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0-20    浏览量:1040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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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举全镇之力助脱贫。全镇715户贫困户“一超六有”、5个贫困村“一低五有”、乡“三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完善全镇3—17岁年龄段学生就读信息,严格执行“三免一补”资助政策与学生营养餐计划;持续落实贫困对象县域内住院自费比例不超过10%;开展免费健康体检11次,体检1300余人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千方百计提高脱贫成色,确保剩余人口全部脱贫。认真落实“四帮四促”,对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情况进行再摸排、再梳理,全镇共开发护林员、保洁员、水管员等公益性岗位54个。同时进一步细化帮扶措施,做到应享尽享,户均帮扶措施达到3个以上,高质量完成了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各项目标任。

2.聚焦疫情防控,积极推动复工复产

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逢会必讲,多次召开专项推进会,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每日上报疫情防控数据信息,精准有效防范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输入,实行“一对一”联防联包责任制。二是实行网格管理,筑牢防线。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疫情防控常态化策略,突出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疫情防控。通过网格化管理,落实防控“三级包保”常态化运作。三是复工复产方面结合“六稳”、“六保”,指导个体工商、新型经营主体全面落实“四个到位”工作指引,多方联动检查复工复产情况,为其提供酒精、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为复工提供保障作用。

3.以人为本,百姓福祉不断提升

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工作重点,动员全镇上下,把握招商态势。全年完成招商引资2560万元,累计完成项目投资2254万元,超额完成县委下达2200万元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召开专题各类安全生产会议10次,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份,开展森林防灭火专业知识培训4次,应急演练2次,安全生产成效实得到进一步提升。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计生各类奖励扶助政策兑现落实,原东河村、罐铺村新建党群活动阵地和进一步完善村办公设施,有效提升了村级活动场所整体功能。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决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24.6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3.68万元,增长27%。主要变动原因是乡镇建制调整,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自然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2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7.67万元,占98.8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万元,占1.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2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68万元,占64%;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当年支出结转下年227.98万元,占比36.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4.6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3.68万元,增长27%。主要变动原因是乡镇建制调整,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自然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6.99万元,增长26%。主要变动原因是乡镇建制调整,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自然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63万元,占26.3%;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89万元,占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5万元,占3.8%;卫生健康支出8.75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10.93万元,占1.8%;城乡社区支出7.45万元,占1.2%;农林水支出148.17万元,占2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6.99万元,占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52万元,占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89.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为147.93万元,完成预算100%;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 20701文化和旅游支出决算为7.43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8广播电视支出决算为14.4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805义务兵优待9.3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7.4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21305扶贫支出决算为30.28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17.89万元,完成预算100%。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1508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决算为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0.89万元、津贴补贴55.54万元、奖金4.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4万元、绩效工资27.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00万元、住房公积金10.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13万元、生活补助127.24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0.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5万元、水费0.39万元、邮电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3.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2915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3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9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涂山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93万元,比2019年减少2.21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加强了日常运行的经费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涂山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垃圾清运及处置费、老促会工作经费、安全经费(交通安全)、革命老区建设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镇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各项绩效指标均达到了预期效果。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镇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8分。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县下达我镇革命老区建设资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25.00万元。按计划完成迎新村八组0.9公里村组道路硬化建设。通过革命老区迎新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改善迎新村农户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完善村组道路网络。该项目实施后,达到改善革命老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革命老区农户出行条件稳步改善,达到群众满意的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截止2020年12月底全面完成革命老区农村基础设施-迎新村八组0.9公里道路项目建设、验收。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工程项目建设要求,涂山镇政府会同施工方、项目办等相关部门对道路项目建设进行了验收,质量鉴定为合格。 实施项目已全部完工。

(1)革命老区建设资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00万元,执行数为2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通过项目实施,达到改善革命老区同时也是水库淹没区17户40多名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革命老区农户出行条件稳步改善,达到群众满意的目标。

发现的主要问题:通过自查,主要是资金结算、审计、报账不及时,导致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支付,影响了项目执行,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督促施工方加快项目审计、结算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二是加大问责力度,规范、提高项目实施水平。

(2)垃圾清运及处置费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镇场镇居民生活垃圾的及时清运,改善了场镇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提高了场镇居民的日常保洁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垃圾收集量大,预算经费不足,村、组、农户的垃圾清运处置面临巨大资金缺口。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加强对有害垃圾、白色垃圾的处置。

(3)老促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2万元,执行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老促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宣传了老区发展。下一步将继续做好老促会各项工作。

(4)安全工作(交通安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辖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全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培训安全执法人员,加强了交通安全劝导,提高了司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镇安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革命老区建设资金

预算单位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5.00

执行数:

25.00

其中-财政拨款:

25.00

其中-财政拨款:

25.00

其它资金:

0.00

其它资金:

0.0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迎新村0.9公里组道公里硬化。

如期完成迎新村0.9公里组道公里硬化。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里程

0.9公里

0.9公里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质检合格

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合同约定

按合同约定完成

按合同约定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合同约定

不超预算

不超预算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改善村民出行条件

改善村民出行条件

改善村民出行条件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不破坏周边环境

不破坏周边环境

不破坏周边环境

效益指标

可持续效益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指标

群众满意率

群众满意达98以上

群众满意达98以上

满意度指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20106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2010607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纠纷。。

12.住房保障(类)…(款)…(项):指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2021年单位编制人数41人,在职人员实有人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1人。

(二)机构职能。一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扶贫攻坚战略工作任务,抓好招商引资,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五是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涂山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总收入624.66万元。基本收入拨款548.06万元;项目收入拨款76.6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支出62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0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人员经费379.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8.51万元。项目支出76.6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政府性项目支出26.36元;农林水项目支出50.2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财政总预算624.66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505.73元,调整预算收入624.66万元。1.基本支出:2020年度我镇基本支出548.06万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79.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8.51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3.39万元(预算为3.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完成3.10万元(预算为3.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完成0.00万元(预算为0.00万元)。2.项目支出:2020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6.6万元(其中政府性项目支出26.36万元,农林水项目支出50.24万元)。3.2020年由于财政资金调配问题,实际完成部门一般预算支出3966830.93元,其中基本支出3896974.98元,项目支出69855.95元。当年财政局欠拨预算资金2279760.11元,占预算的36.49%,实际完成预算支出63.52%。

(二)项目目标制定、组织实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以镇长牵头,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财政项目的实施工作。村委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监督,镇财政负责资金的支付,镇分管领导负责项目的预决算、初验、监督、检查;镇长负责财务审批,做到各司其职,责任明确。

我镇2020科学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认真组织实施,人大、老促会、安全、文化、垃圾清运及处置、政府日常运转以及村务工作、脱贫攻坚等八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本职工作及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工作。

(三)结果应用情况。2020年,我镇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各项绩效指标均达到了预期效果。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镇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8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一是科学合理优化预算编制,确保政府基本运转。做到运转正常,基本公共服务有保障。二是加大农村公益事业支持力度,特别是在农村公路、水利以及农业机械化作业需求等方面稳步发展。三是加强项目监督,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将及其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农民、农村、农业最现实、最急需、最迫切的地方,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存在问题。一是必要的专项运转资金保障不足,特别是环境保护工作,垃圾处置量大、分散,资金投入有限。二是预算执行进度差。财政预算资金到账迟,影响政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改进建议。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客观现实需求及财政能力优化预算结构,增加必要的运行保障资金。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力度,确保政府正常运转。

附件2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20年县下达我镇革命老区建设资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25.00万元。

(一)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革命老区迎新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改善迎新村农户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完善村组道路网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该项目实施后,达到改善革命老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革命老区农户出行条件稳步改善,达到群众满意的目标。

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按计划完成迎新村八组0.9公里村组道路硬化建设。

(二)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资金申报的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项目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0年县下达我镇革命老区建设资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25.00万元。

2、资金到位。上述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资金使用方面,我们做到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符合规定。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的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帐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为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组织架构。为了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我镇设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项目办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疆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质量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安全小组等三个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过程中全程监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实施流程。①首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到项目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分析、评估。②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预算。③按程序报批后交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3、监管措施。在项目建设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现场监督管理,强化责任,确保安全,保证质量。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截止2020年12月底全面完成革命老区农村基础设施-迎新村八组0.9公里道路项目建设、验收。

(二)项目完成质量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工程项目建设要求,涂山镇政府会同施工方、项目办等相关部门对道路项目建设进行了验收,质量鉴定为合格。

(三)项目完成进度

实施项目已全部完工。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达到改善革命老区同时也是水库淹没区17户40多名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革命老区农户出行条件稳步改善,达到群众满意的目标。

五、问题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涂山镇2020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该类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满足了群众的需求。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主要是资金结算、审计、报账不及时,导致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支付,影响了项目执行,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相关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督促施工方加快项目审计、结算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二是加大问责力度,规范、提高项目实施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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