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0-25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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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文物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设施建设。

4.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剑阁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申报县级(含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体育和广播电视系统、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统筹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12.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剑阁整体文化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13.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14.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5.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统筹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上级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统筹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分类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体育事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切实抓好疫情防控

(1)加强防疫工作组织领导。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先后召开17次疫情防控专题工作会议,对局机关办公场所、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游(戏)艺、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影视文化中心、体育馆等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管控。

(2)大力开展防疫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村村通”应急广播平台、LED显示屏、“畅游剑阁”微信公众号、“剑门关旅游”微博号等平台开展防疫知识宣传,适时发布动态信息,累计播出防疫信息、常识等600余条次。

(3)积极引导企业复工复产。及时向省上申报纾困资金436.64万元。协助旅游景区、旅行社申报贷款贴息补助130万元。协助剑门石斛康旅产业园、剑门关冯家山乡村旅游综合体、剑门关高铁站民宿改造等6个乡村旅游重点项目申报银行融资贷款1.26亿元。同时,制定并落实“支持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有力提振了文旅企业恢复经济的信心。

2、持续提升旅游产业

(1)全面开展资源普查。成立文旅资源普查办公室,在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的通力配合下,经过7个多月的努力,厘清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共有8个主类、22个亚类、85个基本类型、4800余个单体,为今后文旅产业发展找准了方向。

(2)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完成红军血战剑门关遗址基础设施、鹤鸣山景区配套设施、碑垭粮油现代农业园区乡村旅游等项目,新建和改建旅游厕所8处,全部录入“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并完成百度地图标注。加快推进双旗美村·剑溪谷、剑门关林园宾馆、剑门蜀汉传奇高峰康养度假区等项目。全力推进剑门渡文化旅游区、剑门石斛康养旅游产业园、五指山旅游度假区等在建项目。

(3)加强旅游质量管理。严格对照质量标准,加强全县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乡村旅游酒店、旅行社(门市部)质量管理,及时受理处理旅游投诉。指导全县涉旅企事业单位完成“智游天府”剑阁平台搭建,引导旅游企业参与线上宣传、线上优惠、线上供给。完成景区监控系统与“全省景区应急监控”系统的链接,实现省、市、县三级旅游主管部门与景区实时在线监控、应急联动。

3、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1)强化公共设施建设。一是文化设施。完成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场地改造提升、剑门蜀道剑门-汉阳段-普安段和柳沟-武连段修缮、大蜀道博物馆建设方案审批和选址论证等前期工作。二是广电设施。完成35个乡镇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和425个村免费公共wifi建设、365个村级分会场电视信号接入;新增广电数字电视3316户、广电网络宽带1527户,分别累计达到68658户、19056户;成功申报“四川智慧广电试验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争取专项资金500万元。三是体育设施。加快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建成社会足球场8片,积极规划宝龙山体育公园、下寺健身步道和普安、汉阳、香沉三处全民健身中心;安装农体健身器材120多处,实现全县579个行政村(社区)全覆盖。

(2)强化文物和非遗保护传承。一是加强文物保护。觉苑寺本体保护项目、剑州文庙修缮项目设计方案分别通过国家、省局审批;剑门关战斗遗址、马鞍山红军战斗址、石城区苏维埃政府旧址申报为省文保单位,编制完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剑阁建设方案。二是强化非遗传承。组织参加2020年广元非遗节剑阁专场,通过网络营销方式全方位展示剑门豆腐、上陈匠酒、羊岭布艺等非遗产品,点击量达10万人次;开展非遗进剑门关景区系列活动257场次,观看人数达12万余人次;举办羊岭布艺制作、皮影表演等培训,参训人员750人次。

(3)强化文体惠民服务。一是推行线上服务。县图书馆通过微信公众号大力开展经典阅读、知识竞猜、儿童手作设计大赛等活动;县体育中心组织参加四川省首届线上亲子运动会、第一届云健身网络运动会太极拳赛、第二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二是抓实线下服务。全年组织文化下乡130场、送培训下乡7场、惠民演出11场;举办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12次,举办书法、舞蹈、摄影、合唱、器乐等公益培训班共264课时,参训人员8256余人次;组织开展蜀道山地国际马拉松赛、男子篮球联赛等竞技体育,持续开展乒、羽、足、象棋、太极拳、健美操、广场舞等群众健身活动,累计带动20余万人次参与健身锻炼。三是抓好免费开放。全年体育场馆对外免费开放人数达18.5万余人次;县图书馆接待到馆读者35000余人次,县文化馆接待2000多人次;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中心常年对村民开放。

4、深入推进脱贫攻坚

(1)开展文旅行业扶贫。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村级文化室提升、广播电视设施维护、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及双旗乡村旅游咨询服务点建设;剑门关镇元岭村、东宝镇长梁村、店子镇石岩村创建为文化扶贫示范村;开展文化旅游扶贫、广播电视技术等专项培训5次,共计培训1100人次;通过以购代扶的方式帮助贫困户解决增产增收累计资金20万元。

(2)开展东西部协作扶贫。出台丽水市莲都区干部职工到剑阁疗休养优惠政策;赴浙江开展莲都区第二轮文旅促销,推出浙江户籍“100元旅游年卡”畅游广元活动;全年接待浙江来剑疗养休养工作人员1千余人次;完成隐逸茶园沟山水度假区东西部协作项目包装。

(3)开展行业扶贫“回头看”。抽派20名业务工作人员进驻乡镇,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超五有”标准,对2016年至2020年期间实施的文化旅游扶贫项目开展“回头看”, 对项目审批程序、建设进度、建设质量、资金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清理排查,分类开展整改,着力补齐短板,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5、抓实开展宣传营销

(1)抓新闻媒体宣传。加强与“川观新闻”“四川在线”“四川新闻广播”合作,全面宣传剑阁疫情防控、行业扶贫、项目建设、资源品质、经济社会发展等,在国家级刊物《环球人物》、省级刊物《民主法治建设》《四川省情》、列车刊物《扶贫直通车》等具有影响力的刊物上发文发图,在成都地铁站台108个电视屏幕播放剑阁文化旅游宣传片,充分展示天府旅游名县·剑阁县的魅力。

(2)抓广告宣传。在成都东站、重庆北站、双流机场、广元机场、G5京昆高速等重要站口、主干道沿线投放户外广告,在西安地铁4号线冠名“剑门关号”动车组,持续提升剑阁旅游影响力。

(3)参加省市统一宣传。成功举行天府旅游名县“一年看变化”集中采访报道剑阁活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发文近200篇,引发国际国内广泛关注;参加天府旅游名县赴澳门“四川熊猫周”活动,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川观新闻”网络直播旅游推介;赴重庆、成都、宜宾、泸州、自贡等地参加“广元文旅川南推介活动”,切实叫响天府旅游名县品牌。

6、依法治理文旅市场

(1)优化行权审批。我局涉及行政权事项620项,按照新要求逐一录入一体化平台。建立审批绿色通道,能在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项,坚决放到窗口办理,能一次在窗口办理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次。全年无一例违规审批和越权审批。

(2)加强宣传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干部职工、文旅行业服务人员法治培训,定期组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专家解读各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同时,通过文化下乡、农村广播进行法治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尊法守法意识。

(3)推进市场治理。结合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等工作,检查整治黑车黑导、随意涨价、占道经营、非法架设伪基站黑广播、非法卫星地面接收、未成年上网、非法教辅教材、违规销售体育彩票等,全年累计组织日常检查100余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15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有力维护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秩序。

7、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1)扎实开展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制定《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完成局机关党委和县图书馆、文管所、新华文轩、电视台、网络公司等基层党支部的换届工作,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夯实了党建工作基础。

(2)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定《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意见》,强化意识形态监管,充分利用广播、“畅游剑阁” 微信、“剑门关旅游”微博、LED显示屏、广电网络等载体发布国家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我县抗疫动态、行业复工复产等信息,及时掌握网络舆情,认真做好危机公关,确保了本系统意识形态安全。

(3)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组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县委十项规定。完善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均通过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纪检组参加会议,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严格公务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杜绝铺张浪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无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998.0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40.35万元,下降18.04%。主要变动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相应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29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3.48万元,占95.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50万元,占4.8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44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76万元,占37.30%;项目支出1534.31万元,占62.7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98.0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540.35万元,下降18.04%。主要变动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相应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7.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908.58万元,下降54.31%。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相应项目经费结转下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7.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84.73万元,占93.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22万元,占3.22%;卫生健康支出39.11万元,占1.60%;农林水支出5.54万元,占0.23%;住房保障支出33.47万元,占1.37%;其他支出6万元,占0.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47.07万元,完成预算78.09%。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32.83万元,完成预算98.36%。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27.17万元,完成预算99.54%。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6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5.26万元,完成预算96.2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 支出决算为256.90万元,完成预算52.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资金结转下年。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资金结转下年。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6.21万元,完成预算15.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资金结转下年。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资金结转下年。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结转下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8.22万元,完成预算99.83%。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11万元,完成预算99.90%。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预算90.23%。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33.47万元,完成预算99.76%。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2.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日常公用经费88.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55万元,完成预算99.8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42万元,占8.0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69万元,占3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44万元,占53.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2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出国考察学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9万元,完成预算99.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69万元,增长11.5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9万元。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调研、业务培训、文化文物执法检查、文化设施建设督查、项目绩效评价、送文化下基层、指导民族地区旅游、旅游市场安全检查、旅游大型宣传活动、旅游规划实地考察、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和检查、旅游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和检查、旅游标准化创建指导和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4万元,完成预算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68%。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4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98批次,120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4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县文旅体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22万元,比2019年减少7.45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策性压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县文旅体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9.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教育教学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房屋修缮、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行业监管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4.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4.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4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文旅体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0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预算编制细化量化,目标实现度较高,预算执行进度有所提高,信息公开及时,整改反馈工作落实到位。

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绩效奖励)”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为110.10万元,完成预算的55.05%。通过项目实施,成为群众开展文体健身活动及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场所,为群众提供了拥有与提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和满足群众基层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器材设备和其他必要条件,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得到明显提高,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项目名称

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

预算单位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项目资金
(万元)

资金总额:2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200万元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新建社会足球场5片(含场地、草皮、划线、球门、灯光、音响等附属设施)。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指标1:新建足球场5片

5片足球场

指标2:


指标3:


质量指标

指标1:5片足球场建设质量

合格

指标2:


……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时间

2020年4-6月

指标2:


……


成本指标

指标1:运营成本

200万元

指标2:每个成本

40万元/个 

……


……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促进体育消费增长

≥90%

指标2:


……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全民体质促进

增强全民体质,爱上足球

指标2:工作促进

推进全民健身

……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无


指标2: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群众日常健身

1年

指标2:促进身体健康

100%

……


……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足球健身爱好者满意率

≥95%

指标2:群众满意率

≥95%

……


……



(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绩效奖励)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1.03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公益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开展、公共服务公益岗位进行政府奖补、提升基层广电服务效能及系列文化惠民工程等不同的形式,活跃和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改善了农村文化环境,对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让活跃在广大农村的有文艺专长的人加入到文化志愿者队伍,开展了更多具有本地特色的接地气的文化活动满足了群众多层次的文化需求,促进了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绩效奖励)

主管部门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实施单位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71.03

其中:财政拨款

71.03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完成当年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工作,提升群众结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10个乡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0个乡镇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2020年

成本指标

乡镇补助标准

7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受益贫困地区人口数

9836人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贫困地区群众对基础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

≥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2020年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旅游(款)文化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旅游(款)其他文化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指反映体育场馆建设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二)机构职能

1.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文物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设施建设。

4.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剑阁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申报县级(含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体育和广播电视系统、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统筹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12.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剑阁整体文化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13.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14.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5.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统筹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上级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统筹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分类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体育事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在编人员74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27名,其他事业编制人员33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29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3.48万元,占95.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50万元,占4.8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44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76万元,占37.30%;项目支出1534.31万元,占62.7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提早谋划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保障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根据下年度统战工作重点、部门(股室)提出的预算需求,在认真分析近年部门财务收支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相关事项的支出范围、规模、标准和预期实现目标,为科学开展预算绩效编制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2.强化预算编制绩效管理。根据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组织预算申请部门(股室)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均开展明细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

3.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管理。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部门(股室)预算执行管理,定期采集预算绩效运行信息,增强了预算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

4.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部门预算批复后,同步向相关部门(股室)下达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细化量化,明确了各部门(股室)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的项目绩效目标。各部门(股室)自觉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预算资金执行力度,有力保证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0 年我局部门绩效目标按财政要求随同决算公开一并向社会公开。根据绩效管理结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改进管理资金管理水平,将绩效管理结果与2021年部门预算分配挂钩,相应调增资金使用绩效高的项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度县文旅体局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较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方面进行了细化、量化,基本合理配置,符合客观实际,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完成。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渐规范,能够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是编制绩效目标的能力不足。预算编制需要全员参与,绩效目标编制的水平直接影响了绩效目标的编报质量。我厅财务人员、项目实施人员都是绩效目标编制的参与者,但大多数人没有接受过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系统培训,对预算绩效的认识不足,缺乏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较多关注资金的额度和编制的规范性,很难将绩效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率与实际工作结合在一起,直接影响了绩效目标的编报质量。

二是预算执行不够规范。包括预算编报和执行存在差异较大。预算执行进度未能达到财政序时进度要求。审计报告反映出我厅在部门预算执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估、验收等职责履行不够到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低、项目预算编制未统筹考虑往年结转结余、“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率低,单位账户管理规范化水平仍需加强、部门财务管理和核算不规范、自查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改进建议

一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加大绩效管理理念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部门相关绩效管理办法;落实绩效管理责任,确保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延续性,开展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强化项目执行者的责任意识,真正意识到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的重要性,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预算编制人员的培训,学习预算编制、项目绩效管理及最新政策制度,从源头上把控绩效目标编制质量,重点关注目标依据的充分性、目标设置的合理性、目标编制的完整性以及目标实现的保障度,使预算编制人员能够将绩效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率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保证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准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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