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0-25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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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是政府批准成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负责组织拟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具体工作;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抽检结果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对卫生污染、中毒事件、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组织现场卫生监督中认为有必要进行检测物品的采样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以法制宣传和咨询;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府和县卫生健康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忠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卫生违法行为,全面完成了各项业务指标。

1、全力以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自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重要指示,按照县委、县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总体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各科室责任,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对全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多次安排部署。

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卫生监督员10余人次参加了省、市业务部门及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组织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班,增强了卫生监督人员疫情防控能力。监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院感防控和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建设。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栏2块,印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材料1000余份,通过张贴、发放疫情防控标语,增强群众疫情防控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疫情防控社会氛围。

四是积极响应应急号召和应急物资储备。全大队严格执行不放假号召,全部卫生监督人员于2020年大年初二准时准点回到岗位,立即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大队想方设法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应急物资,集中使用、统一调度,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五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全面做好防控工作。疫情期间,全体监督人员划片包干,分为4个监督检查组分别对县级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交通设卡检测点、宾馆、超市等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疫情防控漏洞和风险隐患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整改。

(1)对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下寺中心卫生院医院、普安中心卫生院等57家医疗机构和3家集中隔离点,1家定点酒店进行了多轮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设置及运行、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等。对未按要求开展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设置不规范的医疗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督促强化就医场所消毒、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及其他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并对1家不按要求停止接诊的个体诊所进行立案查处。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关闭的55家个体诊所逐一现场审核,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后才能开业接诊。

(2)加强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对全县宾馆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来客体温检测及信息登记、宾馆物品、台面、地面及布草消毒情况;对大中型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春节期间营业的理发店和足浴店洗浴店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要求暂停营业,减少密切接触和人群聚集。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监督指导公共场所有序复工,并结合日常监督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3)对8个交通设卡检测点和下寺高铁站、普安、下寺汽车客运站进行监督检查,督导落实站点人员个人防护、发热病人转(分)诊登记、明确发热病人转(分)诊流向、检测点消毒等内容。

(4)对全县20个居民小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指导,检查内容包括公共区域消毒情况、出入人员及车辆登记情况、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情况等。

(5)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大队共出动50人次,出动20车次,累计监督检查复产复工企业36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6份。

2、克服疫情影响,完成全年既定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

一是联合教育、市场监管局等多个部门,对全县122所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了复课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检查验收。

二是对全县学校及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管理及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各单位存在的卫生卫生安全隐患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三是对全县学校、托幼机构80余名保健老师进行了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及学校卫生知识培训。

四是开展了学生常见病及近视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日常监督及双随机监督抽检监测结果,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各学校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学校改善教室采光和照明,合理调整课桌椅高度,降低学生近视发病率。

3、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一是结合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县36家企业进行了复工前及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是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在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期间,召集多家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了职业健康管理知识培训。开展了职业健康宣传下乡镇、进企业活动,通过开展职业病法律法规的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对职业卫生工作的关注度。通过在企业车间设身处地向员工宣传讲解职业病危害,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期间,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单行本、职业健康和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宣传彩页等600余份。

三是按照县委、县府及县卫生健康局的工作安排,在盐店天然气净化厂开展了“2020年度健康企业”创建启动活动。

四是开展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对全县矿山、化工、建材等存在粉尘、化学毒物严重危害因素的34家重点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管理主体责任。对存在违法行为的8家企业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

4、加强公共场所监管,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继续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和节日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等常规工作,全年共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850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50份。

5、宣传贯彻省总队、市支队有关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安排,认真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一是10月29日举办了全县生活饮用水法律法规培训班,共有县内市政集中供水、农村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负责人等1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发放生活饮用水宣传资料100余份,收集《剑阁县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表》52份。二是加强集中式供水单位饮水卫生管理,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对全县2家市政供水单位、43家农村集中供水单位、7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两轮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并严格落实各项供水卫生管理制度,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三是检查县域内涉水产品生产单位1家、直饮水机投放单位3家,要求被检查单位严格落实涉水产品有关要求,做好投放的直饮水机卫生管理工作。

6、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医疗机构日常监管。一是对全县500余家医疗机构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积分管理。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17起无证行医行为予以取缔并给予行政处罚。三是扎实开展医疗机构乱象治理工作,共对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1例,1例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诊疗活动的行为;1例存在执业人员未在执业地点取得处方权的违法行为;4例病历书写不符合规范的违法行为;3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不符合规范的违法行为;1例医用耗材使用不符规范的违法行为;10例医疗废物处置不符合规范的违法行为。四是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整治行动,对40家生活美容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

7、开展放射卫生及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对18家放射单位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对1家存在违法行为的放射工作单位立案处罚。

8、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有序推进。

国家卫健委下达的54家公共场所、1家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16所学校、11家医疗机构、2家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全部完成。

9、加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指导,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质量

加强了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共举办卫生监督协管和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培训2次 ,通过法律、法规和卫生监督协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加大卫生监督协管督导及绩效考核,各乡镇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逐步规范,协管巡查覆盖率达到100%,协管资料逐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10、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持续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全年共立案处罚108起(其中公共场所39起、医疗机构38起、学校卫生2起、生活饮用水20起、职业卫生8起、放射卫生1起),简易程序24起,一般程序84起,共执行罚款23.8万元;移送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各1件。

11、严把卫生许可的审核发放关,实现了许可规范化和程序化

2020年共受理发放卫生许可证110个,其中:公共卫生许可证105个,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1个,放射卫生许可证1个。 

12、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及时调查处理各类投诉举报

针对广大群众通过电话或市长信箱反映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存在问题,卫生监督大队高度重视,迅速指派监督员到现场核查处理,并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反馈当事人。全年妥善处置各类投诉举报8起,群众满意度100%。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97.2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98万元,增长17.8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9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23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9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2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7.2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98万元,增长17.8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4.98万元,增长17.8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万元,占8.41%;卫生健康支出261.55万元,占87.99%;住房保障支出10.71万元,占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7.26,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49.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7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2.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4.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完成预算94.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监督工作用车综合考虑,减少公务用车费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万元,占61.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2万元,占38.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完成预算93.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2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本着资源共享,日常工作用车,综合考虑安排,控制费用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1辆。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职责范围内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日常工作,医疗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打击非法行医、职业卫生监督、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2万元,完成预算9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8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执法综合监督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2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总队、市支队督查、指导我队监督工作接待费0.22万元;职业卫生督查、双随机抽查,接待县、市新冠疫情防控检查组、行业督导人员接待费0.35万元;行业交流学习接待费0.75万元;卫计局督导、检查、考核我队工作接待费0.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8万元,比2019年增加1.2万元,增长5.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业卫生职能职责划转,随之工作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卫生执法监督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卫生、医疗卫生、采供血卫生、职业健康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食品标准备案等监督任务,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完成省卫计委下达的2020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和国家、省、市要求的卫生和监管、“双随机”任务等工作,年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大队工作的推进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本部门无项目绩效。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机保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部门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三定”方案,内设4个科室:1、办公室。负责大队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大队文稿,负责政工、信访、综治、工会、大队党建、做好上传下达、会议服务和记录、文件资料收集和管理,机关效能监督、争先创优等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网络文件收发和传递,负责大队公务接待与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大队物品采购和资产管理;负责大队目标任务的制定与年度考核和政府临时性指令工作。2、财务科。负责编制大队的经费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单位财政年度的收支管理、工资福利发放、纳税申报;负责单位财务工作计划、财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及财务分析报告;负责大队预算资金使用与管理、资产的登记和报废、向有关部门、股室提供各类统计数据;向领导汇报各种上级文件精神及上报文件、信息;负责单位的财务票据、印章管理;负责填报实时报、月报、季报、年报等各类报表;负责单位各种财务票据的传递和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保管等综合性管理等。3、综合监督一科、二科。负责全县辖区内的卫生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具体工作;负责全县3家城市集中供水站、60家乡镇供水站和163家精准脱贫村供水点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抽检结果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对卫生污染、中毒事件、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组织现场卫生监督中认为有必要进行检测物品的采样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以法制宣传和咨询;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辖区内非法行医整治,维护社会稳定。

(二)机构职能

承担全县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站、血浆站、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消毒卫生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具体工作;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抽检结果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对卫生污染、中毒事件、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组织现场卫生监督中认为有必要进行检测物品的采样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以法制宣传和咨询;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负责全县重大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任务。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参公编制27名,其中工勤编制2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24人,参公人员22人(其中:精准扶贫驻村书记2人、驻村队员2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决算总额为297.2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1.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1万元。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属于财政全额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一是基本支出(20202年人员经费决算272.68万元,日常公务支出费用决算24.58万元)是用于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绩效工资(22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等经费(37.5万元)、住房及保障费(10.71万元)、办公费(3.98万元)、水、电、邮电(2.38万元)、印刷费(0.49万元)、维护费(0.04)会议费(0.4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72万元)、劳务费(0.84万元)、工会经费(1.07万元)、福利费(1.79万元)、差旅费(7.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及时更新基础信息,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编制预算时注重预算编制准确性、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算执行调整,按时完成待批复前细化工作。严格按预算管理执行,年度预算收支平衡,资金使用进度按规定有序推进,严格财政预算调整计划,按进度执行各项资金,无违规现象,完成了年度预算目标,保障了公众的健康权益,维护了正常稳定的社会秩序。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绩效评价规定成立评价小组,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形成评价结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良好,从预算收入、到预算执行和预算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2020 年度部门支出和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但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有待提高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控制率,财务人员力量不足,监督面广,监督人员少,专业化程度低,经费预算有限,运转困难,相关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

(三)改进建议

遵循预算收入、支出的原则,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对机构改革职能划入单位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抓好绩效评价管理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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