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0-20    浏览量:1053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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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普法及法律常识规划、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行政处罚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7)承担外来企业投诉工作。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

(10)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监督工作。

(11)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审核。

(12)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抓实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2020年,局党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二是抓实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三重一大”制度。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16次,分析解剖反面典型的危害、成因、教训,将党纪党规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同时,在县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参与督导下,开展了局班子集中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会和政风行风评议会,增强了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抓实教育培训,锻造过硬队伍。制定印发《剑阁县司法局2020年度干部培训计划》,依托广元市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云视频会议系统、学习强国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行政干部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持续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引领党委和铁拳党支部等评比活动。累计表彰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4人,同时获省级以上表彰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3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合理设置人员编制,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司法所的基础保障。

2.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推动重点领域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着力“四项举措”,推进依法治县。做到“项项有调研”,内容无死角,在调研选题上突出问题导向,将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堵点问题作为调研的重点课题,为领导决策当好法治参谋,为依法治县工作谋篇布局。“样样有清单”,任务全覆盖,及时召开各类工作推进会,将调研成果及时转化,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推动创新。印发了《中共剑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剑阁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扶贫工作的通知》,召开了依法治县办公室会议、法治扶贫工作推进会议以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层层落实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将每块重点工作梳理出任务清单,排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促进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件件有考核”,评估无盲区,出台了《剑阁县全面依法治县成效评估工作方案》、《剑阁县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指数》等相关文件,同时,将法治建设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真正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每季度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实行通报制,并将通报结果作为年底考核依据。“时时在督促”,监督多角度,制定《2020年法治督查工作计划》,将专项督查和暗访形成计划,形成制度。定期针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治扶贫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不定期开展暗访,确保依法治县工作在各部门、各乡镇有序推进。对督查到的问题点对点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视情况不同由依法治县办主任或依法治县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分层级进行约谈,有力推动责任单位履行职责。通过建立“项项有调研、样样有清单、件件有考核、时时在督促”这四项措施,形成全过程闭环管理,狠抓依法治县工作落地落实。二是聚焦“三大重点”,强化依法行政。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强化“三种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四是落实“三个到位”,保障脱贫攻坚。人员到位、扶持力度到位、帮扶工作到位。

3.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行职责,奋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深入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做实会前学法协调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会前学法32次。二是着眼体系升级,不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影响力。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认真开展“春风行动”“暖冬行动”“法律进重点项目”公益法律服务“三大行动”;深入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三是做好基层治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显著提升。切实抓好两类特殊群体管控;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扎实做好司法所管理工作。

4.敢于主动亮剑,冲锋在前,全力以赴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战时协调。2月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县上会议精神,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2月4日,成立县司法局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36名队员放弃春节休假到清江社区幸福佳苑小区开展“双报到”活动,协助做好居民出入劝导、排查登记等工作, 共计排查673户,筑牢战“疫”第一道防线。二是开展法治宣传,筑牢抗疫防线。及时组织编写《如何做好日常防护》、《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知识和生活常识,及时出动法制宣传车,逐村逐小区开展宣传,进一步强化广大群众疫情防控的法律意识。三是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取消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聚集性活动,通过微信平台线上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社矫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暂停办理社矫对象外出请假审批,实行社矫对象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确保监管对象可查可控。四是上下联动,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天专人值班,积极解答疫情期间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公证处对有急事需要办理公证手续的申请人,采取网上联络、特殊办理。五是联合县工商联、县经信科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复工复产座谈会,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添举措、添动力、添保障。在今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我局被省厅表彰为疫情防控先进单位,人民日报专题报道了剑阁司法行政抗击疫情先进事迹。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剑阁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剑阁县法律援助中心

2.四川省剑阁县公证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373.7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9.54万元,增长24.4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37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3.7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25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84万元,占82.63%;项目支出218.02万元,占17.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73.7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9.54万元,增长24.4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资金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4.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7.80万元,增长21.0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多。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4.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0.12万元,占86.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53万元,占5.54%;卫生健康支出44.35万元,占3.5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5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类)59.36万元,占4.7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54.86万元,完成预算91.3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63.61万元,完成预算97.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资金结转下年。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支出决算为26.72万元,完成预算80.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下年。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决算为15.66万元,完成预算78.29%,项目资金结转下年。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3.16万元,完成预算60.41%,项目资金结转下年。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9.5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9.3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6.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3.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26万元,完成预算97.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63万元,占6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3万元,占32.6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3万元,完成预算96.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32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节约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63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3万元,完成预算98.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7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节约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6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65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6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接待部分上级主管部门来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考察、座谈、学习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剑阁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51万元,比2019年减少8.08万元,下降11.29%。主要原因是制定了更加严格的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与措施。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剑阁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剑阁县司法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制建设”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普法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推动了法治剑阁向纵深开展,逐步做到全民自觉学法、遵法、用法、守法。

(2)法律援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3万元,执行数为26.72万元,完成预算的80.97%。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了提高矛盾纠纷受理率和调解成功率,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实现了增强调解员能力和积极性,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法制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万元,执行数为22.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法治剑阁建设,建设法治政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4)社区矫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15.66万元,完成预算的78.3%。通过项目实施,推进了维护社会稳定,助力平安剑阁建设。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工、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县司法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司法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司法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司法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司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二级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普法及法律常识规划、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行政处罚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7)承担外来企业投诉工作。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

(10)指导、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监督工作。

(11)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审核。

(12)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司法局总编制85名,其中行政编制76名,事业编制7名,参公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77人,其中行政人员6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1人,退休人员26人。临聘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373.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3.76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25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84万元,占82.63%;项目支出218.02万元,占17.3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提交了部门预算草案并认真完成了预算管理软件数据报送工作,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合理,确保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和科学性。2020年部门决算工作也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圆满完成。

我局严格按要求,切实加强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关于财政资金的相关规定及局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常态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考评机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1.普法依法治理有序推进,广泛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拓展法治宣传平台,法治创建取得成效。

2.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实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3.法律服务迈上新台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公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案卷评查有序进行。

4.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加强保障,夯实脱贫攻坚基础。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5.全面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

根据对我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情况的检查,2020年我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85.7分,为“优”等级。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认真做好各项资金的预算及执行,在严控各项经费专款专用的同时,加强成本控制和节约,严抓项目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保障各项目工作经费资金及时到位、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严格,积极消化上年结余结转资金,按预期目标督促完成了省市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使财政资金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存在问题

1.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但我局人员经费在标准线下,故经费保障需进一步加强。

2.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准细化

随着财务工作日益细化,各项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局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

3.用款进度需进一步加强

工作开展顺利,但资金拨付不到位,造成结转金额增加,用款进度较为迟缓。

(三)改进建议

1.针对预算批复,多与县财政相关部门沟通汇报预算工作。

2.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并定期将预算使用情况向局党组汇报,针对突发性支出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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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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