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3年成立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健康教育等工作,承担传染病流行、中毒、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救灾防病等问题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夯实业务管理,提升防控疾病能力
(1)预防为先,扎实推进免疫规划工作。
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按照省疾控中心《关于开展全省2020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抽样调查的通知》(川疾发〔2020〕56号)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免疫规划接种率抽样调查的通知》(剑疾发〔2020〕200号),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免疫规划接种率抽样调查。5-6月,中心对我县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进行了抽样调查和免疫规划工作进行了督导,规范疫苗接种,儿童疫苗接种率均达标。建卡率 100%,建证率100%。卡证符合率99.7%。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卡介苗合格接种率99.70%,卡痕阳性率95.75%,脊灰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96.93%,百白破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95.75%,麻疹疫苗合格接种率95.23%,乙肝疫苗第一针及时接种率96.11%,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04%。A群流脑全程合格接种率95.18%;乙脑减毒活疫苗合格接种率95.01%;甲肝减毒活疫苗合格接种率95.26%。加强免疫1岁组麻疹疫苗合格接种率95.11%;百白破疫苗合格接种率95.01%;2岁组乙脑疫苗合格接种率95.0%;3岁组流脑A+C疫苗合格接种率95.18%;4岁脊灰疫苗合格接种率95.03%;6岁组白破疫苗合格接种率95.09%;流脑A+C疫苗合格接种率95.26%。
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加速消除麻疹进程。2020年1-12月我县共报告疑似麻疹/风疹疑似病例13例(其中3例外地报本地病例),排除麻疹/风疹病例10例,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2.02/10万。全县2020年1-12月麻疹监测病例48小时内调查率100%,监测病例血标本采集率100%,血标本3日内送达实验室比例100%,血清实验室4日内完成监测比例100%。 持续推进规范化门诊建设
2020年我县共有A级预防接种门诊19个,AA级预防接种门诊29个,AAA级预防接种门诊10个。
规范AEFI监测报告。2020年全县共上报AEFI病例68例(其中一般反应48例,异常反应17例,偶合症3例),报告覆盖率59.65%,48小时内报告率100%,48小时内调查率100%,个案调查表完整率100%,调查表及时报告率100%,分类诊断率100%。
完成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补证工作。根据《四川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389号 )文件精神,县卫健局印发了《2020年春季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的通知》(剑卫发〔2020〕46号),中心分别于4-5月和9-10月开展了全县2020年春季和秋季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共查验小学及托幼机构159所,查验儿童11664人,查验率100%;应补种1002剂次,实补种976剂次,补种率97.41%。
免疫规划知识培训和宣传。一是积极开展“4.25”和“7.28”宣传日活动,采取悬挂标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办健康宣传栏、设立预防接种咨询台、微信、微博等方式,宣传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及预防接种知识。营造全社会参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氛围。二是认真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知识培训,举办了2期培训班,提高了基层计免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并对全县免疫工作进行4次面对面督导。三是加强对《疫苗管理法》宣贯,参加了省市培训,举办了全县乡镇卫生院、直属医疗机构院长和中心全体职工《疫苗法》培训,为《疫苗管理法》在全县的贯彻实施奠定了基础。四是开展2020年全省预防接种技能竞赛活动,在市级竞赛活动中获得全市预防接种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
2、加强慢性病、地方病防治
(1)规范开展死因监测、心脑血管事件、肿瘤随访登记等监测工作。三项监测均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年度监测报告。2020我县粗死亡率752/10万,达到≥650/10万的要求;根本死因编码错误率小于5%;身份证号填写率大于98%;重卡率小于1%;多死因链填写完整率达70%。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发病3620例,发病率550/10万,男性高于女性,45岁后呈现显著上升趋势。疾控中心设置肿瘤登记处,乡镇卫生院开展肿瘤随访工作,因肿瘤系统更换,系统数据仍未完善,截止本年度6月20日报告发病528人,年粗发病率1.07‰,病理组织学诊断所占比例66.55%。
(2)儿童伤害监测。全县118所公立和私立学校每月按时上报数据,由县疾控中心汇总后上报市疾控中心。2018-2020学年,共监测学生64331人,上报伤害62例。
(3)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管理。慢阻肺应登记10178人,实际登记3977,登记率39.1%;管理3830人,管理率96.3%;规范管理3358人,规范管理率87.7%,均超过项目指标要求。类风湿应登记772人,实际登记1320人,登记率171.0%;累计管理1304人,管理率98.8%;规范管理1122人,规范管理率86.0%,均超过项目指标要求。
(4)健康管理员工作。全县今年新增健康管理员20人,合格率100﹪。健康管理员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培训57次,培训健康生活指导员402人,指导群众13590人。参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健康管理721人,建立患者自我管理小组58个。
(5)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充分利用健康步道、主题公园、示范点建设等健康支持性环境,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全县设立健康教育宣传专栏近500个,因地制宜的制作了各种宣传资料50种。开展“三减三健”主题活动1项,开展宣传3次、电视台等媒体报道4次。创建示范单位2个。及时完成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活动报表和季度报表,及时性100%。
(6)克山病监测。一是病例搜索。2020年我县共搜索扩张型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缺血性心脏病、肥厚型心肌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冠心病6大类患者2275人,筛选出疑似克山病病例35例。20例患者进行了流行病学线索、病史、临床症状和体征、心电图、后前位2米距离胸部正位X线胸片和心脏超声检查。最终经县级专家组讨论,并经省疾控中心地病所复核,2020年新发现1例(为慢型)。二是开展监测。6-8月对江口镇闻江社区及其相邻村社进现场调查1331人,对17例疑似病例做了心脏超声检查,7例做了X线胸片。经省地方病所及县级克山病专家组讨论分析,最终确诊1例慢型克山病,未发现急型、亚急型、潜在型克山病例。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办法(2019版)的通知》(国卫疾控函〔2019〕169号),我县近5年未发现急性和亚急性克山病例,有慢型克山病例的7个乡镇慢型克山病年发病率为0.79-2.87/万,低于消除指标要求的5/万,我县保持克山病消除状态。
(7)碘缺乏病监测。制定《2020年碘缺乏病监测项目技术方案》,调查学生200人,采集盐样200份,尿样200份,孕妇监测100人,采集盐样100份,尿样100份。样品完整率100%,碘盐覆盖率100%,合格碘盐食用率97%。学生碘盐中位数27.4mg/kg,尿碘中位数247.4ug/L。孕妇碘盐中位数27.8mg/kg,尿碘中位数257.5ug/L。根据2007年WHO/UNICEF/ICCIDD推荐的人群碘营养状况评价标准,我县孕妇尿碘中位数处于适宜水平,儿童尿碘中位数处于超过适宜量(可能存在较低风险)水平。根据《碘缺乏病消除标准(GB16006-2008)》,我县继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学校食堂碘盐处于正常范围内。
(8)燃煤污染型地氟病监测。县卫健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剑阁县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监项目实施方案》(剑卫函〔2018〕105号),对涂山、上寺、下寺3个乡镇、8个病区村。入户调查改炉改灶情况和健康行为情况244户,其中合格改良炉灶244户,合格改良炉灶率100%;合格炉灶正确使用244户,正确使用率100%;食用玉米227户,正确干燥227户,正确干燥率100%;食用辣椒110户,正确干燥104户,正确干燥率98.01%;应监测8-12岁儿童330人,实际监测330人,监测率100%,其中氟斑牙可疑人数3人,未发现氟斑牙和氟骨症病例,患病率为0。我县继续保持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消除状态。
3、狠抓传染病防控工作
(1)加强重点疾病防控。重点加强对霍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流感、乙脑、手中足口病、布病、流行性腮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全县60个医疗机构单位全覆盖进行实时监测,报表732月次,进一步加强了相关传染病防控工作。
(2)加强医疗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的督导培训。县卫健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剑阁县2020年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剑卫发[2020]195号)、县疾控中心制定了《2020年传染病零缺报督导方案》,对县直属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了4次督促指导,零缺报单位督导57家,零缺报单位督导覆盖率为100%。开展了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会,共培训100余人。开展了由医疗机构参加的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暨疾控信息安全工作和2020年新冠肺炎、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冬春季防控工作培训会,共培训180余人。
(3)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实行传染病疫情“日报”和“零报”制,对夏秋季冬春季传染病进行了预测预报。按照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于加强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印发《剑阁县2020年霍乱防治方案》和《剑阁县2017年霍乱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剑阁县2020年手足口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加强对手足口病、5-10霍乱监测工作。手足口病采样送检29份,完成全年任务100%;霍乱监测各类样品570个,均为阴性。协助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县2个养鸡场和43个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点的进行环境监测采样样品70份。按质按量完成了监测任务。
(4)严格疫情报告。2019年1―12月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7种1340例,传染病总发病率270.70/10万,低于全市平均发病水平。浏览、审核、记录1700余次疾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审核订正2200例疾病报告卡,相关分析69期(周分析52期,月分析12期,专题分析2期,预测预报2期,年度分析1期),每月一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
(5)加强信息安全化工作。为切实加强信息安全化工作,制定完善了信息安全化工作制度,开展信息安全化工作培训1次,监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每个开展的子系统。
(6)加强舆情监测。按《2016年舆情监测巡查制度与实施方案》,科室人员通过人工、软件搜索监测,监测国家级媒体7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疾控中心、新浪网、腾讯网、网易、凤凰网、健康报网),省级媒体6家(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疾控中心、四川在线、四川日报(电子版)、四川新闻网、华西都市报),市、县级媒体5家(广元新闻网、广元门户网、剑阁公众信息网、百度剑阁吧、剑阁在线),和国家级刊物(疾病监测),共收集到全国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关舆情信息29600条,舆论关注度最高的前4 类事件分别为新冠肺炎疫情、传染病事件、食品安全、预防接种,各级监测媒体每日监测记录4次,每月上报一期舆情监测简报,共报告12期。
(7)迎接省市督导检查。根据广元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及疾控信息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我中心、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下寺镇中心卫生院、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进行督导检查。
(8)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2017版)》(国卫疾控传防便函〔2017〕101号)和省疾控要求,我中心组织开展了为期五年的“全省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2020年度调查了13家医院机构,每个季度调查一次,共累计完成了52季次调查。
4、病媒生物防治
一是病媒生物日常监测工作。制定了《剑阁县2020年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剑疾发〔2020〕304号),按照方案完成了蚊、蝇、鼠、蟑螂监测,结果显示,年平均捕获率为0.09%,年平均蚊密度为0.24只/人工小时,年平均蝇密度1.56只/笼,年平均蟑密度0.11只/张。二是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据统计全年开展3次灭鼠、2次灭蚊蝇、2次灭蟑,覆盖面积705960 m2,覆盖人口74598人,包括下寺镇、普安镇。使用奋斗呐136.1kg、10%高效氯氰菊酯60.1kg、溴敌隆灭鼠毒饵639kg、1.5%乙酰甲胺磷饵剂3715袋,投放毒饵盒300个。经病媒生物监测评估,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5、寄生虫病防治。
(1)疟疾防控工作。一是加大疟疾病例发现和报告。2020年1-12月份无境外输入性和本地疟疾病例报告。二是开展疟疾疾病健康教育宣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利用“4.26”全国疟疾日进行疟疾防治宣传,进一步普及疟疾防治知识。三是重点强化发热病人血检及血片复查。1-12月份市疾控下达我县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为600例,实际完成发热病人血检606例,完成率101%,其中阳性血片0,阳性率0;阴性血片606例,阴性血片复核率10%,全年抽检58张血片,年终复核血片58张,阴性血片符合率100%。四是加强疟疾防治培训与督导。对血检点预防保健科科长、检验、疫情管理等人员的专项技术培训;培训各类人员38人,培训率100%;组织流调、检验专业人员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了2次督导检查,覆盖率100%。对各乡镇存在问题给予现场指导,特别是对血片制作和镜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要求进一步提高疟疾血检人员的技术水平,为扎实做好疟疾防治工作奠定基础。
(2)肺吸虫病监测工作。根据《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肺吸虫监测工作的通知》(川疾发〔2020〕74号)和广疾控发〔2020〕113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选取木马镇松木村为肺吸虫病监测监测点,捉溪蟹205只,溪蟹检测阳性率达50%;流调采样405人,血清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完成了省疾控下达的监测任务。
6、切实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
艾滋病防治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防治方针,防控工作成效显著,病人治疗管理、高危人群干预、知识宣传、扩大检测等工作有效开展,实施了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切实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领导,下达年度目标并逗硬考核,召开艾滋病专题会议和重疾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联络员会议,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防联控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深化防治机制,加大防治经费投入,县财政及时拨付上级财政项目经费,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和评估,发挥经费最大使用效益。四是健全“三线一网底”管理机制,形成县、乡、村三级艾滋病防治网络体系,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艾滋病综合管理办公室5名专职人员、艾滋病治疗管理办公室3名专职人员、艾滋病母婴阻断管理办公室3名专职人员强化责任落实,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制。五是检测体系健全。全县已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5家,艾滋病检测点61家,实现了县、乡级医疗机构艾滋病检测网络覆盖100%;六是认真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确保防艾工作综合成效。县民政局出台了针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政策,2019年全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纳入城乡低保5人,农村低保33人。六是提高防治能力,保证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任务的落实。
(2)突出重点难点,进一步深化防治效果。一是健全VCT门诊各项制度,工作流程,干预等措施,VCT宣传、检测413人,无阳性;二是羁押场所HIV抗体筛查和健康教育179人,无阳性;三是对暗娼、吸毒、男同、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行了干预、艾滋病抗体检测、同伴教育等工作,全年干预1679人次,HIV抗体检测532人,无阳性;四是根据国家艾滋病哨点监测方案,在普安镇、下寺镇对400名45岁以上具有婚外性行为史的中老年男性进行了艾滋病专题调查,HIV抗体检测 400 人,无阳性。五是加强安全套推广及使用,宾馆等公共场所100%摆放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装置,无偿提供覆盖率达90%以上;六是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目标:2020年HIV抗体检测 112744人次(单采血浆站除外),检测率22.71%;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治疗285例,治疗覆盖率93.44%;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病毒抑制在1000个拷贝以下198例,抗病毒治疗成功率为90.83%;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配偶检测58例,检测率为90.63%;全县存活单阳59例,存活感染育龄期妇女34例,存活感染儿童1例,抗病毒治疗覆盖率均为100%。
(3)预防阻断母婴传播。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全覆盖。一是以妇幼保健网络为平台,紧紧围绕“孕情第一时间发现”核心环节,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常规重点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了“计生三查”、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孕产期保健等渠道实现孕情早发现,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二是2020年全县育龄妇女137000人,其中在管育龄妇女28922人,季度孕情监测率99.17%、HIV检测21091人,检测率72.92%;辖区孕产妇4706人(其中机构孕产妇2575人),均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4706人,检测率为100%。孕期检查2982人,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2982人,检测率为100%,孕早期检测率90%。婚前保健检查2938人,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2938人,检测率100%。三是全年感染育龄妇女34人,治疗率100%,季度孕情监测100%,7人意外妊娠,均在广元第三医院终止妊娠;四是规范感染育龄妇女管理,干预育龄妇女避孕、怀孕等生育指导,实行动态管理。
(4)随访治疗管理质量。根据国家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标准的通知,对所有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均实施抗病毒治疗。一是及时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将转介到定点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进行抗病毒治疗,转介率为100%;二是指标完成情况: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随访检测比例为92.86%(273/294),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为90.63%(58/64),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接受结核病检查比例99.66%(296/297)。2020年我县应接受抗病毒治疗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305例,实际治疗285例,治疗覆盖率93.44%。感染育龄期妇女34例,单阳家庭59例,儿童病例1例,均100%治疗。五是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病毒抑制在1000个拷贝一下218例,抗病毒治疗成功率为93.56%。六是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CD4应检测394例,实际检测273例,检测率92.86%。
(5)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和业务能力。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并根据《剑阁县艾滋病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剑阁县中小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艾滋病防控知识培训。一是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纳入党校的培训内容,对领导干部进行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全县领导干部接受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率达90%,新任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接受培训率达100%;二是举办专业防治人员业务培训。卫健局和中心分别于4月、7月和8月对全县医疗机构的艾滋病防治管理人员和艾滋病实验室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和性病监测培训班,共计158人。三是针对我县艾滋病的发病人群主要集中在农村及农村外出务工者,为了进一明确村组干部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和职责。四是各个乡镇政府、重疾委成员单位定期和不定期对村民和干部职工进行了艾滋病知识培训。五是加强职业暴露培训,对公安干警、医务人员进行了职业暴露培训,做好预防职业暴露药品储备和防护装备。
(6)进一步深化社会管理,积极招募志愿者参与防治工作。充分利用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入到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一是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了国家艾滋病防治基金下达2020年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暗娼艾滋病干预项目和省性艾协会下达的2020年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45岁以上中老年男性艾滋病干预项,共计干预450人;二是成功申请了省性艾协会2021年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45岁以上高危中老年男性艾滋病干预项目;三是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在“6.26”国际禁毒日和“12.1”世界艾滋病日都组织志愿者们进行了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通过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充分体现了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组织参与的防控体系。
(7)随访管理下沉。是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2020年艾滋病重点工作任务通知》要求,我县根据现有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居住的分布以及医疗机构能力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将开封镇卫生院作为首先执行艾滋病治疗及随访管理下沉单位,目前该已有5例艾滋病患者和艾滋病感染者接受管理。
(8)强化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一是剑阁县农村居民及外出务工者抗艾“426”健康教育宣传模式在我县各乡镇稳步推进,建立了乡村医务人员和村组干部 为艾滋病宣传骨干,通过走村入户的形式开展艾滋病基本知识、预防措施和危害等内容宣传;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场镇人群集中处制作了1幅艾滋病防治大型广告牌,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三是在县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公益广告每天1次以上;四是在全县中学以上学校开设了艾滋病健康教育课,每学年不低于4学时;五是在我县各级客运车站设置了艾滋病宣传专栏,宣传咨询台,常年免费发放艾滋病宣传折页和安全套;六是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对职工开展了艾滋病知识讲座;六是在“6.26”国际禁毒日和“12.1”世界艾滋病日都进行了艾滋病防治宣传系列活动。
(9)强化督导与考核。一是我县接受了广元市卫健委组织艾滋病“三线”管理办公室对我县开展了联合督导,对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交流,为今后的防治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二是县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就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进行了督导和年终目标考核。三是县卫健局组织艾滋病“三线”管理办公室对乡镇卫生院开展了联合督导和指导。
7、结核病防治
(1)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组织召开了全县结核病防治部门协调会、结核病防治工作会、学校结核病通报和会商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县重疾委制定剑阁县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2020年工作计划全面指导项目工作。县财政安排了结核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5万元。县卫健局制定了2020年结核病培训工作计划、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和3.24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将结核病防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管理。
(2)广泛宣传动员。利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进行广泛宣传和社会发动。3月23日至3月29日,郭扭只副县长发表了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电视讲话,鼓励全社会团结一心、共同携手,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遏制结核病流行而不懈努力。根据《剑阁县2020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全县医疗机构开展广泛宣传。制定和印发各种宣传资料,通过剑阁电视台、剑阁发布、健康剑阁和手机报等平台开展宣传;按《2020年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工作计划》要求招募志愿者59人,志愿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和配合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结核病宣传活传播了结核病防治知识,营造了全社会参与的氛围。
(3)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切实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要求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和结核病防治知识进学校活动、知识讲座、专题督导等形式开展学校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全年无学校重大结核病疫情及聚集性疫情发生。
(4)落实救助关怀。为了解决结核病人的经济压力,保障结核病人系统治疗,我县一线抗结核药品均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普通肺结核病人纳入一类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每年报销600元;耐多药肺结核病人纳入二类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70%。2020年对病原学阳性住院患者补助2000元、2020年对到县医院结核门诊诊治的患者每人次补助100元,对在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的耐多药患者每人补助5000元。
(5)加强督导与培训。每月对县级医疗机构和每季度对所有乡镇卫生院、部分村卫生室进行结核病专项督导,完成督导报告并反馈给乡镇卫生院。举办培训班1期,培训60人;举办2020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优秀作品征集颁奖会。全县各级医疗机构防痨人员、重点学校传染病管理人员、获奖人员代表共计70余人参加。
8、麻风病防治工作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要求,一是加强病人的发现。全年密切接触者和家属追踪检查60例,线索调查17例,疫点调查共3个村105人,未发现麻风病人,检查率为100%,麻风病治愈存活者随访74例,无复发病例发现。二是现症病人管理及治疗。2020年共计现症病人4例,年内联合化疗3例,年内完成联合化疗3例,无临床判愈病例,本年底继续接受联合化疗病例0例,麻风病联合化疗覆盖率和规则服药率均达到100%,本年无新畸残发生,现症病人的随访监测率达到100%,未发生麻风反应和药物不良反应事件。三是消除麻风规划。根据四川省麻风病管理办公室《2020年麻风病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通过查阅历史资料、现场访视麻风病患者、麻风病信息管理系统等进行了综合评估,形成了《剑阁县基本消灭麻风病资料汇编》,于2020年11月30日通过四川省基本消灭麻风病专家组综合评审,我县已达到了基本消灭麻风病的标准。根据《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终期评估方案》(国卫办疾控涵[2020]894号)精神,结合《剑阁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实施方案》的任务指标。经过对2011年-2020年度的麻风病发现情况、病人管理和随访、重点人群监测、麻风病培训和能力建设等防治指标开展了综合梳理和核实,通过自评我县达到了到2020年患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实现了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终期目标。四是开展了预防性服药、康复护理。继续按照《四川省麻风病患者家内接触者预防性服药方案》,对既往21人预防性服药人员进行了追踪随访,确保了防治家庭内传染。五是开展麻风病健康教育。新冠疫情期间,采用视频会议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麻风病防治工作人员均开展了线上培训共计86人次,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将麻风病的病例发现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乡村医务的力量,鼓励大量发现麻风病疑似病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六是开展培训与督导。对29家医疗卫生机构就开展麻风病症状监测,麻风病二次培训和宣传等防治工作进行专题督导和技术指导。
9、全面加强公共卫生监测工作
(1)常规水质监测。对川投普安水厂、下寺水厂,城北供水站,双剑供水站,剑门关供水,汉阳供水站开展月监测水样200份(出厂水60份,末梢水140份),监测合格率81%,每季度在县政府网站进行水质卫生状况公示。
(2)农村饮用水监测。按照省市2020年农饮水卫生监测方案要求,中心结合县辖区实际制定了《2020年度剑阁县饮用水监测方案》,科室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对57 个乡镇进行了枯水期和丰水期卫生监测采样,共计采集288份,合格率77.8%,其中出厂水96份, 合格率87.5%,末梢水192份,合格率73%。城市水采集28份,合格率100%。并按省市监测方案要求在规定日期前完成监测数据的网报审核工作。
10、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根据四川省卫健委等5部门印发的《2020年四川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元市卫健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广元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卫函﹝2020﹞14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剑疾发〔2020〕246号),并切实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一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020年剑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监测样12类205份,实际完成采样及检测样品205份,完成率100%。二是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按照方案要求,完成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样品150份。其中随机抽取剑门关景区采集的凉菜样品10份,致病菌检测合格率0;在县辖区随机抽查售糕点、奶茶等甜品类食品10份,致病菌监测合格率仅50%;辖区随机抽查10所学校食堂餐具消毒效果样品100份,学校合格率仅60%;辖区随机抽查农贸市场、酒店、餐厅等场所蛋制品样品10份,致病菌监测合格率90%;在县辖区随机抽查卤肉、烧烤烧烤类食品样品20份,致病菌监测合格率100%。三是食源性化学因素监测。2020年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6类食品样品55份。抽检辖区粮食加工厂粮食及粮食制品类样品5份,检测镉、总砷,合格率100%;抽检辖区乡镇10家农贸市场淀粉及淀粉类制品样品10份,检测铝,合格率90%;抽检辖区10家白酒生产企业白酒样品10份,检测糖精钠、山梨酸,合格率100%;抽检辖区农贸市场、酒店、学校等所用植物油样品10份,检测酸价、过氧化值,合格率100%;抽检辖区米豆腐样品10份,检测二氧化硫,合格率100%;抽检辖区卤肉(腌肉制品)样品10份,检测亚硝酸盐,合格率90%。
(2)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三家哨点医院开展了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并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和现场技术督导检查工作。截止12月30日我县共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共407例,其中县人民医院报告信息病例137例、县中医院报告信息病例132例、县妇幼保健院报告信息病例138例。超额完成市县目标任务。
(3)食源性疾病事件。2020年全县报告食源性疾病事件9起,均进行了调查处理。其中1起沙门氏菌污染、1起桐油果(桐油子酸)、2起毒蘑菇、2起菜豆毒素、2起不明原因,发生场所以家庭型为主。
3.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按照《2020四川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科室结合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剑阁县2020年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实施方案》。对我县涂山镇、演圣镇、香沉镇、张王镇、樵店乡5个乡镇共20个行政村,100户家庭和5所学校进行了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单位内部举办了“农村环境卫生监测技术培训班”,对2020年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详细讲解了监测技术、方法和质量控制,有效保障我县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并于2020年9月20日前顺利完成了此项目的前期准备、现场调查、土壤采集、数据整理分析、录入上报等工作。
4.消毒质量监测。消毒质量监测工作结合新冠疫情防控,计监测单位57户次,不合格单位数17户次,单位合格率70%;乡镇监测覆盖率100%,任务完成率100%。全年指导医疗机构新冠防控和院感防控57家,乡镇覆盖率100%。
11、加强职业卫生工作
重点职业病监测。按照《2020年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工作方案》要求,随访调查职业性尘肺病患者165人,其中本地收集及外省协查127人,网报系统38人。随访调查者中有56人参加工伤保险保障。49家企业224人参与职业健康体检。
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按照《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手册》要求,调查12个乡镇采矿业、制造业、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三个门类的企业共54家,其中非金属矿采选业1家,食品制造业1家,纺织服装、服饰业1家,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3家,家具制造业4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家,橡胶和塑料制品业1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4家,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家,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家,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4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365人,其中接触粉尘人数209人(其中107人矽尘),噪声363人,化学毒物109人。均按照省市要求按时完成调查数据的填报审核。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按照《2020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我县区确定24家重点企业,涵盖非煤矿山企业2家(其中石英矿1家),汽车制造1家,其他玻璃制品1家,铝压延加工企业1家,砖瓦制造业5家,建筑建材行业3家,家具制造6家,木制品加工企业 2家,天然气制造业1家,化工企业1家,风叶制造1家。由第三方机构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目前已全部完成。监测职业危害因素包涵粉尘、噪声、锰及其化合物。24家企业全部合格仅为5家,合格率仅为15%。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县区放射工作人员91人,监测率100%。放射人员职业健康体检73人,上报监测数据的个人剂量监测数据100%。全县放射诊断机构共23家(49台),放射诊疗设备、场所防护监测率100%。完成第五次医用X射线工作者受照剂量与效益调查随访工作,我县共计调查随访16人。
网报及农药中毒。上报农药中毒病例127人,其中死亡5例。生产性自用17例,生活性自服64个,生活性误服46人。全年职业健康档案上报485个,疑似职业病报告72例(均已通知企业按要求进行复查诊断);职业病病例上报73例。.宣传培训。开展职业卫生培训4次。开展以“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为主题的职业健康宣传周,编制《剑阁县生产企业职业病防治指南》,为我县职业病防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2、质管检验工作。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升。积极参加省市县举办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及新旧仪器规范操作培训。新冠期间,选派2名科室骨干到广元市疾控中心参加PCR检测技术培训。二是开展各类质量控制活动,积极参加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开展质量控制活动11次,国家疾控中心盐碘、尿氟考核盲样、省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验证、市疾控中心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和结核病分子生物学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均考核合格。组织61个检测点参加2020年度质量考核。三是实验室能力建设。3月5日完成病原微生物实验室、PCR实验室、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结核病实验室四个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3月30日通过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验收及备案;4月8日取得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确诊资质,并于4月9日中心正式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四是全年完成饮用水、食品、病毒、公共卫生、疾病控制等各类检验样品14252份,出具检验报告8110份,并及时做好报告发放和归档整理工作;完成对全县61个艾滋病检测点和4个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现场检测的督导工作。五是加强对科室日常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完成样品和报告交接管理,全年发放报告8110份,报告及时率68%。
13、健康教育工作。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和国家、省、市安排部署,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重点疾病卫生日如“3.24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25日预防接种日”、“4.26 日疟疾宣传”“5.15 日防治碘缺乏病日”,“12.1 艾滋病防治日”、“67个麻风节”等开展了一系列健康宣教活动。制作宣传展30 余块,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健康咨询3000余人次,防治知识讲座5场。
14、卫生应急工作。 一是开展应急演练和配备应急装备。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疾控人员进行了传染病业务防治知识培训,开展了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配备了卫生应急装备,进一步提高了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从人力、技术、设备、物资储备等方面加强卫生应急工作,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二是卫生应急管理。卫生应急办公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对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应急值班电话报告、群众来访、网络等各类信息开展实时科学分析,撰写风险评估报告12期,及时研判疫情趋势,提出了有效预防控制措施。三是加强对各类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发生一起未分级事件(1例确诊新冠肺炎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疫情。传染病疫情自动预警信息处理159起,涉及病种10种,涉及55个乡镇785例病例,其他感染性腹泻41起222例,无病原学结果39起99例,病原学阴性27起131例,病原学阳性18起144例,利福平耐药1起9例,麻疹12起12例,手足口病8起101例,流行性感冒6起63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6起3例,疟疾1起1例。搜索核实调查相关病例785例,排除预警异常信息159起,疑似阳性预警36起,疑似阳性预警率为22.64%,阳性预警率为0。并对发生在剑阁中学、普安中学、鹤龄小学水痘疫情,白龙小学流感疫情进行了调查处理。预警信息及时处置率达100%。
15、完成了其它临时性、指令性工作。
完成2020年度高中考、两会、剑阁县人才招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临时性指令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疾控中心总编制59名,其中:事业编制59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3人,事业人员44人,工勤人员9人;退休人员36人。固定资产总额760.63万元。
县疾控中心属于一级预算全额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91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7.8万元,占34.9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0.35万元,占8.93%;事业收入1604.7万元,占55.10%;其他收入29.62万元,占1.02%。与2019年相比,收入较上年增加314.15万元,增长12.09%。主要变动原因:2020年事业收入的增加,即调拨疫苗成本收入的增高(例如:宫颈癌疫苗)。
2020年总支出278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9.50万元,占80.37%;项目支出547.03万元,占19.63%,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184.15万元,增长7.08%。主要变动原因是:调拨疫苗成本支出的增加和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91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8.15万元,占43.88%;事业收入1604.7万元,占55.1%;其他收入29.62万元,占1.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78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9.50万元,占80.37%;项目支出547.03万元,占19.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78.1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2.99万元,增长15.65%。财政拨款支出1177.5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68.2万元,增长16.6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9%;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7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2.53万元,减少9.1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0.73万元,增加10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以及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24万元,占6.24%;卫生健康支出833.72万元,占90.94%;住房保障支出24.37万元,占2.66%;农林水(类)支出1.5万元,占0.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16.83万元,完成预算90.0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7.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项):支出决算为521.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73.56万元,完成预算74.34%,未完成预算支出原因是:项目未按进度实施完工,资金无法支付结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2.4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31万元,完成预算23.23%,未完成预算支出原因是:采购专用设备多次流标,招标不成功,资金无法支付结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0.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6万元,占95.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万元,占4.3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25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各乡镇工作督导、检查 、监测等次数增多,车辆陈旧所需维修费增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2辆、 其他车1辆(不含11月份报废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检查、督导、监测等(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3万元,完成预算9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6万元,降低34.6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1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县领导参观学习0.45万元;艾滋病、慢性病、结核病工作,免疫规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接待省市县领导0.6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138.96万元,本年支出:260.73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含全县物资采购)。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县疾控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4万元。用于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专用设备(核酸检测工作站)6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疾控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全县工作督导、检查、监测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慢性病、水和环境、职业病、免疫规划、传染病、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进一步强化了疾病控制,降低了传染病发病率、免疫规划顺利实施,有效建立儿童免疫屏障、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慢性病管理和干预、公共卫生监测、卫生应急事件处置,100%的完成了2020年全年目标任务,确保了全县公共卫生安全。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慢性病”“地方病”“水和环境”“职业病”“免疫规划”“传染病”“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等10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艾滋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7.38万元,执行数为97.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结核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6.56万元,执行数为56.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麻风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59万元,执行数为11.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慢性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37万元,执行数为12.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地方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92万元,执行数为27.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水和环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2万元,执行数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职业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3.72万元,执行数为33.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免疫规划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37万元,执行数为5.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传染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0)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0.352万元,执行数为260.3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即:疫苗调拨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项):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单位冷库建设以及职业病监测购买专用设备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反映单位疫情防控能力提升购买专用设备及人才培训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单位新冠肺炎(现场流调信息采集移动终端设备配置)终端设备配置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精准扶贫的项目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剑财政〔2021〕131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由重传科、慢病科、传防科信息科、监测科、职业卫生科、计免科、财务科、办公室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且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根据年初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县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等情况绩效自评。经过对标对点的严格自查,所有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各项指标已落实完成,项目绩效优良。
疾控中心属于一级预算全额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后勤科、重传科、传防科、慢病科、监测科、计免科、职业卫生科、检验科等科室。
(二)机构职能
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县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防控疾病、保障健康”为宗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聚焦精准扶贫,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实施、重点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地方病防控、公共卫生监测、检验及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确保全县公共卫生安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编人员5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44人,工勤人员9人,退休人员3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017.8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630.9万元,财政项目拨款收入 386.9 万元(项目拨款收入中含中财、省财拨款收入335.4万元)包括:艾滋病项目资金 97.38万元,结核病防治督导项目资金56.56万元,麻风病防治11.59万元,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资金 5.37万元,地方病防治费27.92万元,慢性病项目资金防治12.37万元,重性精神疾病防治费 16.79 万元,水和环境项目资金监测费27.2万元,公共卫生双抽查 10 万元,传染病防治费1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费5万元,血寄虫4万元,职业病防治费33.72万元,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能力建设15.4万元,冷库系统建设33万元,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14.1万元,疟疾等其他寄生虫防治5万元,脱贫攻坚经费1.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1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52万元;项目支出286.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完成艾滋病防治管理、结核病防治管理、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地方病防治管理、类风湿慢阻肺患者慢性病管理、传染病和信息化管理等上级指令性任务而发生的支出费用。总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绩效工资(475.64万元)、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其他社会保障费经费(92.17万元)、住房及保障费( 24.36 万元)、办公费(10万元)、水、电、邮电( 5.16万元)、印刷费( 20.81 万元)、会议费( 0.6万元)、培训费(15.37 万元)、公务接待费( 1.13万元)、劳务费( 14.4万元)、工会经费(0.2 万元)、福利费(3.82 万元)、差旅费(73.5 万元)、维护费(4.1万元)、物业管理费(0.24万元)委托业务费(5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9万元)、专用材料费(3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30.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3.69万元)。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免疫预防、免疫接种监测与报告,结核病、艾滋病、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的疫情监测,病人的发现与管理,疫情审核与追踪,HIV自愿咨询检测服务、高危人群干预宣传培训,地方病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完成国家饮用水、职业卫生监测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等。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在预算编制中进一步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及时更新相关基础数据,补充完善项目库预算编制工作,严格细化相关待批复预算项目支出,重视项目支出绩效分配和管理,预算编制做到了及时、完整、准确、合理、高效。
(2)预算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县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照批复的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没有随意改变专项资金规定用途和自行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的行为。二是狠抓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提前统计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并召开专题会议会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预算执行达严格按部门预算批复管理执行,年度预算收支平衡,无随意改变资金规定用途和自行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的行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保障了公众的健康权益,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稳定。
(二)专项预算管理
剑阁县的艾滋病防治管理、麻风病防治管理、结核病防治管理、慢性病防治管理、地方病防治管理、传染病和免疫规划管理、水和环境卫生监测、职业卫生监测等经费均为专项预算管理。剑阁县疾病防控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务核算规范,专项资金按专项核算,在单位内部做到了事前预算、事中、事后监督,保障了专款专用。现就重点项目的目标制定及完成情况作如下自评:
(1)艾滋病防治管理项目。一是强化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领导,召开滋病专题会议、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联络员会议,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防联控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突出重点难点,健全VCT门诊各项制度,工作流程,干预等措施,VCT宣传、检测413人,羁押场所HIV抗体筛查和健康教育179人,无阳性;孕产妇三病阻断项目(艾滋病、梅毒、丙肝)4706例,无HIV阳性阳性,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途径;加强安全套推广及使用,高位场所累计发放安全套4万余只,覆盖率为100%;对暗娼、吸毒、男同、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行了干预、艾滋病抗体检测、同伴教育等工作,全年干预1679人次,无阳性病例;三是扩大检测全县医疗机构艾滋病抗体检测184022人次,确证阳性31例,报告28例(3例重卡);四按现住址管理艾滋病患者305例,抗病毒治疗285例,治疗覆盖率93.44%,治疗成功率90.83%,配偶检测58例,检测率90.63%,随访管理率92.86%,均超过国家标准;四是举办业务培训,提升能力和水平。根据《剑阁县艾滋病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防治知识培训,举办学生、科级领导干部、妇女干部、医务人员、农民工等各类培训4期,563人次,提高了防治队伍专业技能和防治艾滋病的政策法规及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从而使我县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成效显著提高;五继续在全县积极推广“农村居民及外出务工者抗艾“4.26”模式”和“以检促防,三早控制”艾滋病宣传模式;五是强化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充分利用“6.26”、“ 12.1”等进行广泛社会宣传动员,提高了广大群众艾滋病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参与防控的氛围;六是强化督导与考核,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医疗机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指导和年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
(2)麻风病防治项目。积极开展麻风病综合防治,无新发现麻风病人,2020年底现症麻风病人4例,患病率为0.62/10万。麻风线索调查83例,线索调查率为100%;密切接触者检查60例,密切接触者检查率100%。接受麻风病联合化疗3例,覆盖率和规则服药率均为100%,无临床治愈例;现症病人随访监测率100%。疫点调查3个村共计105人,调查率100%,无新发现麻风病病例。治愈存活着随访74例,随访率100%。经省级麻风病专家组对我县基本消灭麻风病进行了评估和现场验收,实现了2020年我县已达到了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同时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临时性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3)慢性病防治管理项目。规范开展死因监测、心脑血管事件、肿瘤随访登记等监测工作:三项监测均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年度监测报告。2020我县死亡报告数4342例,粗死亡率6.69‰,达到≥6.5‰的要求,报告及时性99.22%;2020年全县共报告急性心脑血管事件3531例,报告发病率711.90/10万,报告卡填写完整率100%,报告及时率100%。其中男性发病1790例,发病率704.93/10万,女性发病1741例,发病率719.20/10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女性的发病率略高于男性。
肿瘤随访报告发病1817例,报告发病率280.27/10万,报告死亡1329例,粗死亡率205/10万。
(4)结核病防治管理项目。一是加强培训,提高领导重视度和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县重疾委召开了结核病防治部门协调会和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优秀作品征集颁奖暨结核病防治工作培训会。县政府召开了结核病防治工作会。县卫健局举办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班。二是依托“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通过剑阁电视台、剑阁发布、健康剑阁和手机报等平台开展电视讲话、播放宣传片、现场宣传、入户入学校、发放宣传资料等营造了全社会参与的氛围。三是加强督导与培训,每季度对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部分村卫生室进行结核病专项督导。四是加强病人发现与管理,2020年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59例,报告发病率72.52/10万。耐多药可疑者筛查率95.37%。病原学阳性接触者和学校肺结核接触者筛查率100%。管理糖尿病患者筛查率94.00%,老年人筛查率93.29%,全年无学校疫情发生。系统管理率100%,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94.81%。五是加强患者救助。我县一线抗结核药品均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普通肺结核病人纳入一类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每年报销600元;耐多药肺结核病人纳入二类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70%;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按照规定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范围;加强患者救助,县疾控中心2020年对病原学阳性住院患者补助2000元、2020年对到县医院结核门诊诊治的患者每人次补助100元,对在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的耐多药患者每人补助5000元。
(5)地方病防治。根据省市工作要求,规范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克山病监测、地氟病监测和宣传工作,其中碘缺乏病监测共采集盐样305份,其中学生盐样200份,孕妇盐样100份,学校食堂盐样5份。合格碘盐食用率97%,符合消除标准要求的大于90%,继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克山病监测我县中央财政克山病监测项目共搜索扩张型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缺血性心脏病、肥厚型心肌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冠心病6大类患者2273人,筛选出疑似克山病病例35例。2020年我县省财克山病监测项目开展了普查年监测工作。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间搜索的扩张型心肌病、充血性心肌病、克山病病人筛选并保存病例资料数53例。对江口镇闻江社区及其相邻村社共计1331例患者进行了调查和体格筛查,筛选出疑似克山病病例17例,最终经县级专家组讨论,并经省疾控中心地病所复核,目前现存确诊克山病8例,其中潜在型1例,慢型7例,新发现2例(为慢型)。我县近5年未发现急性和亚急性克山病例,有慢型克山病例的7个乡镇慢型克山病年发病率为0.79-2.87/万,低于消除指标要求的5/万,根据两项指标,判定我县保持克山病消除状态。
地氟病监测共调查3个乡镇、8个病区村。共入户调查改炉改灶情况和健康行为情况244户,均按要求改造和使用;氟斑牙应监测8-12岁儿童330人,实际监测330人,监测率100%,其中氟斑牙可疑人数3人,未发现氟斑牙和氟骨症病例。
2020年在健康宣传日开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全国碘缺乏病宣传日、世界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世界慢阻肺日等开展宣传工作。
(6)传染病和信息化管理项目.一是加强疫情监测,实行传染病疫情“日报”和“零报”制,对夏秋季传染病进行了预测预报。按照《剑阁县2020年霍乱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剑阁县2020年手足口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加强对手足口病、5-10霍乱监测工作。手足口病采样送检24份,完成全年任务100%;霍乱监测各类样品570个,均为阴性。根据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广元市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学和环境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广疾控发〔2017〕64号)要求,对我县2个养鸡场和43个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点进行环境监测采样样品126份。按质按量完成了监测任务;二是严格疫情报告。2020年1-12月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8种1309例,传染病总发病率263.73/10万,低于全省平均发病水平。浏览、审核、记录2860余次疾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审核订正2240例疾病报告卡,相关分析66期(周分析52期,月分析12期,专题分析2期),每月一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三是加强狂犬病防治,规范了医疗机构犬伤门诊建设和狂(恶)犬暴露后处置;四是信息安全化工作,为切实加强信息安全化工作,制定完善了信息安全化工作制度,开展信息安全化工作培训1次,监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15个系统;五是加强对各类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无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疫情。传染病疫情自动预警信息处理159起,涉及病种10种,涉及48个乡镇442例病例,疟疾1起1例;手足口病8起24例;其它感染性腹泻41起254例;麻疹12起12例;流感6起63例;新冠6起3例;无病原学结果39起39例;病原学阴性27起27例;病原学阳性18起18例;利福平耐药1起1例。搜索核实调查相关病例442例,排除预警异常信息159起,疑似阳性预警38起,疑似阳性预警率为23.90%,阳性预警率为0。对发生在普安中学、剑阁中学、鹤龄小学、闻溪小学、白龙小学水痘疫情进行了调查处理;六是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积极加强与县教育局联系,加大了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4月份召开了县直属中小学校负责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的传染病防控联席会议,12月对全县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分管传染病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进行了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对全县各中小学校学生传染病防治进行一次督导检查,重点就H7N9禽流感、腮腺炎、水痘、乙脑、手足口病等传染防控知识进行了培训,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督导意见,确保了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全年无重大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
(7)城乡居民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等。2020年农村饮用水监测覆盖所有乡镇,枯水期、丰水期各1次,计287样;月检水监测20样/月,288样/年。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集中供水情况,为卫生监督提供监督依据,确保饮水安全。 2020年农村环境卫生土壤监测,调查5个乡镇20个村100户农户,采集20个村农田土壤样品20份。
2020年辖区公共场所大中型酒店宾馆卫生监测完成2020年国家“双抽”监测任务完成经营场所证前监测50家次。完成2020年食品污染化学因素和致病菌监测,计205份。完成2020年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三家哨点医院病例监测≥120例/医院。完成2020年食源性爆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置8起,中毒事件处置及时率100%,处置率100%。
(8)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适龄儿童接种一类疫苗72270人次,接种率91%,二类疫苗接种74212人次,五苗全程接种率99.01%,无接种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开展脊灰和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和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持续开展麻疹、AFP等监测工作,各项工作指标均达到国家要求。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无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同时,严格疫苗管理,所有疫苗均严格按照冷链要求下发到各接种单位,同时纳入纸质和网络系统出入库管理。通过多措并举,达到控制疫苗针对疾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9)职业卫生监测项目。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19年底报告的所有职业性尘肺病病例及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未上报的病例对象开展随访调查,共计165人,其中本地收集及外省协查人数127人,网报系统38人。共计随访人数127人 ;按照《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手册》要求,完成12个乡镇的采矿业、制造业、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三个门类54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并完成数据上报。按照国家及省市要求,委托四川泰安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成24家重点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按照省市的方案要求,完成职业卫生能力提升建设。
(三)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管理编报预算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真实、可行、科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绩效自评,县疾控中心部门支出绩效水平较完整,完成了年初预定绩效目标,确保了全县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实现“健康剑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
1、工作任务与预算不平衡,财政预算资金有缺口,疾病预防覆盖面广,工作量大,财政预算经费只能基本满足现有的工作开展。
2、各种疾病防治管理环境还有待改善。疾病防治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和严重公共卫生问题,社会公众仍然存在对传染病和慢性病的认识不足,对病人歧视仍然存在。
3、疾病防治机制和设施有待健全,综合防治队伍的能力水平有待进步提高,部门参与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4、健康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还不广,广大群众对疾病的防治知识还了解不够,大众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与防治工作需要有一定差距,防治意识还不强。
(三)改进建议
绩效评价是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财政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为确保监督职责的有效发挥,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望财政部门在今后编制预算时,结合我县疾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关乎民生的必配项目经费预算。
附件2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广财办【2020】36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政府债务督查工作的通知及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专项债和抗疫特别国债项目专项督查部署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落实专人负责,对抗疫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认真进行绩效评价。一、资金到位基本情况
1月21日以来,随着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日趋增多,我县快速响应,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我单位既承担了全县应急物资采购工作,又担负起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所以县财政第一批1月23日预拨我单位防疫资金100万元用于应急物资采购,第二批抗疫国债资金260.3520万元(剑财预【2020】11号), 现抗疫国债资金已清算全部用完。
二、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全国防控应急物资异常紧缺的情况下,我单位承担了全县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和发放任务,因而成立了采购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全力组织力量保障防护用品、消毒药品、检验检测试剂等物资。1月29日至2月3日我单位分批紧急采购全县应急防控物资(口罩、防护服、消毒药品)等共计754822.00元(其中:物资727789.40元、运费27032.60元,),从采购到发放都经县应急指挥部签字同意,未发放完的物资移交红会统一调配,该批物资的采购及资金使用情况已通过县纪委的检查和县审计局的审计。为了进一步防控疫情“大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我们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我中心建立起了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采购实验室设备、耗材、试剂、防护服等防控物资等计1098473.95元(其中:物资1097473.95元、运费1000.00元,)。上述采购等共使用资金1853295.95元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为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抗疫国债资金使用效益,下达到我单位的应急资金,严格依据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编制绩效目标计划,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杜绝浪费,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监管原则,采取事前计划审批,阳光采购,事后依法接受监察、审计及社会监督,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没有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挪用资金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物资耗材的使用建立健全了发放明细账和各项物资入库登记、领用发放及使用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专款专用、手续完备、凭证齐全,定期对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保障了我县各项卫生应应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在前期应急物资及其紧张的情况,我们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能力不足,物资储备的更新、轮换、补偿、快速调配机制不健全,应急物资缺乏统筹管理。后期我们将加强物资储备,进一步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管好每一分钱,使专项资金的发挥出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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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疾控中心转移支付区域(抗疫国债)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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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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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抗疫国债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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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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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剑阁县财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剑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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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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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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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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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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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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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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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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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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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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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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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把常态化防控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明确防控标准,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落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
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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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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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专用防护物资采购 |
采购各类口罩约20万只、防护服1500套、手套4000双,体温枪350个,防护眼罩1000个,防护面屏500个等物资。 |
采购口罩18万只,防护服1450套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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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检测、检验设备采购 |
核酸检测设备1台,配套设备1台 |
2台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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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检测、检验试剂采购 |
购置核酸检测试剂30000人份 |
各类检测试剂45988人份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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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物资采购 |
消毒物资1批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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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设备采购 |
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2台,机动喷雾机50台 |
采购超低容量喷雾器2台,机动10台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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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落实 |
全县无重特大疫情发生,无本地病例报告 |
全县重大疫情为零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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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采购完成时间 |
2020年11月底完成。 |
2020年12月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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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防护物资采购 |
约85.3520万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专用材料采购(含试剂耗材)180.9501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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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检测专用设备采购 |
约85.00万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83.25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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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试剂、耗材采购 |
约70.0万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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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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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器械设备采购 |
约5.0万元 |
4.095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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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物资采购 |
约15.0万元 |
14.7756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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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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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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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为确保无本地新冠病例报告发生。 |
检测12000人。 |
已检测13253人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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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
估计核酸检测12000人,无本地病例报告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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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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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物资器材满足防控工作需要 |
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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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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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疾控事业有序发展 |
不断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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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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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广大群众对防控工作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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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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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器材满足防控工作需要 |
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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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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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已接受省审计组审计,资金使用无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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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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