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县内公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协调、指导县内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县内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县内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县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县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县内小法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8、组织、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9、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11、组织实施县内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县内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拟订县内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县内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3、负责县内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县公安机关认识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等相关工作,拟订县内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县内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14、指导县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5、承担剑阁县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公安局2020年底在职人员总数241人,其中行政人员229人,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9人;辅助警务人员16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 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886185.95元。
(二)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02308.01元,其中基本支出49114787.03元、项目支出2287520.98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
绩效目标编制要素较完整。绩效指标均进行了细化量化。
2、目标实现
2020年度数量指标共计4个,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30%以上的0个,占全部指标的0%,完成预期指标的4个,占全部指标的100%。
3、预算编制准确
2020年度预算为64886185.95元,其中年初预算为61327572.57元、预算调剂金额3558613.38元。
4、支出控制
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预决算偏差程度基本控制在10%-20%之间。
5、预算执行进度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2.6%、75.8%。
6、预算完成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79.2%。
7、违规记录
未发现违规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
四、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得分为86.1分。
(二)存在问题
部门预算中的个别支出科目预算不够精准。
(三)改进建议
部门预算中的个别科目需要进行更加精准的测算,以保证预算数和决算数的偏差程度控制在10%以内。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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