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0-2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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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拟订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6.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7.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拟定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10.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12.推进可持续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

14.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县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

16.承担县以工代赈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紧盯全年目标任务、重点项目,以“三个清单”为抓手,促进度求质效。1-10月,全县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6.9亿元,增长23.4%,增速位居全市第2。全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9.65亿元,同比增长20.67%。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共计举行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6批次,开工项目95个,投资总额107.07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43.71亿元。截至目前,18个市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92.1%;30个县列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93.6%。向上争取资金情况。1-10月全县累计向上争取资金46.47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97.97%,其中新增专项债券3亿元、新增一般债券8800万元、特别国债9900万元。机制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一把手”抓项目责任制,以我县ABC三级项目储备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项目引建责任机制、激励机制、落实机制,完善重大项目集中会商制度,实行一项一策、一企一策,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多引进、早开工、快推进,全面投产早见效。项目谋划储备情况。截至目前全县滚动储备项目417个,总投资1402亿元;储备亿元以上项目144个,占比34.5%,总投资1325.77亿元;达到可研及以上深度项目231个,占储备项目55.3%;已开工建设项目115个,占储备项目27.5%,总投资112.3亿元。截至目前,初步整理出2021年支撑项目173个,其中续建项目66个,新建项目107个;总投资202.25亿元,年计划完成投资104.45亿元。

二、机构设置

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080.9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8.49万元、114.2万元,增长61.89%、30.9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增暴雨洪灾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59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7.6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8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58万元,占83.5%;项目支出79.76万元,占16.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0.9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8.49万元、114.2万元,增长61.89%、30.9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增暴雨洪灾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4.2万元,增长30.9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增暴雨洪灾资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382.98万元,占79.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5.35万元,占7.31%;卫生健康支出(类)17.79万元,占3.68%;农林水支出(类)29.99万元,占6.2%;住房保障支出(类)15.23万元,占3.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2万元,占0.4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3.34,完成预算81.42%。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35.21万元,完成预算95.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结转下年。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7.77万元,完成预算95.54%,决算数小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结转下年。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5.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99万元,完成预算64.49%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结转下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3.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9.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34.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89万元,完成预算95.53%,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52万元,主要是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8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0.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2019年下降0.52万元,下降4.52%。主要是节约开支。

4.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8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129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8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8万元,比2019年减少0.46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情况较好,完成比例100%。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情况较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编制工作经费”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编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单位基本支出和机构运转,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我局服务效能,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部门的经济、社会效益广,可持续性发展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以更好的服务于绩效管理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科学性。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制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

执行数:

3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完成主要经济指标。2、加强宏观经济预研、预判。3、统筹项目投资,保证投资强劲增长。4、全面创新改革,激发经济活力。

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紧盯全年目标任务、重点项目,以“三个清单”为抓手,促进度求质效。1-10月,全县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6.9亿元,增长23.4%,增速位居全市第2。全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9.65亿元,同比增长20.67%。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共计举行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6批次,开工项目95个,投资总额107.07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43.71亿元。截至目前,18个市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92.1%;30个县列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93.6%。向上争取资金情况。1-10月全县累计向上争取资金46.47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97.97%,其中新增专项债券3亿元、新增一般债券8800万元、特别国债9900万元。机制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一把手”抓项目责任制,以我县ABC三级项目储备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项目引建责任机制、激励机制、落实机制,完善重大项目集中会商制度,实行一项一策、一企一策,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多引进、早开工、快推进,全面投产早见效。项目谋划储备情况。截至目前全县滚动储备项目417个,总投资1402亿元;储备亿元以上项目144个,占比34.5%,总投资1325.77亿元;达到可研及以上深度项目231个,占储备项目55.3%;已开工建设项目115个,占储备项目27.5%,总投资112.3亿元。截至目前,初步整理出2021年支撑项目173个,其中续建项目66个,新建项目107个;总投资202.25亿元,年计划完成投资104.45亿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完成年度目标计划任务

≥95%

≥95%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支出预算年末执行率

≥95%

≥95%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12-31

2020-12-31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成本核算

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审核及成本核算。

本着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审核及成本核算。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投资拉动GDP增长

促增长、稳投资

促增长、稳投资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县域经济发展

促增长、稳投资

促增长、稳投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率

服务对象满意率

≥90%

≥9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项目编制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编制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以及浙广扶贫协作工作经费。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指粮油质监站工作经费。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害重建补助(项):指2020年洪灾水毁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三定”方案,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设1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公务用车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牵头负责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安全、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密、禁毒、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催办督查重要事项;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负责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登记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落实国家粮改财务政策,指导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报告和会计决算工作。

(2)招投标管理股。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比选)活动;按照权限核准招标事项,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协助管理评标专家;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相关中介咨询机构的协调管理机制。承担剑阁县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具体工作。

(3)政策法规股(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和地方性规章草案;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提出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重大举措建议,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营商环境建设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督查评估和综合考评等工作。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4)国民经济综合股。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协调管理粮食等重要物质县级储备,转报流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和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审核申报等工作;指导县域经济发展。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政府主导重大项目资金平衡的意见;负责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的上报和安排管理;负责企业债券发行报批和监管;负责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监管;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和监管;参与研究和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剑阁县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5)固定资产投资股。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业及民间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的目标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意见;组织申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指导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和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承办国外贷款项目和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相关税收减免的审核、转报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政法、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项目并转报使用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建设项目;研究高技术产业发展动向,组织拟订全县高技术发展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负责安排全县高技术项目并协调其布局;审核转报国家和省级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负责承办清洁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有关工作。

(6)行政审批股。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参与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业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涉农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审核和申(转)报林业、水利、气象等重大项目并转下达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计划,并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含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和转报全县交通建设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协调公路、航空、铁路、水运建设的综合平衡以及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和处理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县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县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低碳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监测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并拟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转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和建设管理。管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革政策和方案,推进相关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工作。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审查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制定低碳发展相关配套政策,编制全县低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剑阁建设和低碳试点示范,加强低碳宣传;组织实施重大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推动全县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和考核工作;积极引导、培育和扶持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低碳发展,组织企业参与碳市场交易;建立完善全县低碳发展管理和服务社会基层网络;制定全县低碳发展监管和日常检查考核体系;承担剑阁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的具体工作,以及剑阁县低碳发展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参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的制定;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统筹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就业、社会保障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拟订和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转报、安排国家、省、市和县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7)项目管理股(剑阁县重大项目推进中心)。负责省市、县重点项目、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集中开工项目等全县重大项目的统筹推进工作;研究提出加强重大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制定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编制重大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全县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统筹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监督检查重大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大项目实施工作,负责重大项目的日常检查、督促和信息收报等工作;汇总并分析、研判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组织重大项目会商调度,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全县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的考核。

(8)价格监管股(收费管理股)。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组织价格听证;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等价格干预;负责拟定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负责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处罚中的成本确认;监测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专项调查,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针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负责全县价格监测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拟定资源价格、环境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管理交通运输价格;协调有关价格争议。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的法规和政策;制定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和公办中等职业教育、殡葬服务收费、公益性公墓价格和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旅游景区(不含4A级及以上)门票和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和公租房租金、公办养老服务收费等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和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前期物业服务、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道路清排障、其他中介服务收费。按年度发布全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并实施动态管理。依法清理整顿规范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

(9)以工代赈项目股。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以工代赈的方正、政策,制定全县以工代赈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负责争取国家、省、市的以工代赈资金,做好市以工代赈办和市、县有关局之间的项目计划衔接;综合协调全县以工代赈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负责编制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的上报及下达工作;会同财政做好以工代赈自己的调拨及地方配套资金计划的安排工作;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全县以工代赈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负责建立项目库;组织工程主管部门对以工代赈项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搞好工程管理;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粮食调控和监督股。拟订全县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地方储备粮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预警监测、应急管理和军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和协调;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收储政策;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县内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和市外粮食进出剑等工作;负责军粮结算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监督管理;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政策规定,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县级储备粮军粮等政策性粮食的库存数量、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监督粮食购销活动;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1)粮食仓储和物资储备股。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粮食仓储管理、安全储存、国有设施管理政策制度执行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仓储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承担仓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拟定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及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县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的推荐及管理工作;负责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资格的核准、仓储设施、粮食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配合相关部门提出粮食产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全县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承担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具体工作,承担相关粮食产业数据统计工作。拟订石油、天然气应急储备和食糖等重要物资及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县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提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县物资储备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物资储备管理,承担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

(12)区域协同发展股。分析研判区域宏观经济发展形势、组织或参与起草区域协同发展相关规划和文件,承担浙广对口帮扶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及剑阁县与其他区域合作有关衔接工作。研究提出区域合作战略建议;负责战略合作项目实施;拟订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对口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监督资金使用;指导帮扶地区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剑阁县与东部等地区开展区域合作交流;承担县浙广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13)人事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具体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综治、政法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机构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县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县目录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县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县自主创新体系设发展。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浙广扶贫协作工作。

(10)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4)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市、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负责与省、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局)等部门的工作衔接。

(16)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7)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县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县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牵头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

(18)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的建议;监督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收储政策;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县内粮食销售工作;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提高全县粮食供应保障能力;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

(19)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县储备粮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县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在剑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工作。

(20)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县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21)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县粮食流通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县级财政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制订全县加工和物流休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和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助做好优质粮油的推广、开发工作;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粮油龙头企业开展惠农服务。

(22)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指导全县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23)承担重要物质储备和应急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

(24)承担以工代赈的行政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审核和转报以工代赈项目,下达以工代赈资金计划。

(25)承担全县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职责。

(26)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15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37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决算总额为597.63万元,都是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8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58万元,占83.5%;项目支出79.76万元,占1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我局属于财政全额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一是基本支出(2020年人员经费决算369.31万元,日常公务支出费用决算34.28万元)是用于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务费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二是项目支出79.76万元。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扶贫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和执行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信息、项目库的报送工作,完成基础信息的更新,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中,特别注意对预算编制准确性的把握,确保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算执行调整,按时完成待批复提前细化。

(2)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不调整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完成单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按时报送决算,单位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数据相符,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2、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设立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从业资格,财务负责人符合任职条件。

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要有《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用品采购制度 》、《公务出差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请销假制度》、《加班值班制度》、《党组会议事制度》、《职工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

会计核算:依法建账,使用合符规 定的会计准则制度,建立《总账》《明细账》,使用合法、内容真实、要素齐全并经审核的原始单据作为编制记账凭证依据。

3、财政政策执行

(1)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支出中直接支付比例达到全县当期平均水平。

(2)公务卡改革:严格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结算。

(3)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 经费支出,2020年“三公” 经费决算,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4.财经纪律

(1)审计监察:接受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财监局和上级有关监督检查部门监察。

(2)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国库动态监控预警无违规支付行为。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财政做好事前沟通,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采购中,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财政资产管理配置标准、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 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经费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二)存在问题。

工作经费差口较大,我局工作目标任务重,会议较多,希望在经费方面给与更多的支持。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支出的财政保障水平。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账务处理。
























附件2


项目编制工作经费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局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等职能。我局并不具体实施项目,因此在项目前期申报产生大量的工作经费。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单位基本支出和机构运转,提升机关效能,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我局服务效能,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部门的经济、社会效益广,可持续性发展较好。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预期提供的效益、服务或其他目标明确,项目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项目资金分配合理,不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资金分配方法制定、分配要素设定、基础数据应用、测算依据选取等科学合理。

2、项目管理

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到位率100%。此项项目编制申报经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转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

3、项目绩效

完成全县固投任务,符合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保障了单位基本支出和机构运转,提升机关效能,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我局服务效能,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部门的经济、社会效益广,可持续性发展较好。

三、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以更好的服务于绩效管理工作。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以拓展工作思路。规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科学性。年初预算编制时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项目绩效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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