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0-25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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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重点围绕防、控两个环节,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高效推进复工复产。

2.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紧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下足“绣花”功夫,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工作推进。

3.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华侨城、剑门蜀道文化博览园、教育园区、城市综合体、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4.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成立村级建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制度,分组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

二、机构设置

下寺镇人民政府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镇内设机构八办四中心: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办、统战群团办、人武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卫健办)、经济发展办公室(项目办、环保办、拆迁办、安置办)、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信访维稳办、综治办)、财政所、应急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林业站、水务站、村财股)、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村建环卫中心、文教办)、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1.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负责党委、政府、人大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目标绩效、督查督办、公文处理、文秘信息、调研会务、后勤保障、档案史志、保密机要、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屠宰)、自然资源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办、统战群团办、人武办):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干部监督管理、党员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督查。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卫健办):负责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职业健康、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人民防空、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等领域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项目办、环保办、拆迁办、安置办):负责辖区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工业经济、科技通信、能源管理、民营经济、文旅经济、商贸服务、经济合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监督管理,提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信访维稳办、综治办):负责辖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等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治理、深化改革、依法治镇、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维稳、扫黄打非、防邪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政所: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负责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审计、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应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各类突发性事件;负责森林防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交通运输、食品卫生、公共设施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救灾救济、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等各类社会事务的服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医疗救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林业站、水务站、村财股):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新技术推广、农用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植物检验检疫及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检疫、农村集体经济、村级财务、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管护、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业设施管护等相关涉农服务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和野外火源宣传教育、日常巡护、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村建环卫中心、文教办):负责镇村规划、乡村振兴、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服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392.23万元。与2019年收、支总计1337.93万元相比,增加1054.3万元,增长78.8%。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后,人员及经费相应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39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5.25万元,占88.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99万元,占11.5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39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8.99万元,占77.71%;项目支出533.24万元,占22.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92.2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54.3万元,增长78.8%。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后,人员划转,人员及经费相应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5.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17.92万元,增长92.76%。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后,人员划转,人员及经费相应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5.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6.62万元,占37.66%;文化和旅游和体育传媒(类)支出75.13万元,占3.5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25万元,占7.86%;卫生健康(类)支出55.78万元,占2.64%;城乡和社区(类)支出75.17万元,占3.55%;农林水(类)支出866.97万元,占40.9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5.72万元,占1.69%;住房保障(类)支出43.62万元,占2.0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15.25,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2010104人大会议2020年决算数为5.7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108代表工作2020年决算数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1行政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668.89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0年决算数为10.7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601行政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44.67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0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5派驻派出机构2020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201999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0年决算数为5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2070101行政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47.28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801行政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26.6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20年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101.1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805义务兵优待2020年决算数为38.45元,完成预算100%;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5.23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决算数为37.72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决算数为12.8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类):2120101行政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52.17万元,完成预算100%;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20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0年决算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类):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2020年决算数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2020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314防汛2020年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501行政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45.89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0.66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20年决算数为639.62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 2150801行政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35.72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类):22102住房改革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43.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8.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5.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9.29万元、津贴补贴186.22万元、奖金18.8万元、绩效工资115.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5万元、住房公积金43.6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8.26万元、生活补助400.93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407.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4.3万元、印刷费9.03万元、电费6.24万元、差旅费37.76万元、维修(护)费176.83万元、会议费9.08万元、培训费1.99万元、公务接待费8.89万元、工会经费4.35万元、福利费7.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8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8.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3.23万元,增长57.07%。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后,涉及人员划转,“三公”经费相应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8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15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8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督查等工作(接待具体项目、金额)。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76.9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6.5万元,比2019年增加450.9万元,增长94.81%。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后,涉及人员划转,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革命老区”、“疫情防控”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下寺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资金使用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疫情防控”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修建茶园沟村与普广村的连接路长3公里、宽3.5米,改善了村民出行,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因缺乏后续资金支持,项目后续的日常养护及道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监管,责任到人,及时疏通道路两旁沟渠;二是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语,提醒出行人员及车辆注意出行安全。

(2)疫情防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在我镇全体干部和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和宜居生活环境,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证了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因特殊时期,防疫物资紧缺,购买物资的价格都偏高,且防疫物资紧缺,未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以后的过程中,我镇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物资。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预算单位

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

执行数:

1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修建宽3.5米、长3公里的两村连接路

修建完成,解决居民出行难问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硬化道路3公里

硬化长3公里。宽3.5米的两村连接路

解决居民出行难问题,助推经济发展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12

2020.12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控制在预算内

不突破预算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硬化两村连接路

达到目的

效果良好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85%

90%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疫情防控项目

预算单位

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

执行数:

15

其中-财政拨款:

15

其中-财政拨款:

1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购买新冠疫情防疫物资、建立防控卡点、加大防疫宣传

提供了安全和宜居生活环境、保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维修道路3.27公里

有效防控新冠疫情

提供了安全和宜居生活环境、保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12

2020.12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控制在预算内

不突破预算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有效防控新冠疫情

达到目的

效果良好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90%

90%

9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疫情防控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疫情防控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06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2010607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纠纷。

12.农林水支出.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一)机构组成

下寺镇人民政府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镇内设机构八办四中心: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办、统战群团办、人武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卫健办)、经济发展办公室(项目办、环保办、拆迁办、安置办)、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信访维稳办、综治办)、财政所、应急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林业站、水务站、村财股)、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村建环卫中心、文教办)、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机构职能

1.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负责党委、政府、人大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目标绩效、督查督办、公文处理、文秘信息、调研会务、后勤保障、档案史志、保密机要、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屠宰)、自然资源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办、统战群团办、人武办):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干部监督管理、党员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督查。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卫健办):负责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职业健康、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人民防空、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等领域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项目办、环保办、拆迁办、安置办):负责辖区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工业经济、科技通信、能源管理、民营经济、文旅经济、商贸服务、经济合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监督管理,提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信访维稳办、综治办):负责辖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等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治理、深化改革、依法治镇、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维稳、扫黄打非、防邪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政所: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负责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审计、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应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各类突发性事件;负责森林防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交通运输、食品卫生、公共设施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救灾救济、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等各类社会事务的服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医疗救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林业站、水务站、村财股):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新技术推广、农用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植物检验检疫及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检疫、农村集体经济、村级财务、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管护、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业设施管护等相关涉农服务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和野外火源宣传教育、日常巡护、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村建环卫中心、文教办):负责镇村规划、乡村振兴、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服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概况

2020年总编制128名,其中行政编制58名,行政工勤编制 5名,事业编制65名。2020年,全镇实有在职人员154人,其中行政人员53人,事业人员98人,行政工勤人员3人。

(四)自评方法

我镇高度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财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按照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规程要求,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由我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第二阶段为实施评价阶段,根据上一阶段任务布置,各部门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财政所。第三阶段为报告撰写阶段,财政所在各部门自评的基础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第四阶段为应用整改阶段,根据整改要求,划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实效。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度年初预算收入总计239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533.23万元,占22.2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9万元,占77.7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度决算支出数2392.2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6.61万元,占33.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5.13万元,占3.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25万元,占6.95%;卫生健康支出55.78万元,占2.33%;城乡社区支出337.15万元,占14.09%;农林水支出866.97万元,占36.2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5.72万元,占1.49%;住房保障支出43.62万元,占1.8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5万元,占0.62%。

2020年“三公”经费总额为8.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8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管理

我镇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按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预算动态调整及时、执行及时,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对本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能够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有利于更好的加强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合理分配各项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根据镇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经济效益评价。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未超预算。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4、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我镇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镇正常的工作运转,我镇在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的。我镇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了解仍然还不够深入,认为绩效评价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相关职责部门配合不够,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监控的重视,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使绩效目标监控与政府工作、财务工作挂钩,做到及时监控,及时控制,避免疏忽。

2.加强各部门衔接,使预算绩效目标实施进度得到及时反馈,便于及时汇总监控。

3.设置合理有效的绩效目标监控机制,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合理安排经费和各项资金,使其物尽其用,更加贴合乡镇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能够合理运用现有资源,及时协调上级争取资金保证各预算绩效指标的顺利实施。使绩效评价更客观全面,更能为发展政府经济,保障民生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附件2

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

关于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下寺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商贸物流中心,幅员面积235平方公里,镇辖11个行政村、10个居民委员会、136个村(居)民小组,农村人口1.02万人。我镇茶园沟村(原五台村)系非贫困村,常住人口361户,1242人,占地5.4平方公里,耕地1800余亩;普广村(原石瓮村)系贫困村,常住人口435户,1388人,占地8.5平方公里,耕地2200余亩。因上述两村基础设施差,原连接道路未硬化且狭窄,存在严重的交通隐患,严重制约了两村经济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特需修建宽3.5米、长3公里的两村连接路。经财政局及相关部门批准并拨付革命老区建设资金100万元实施两村(居)规划项目,现将绩效项目自评予以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下寺镇政府于2020年向县财政局申报请示,县财政局批复同意拨付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优化生活环境,改善落后交通,方便群众办事的需要。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建设过程完全按照申报项目内容实施,项目合理可行,道路硬化按照标准实施。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计划资金100万元,到位率100%,截止2021年7月底已支付70万元,待工程竣工审计后支付剩余资金。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在财务管理上,实行乡镇财政报账制,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和核算财政奖补资金,按工程进度予以拨付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再拨付剩余资金。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党委召开了扩大会议,并成立了老区建设项目实施监督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严格的招投标制度以及质量监督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镇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剑阁县下寺镇石五公路,已全部完工,目前还未验收。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建成后,进一步体现了“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实,激发了人民群众的感恩意识,优化了生存环境,改善了落后的交通状况,彻底解决了出行难问题。

四、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因缺乏后续资金支持,项目后续的日常养护及道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监管,责任到人,及时疏通道路两旁沟渠;二是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语,提醒出行人员及车辆注意出行安全。

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项目支出(疫情防控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

按照县财政局关于绩效评价要求,现将我镇2020年项目支出(疫情防控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审批情况

我镇2020年疫情防控预算资金15万元,我镇针对新冠疫情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在大平台申报,按照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对支出的每一笔资金都严格审批,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规定使用好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要求,加强对资金的日常监管和重点防控。疫情防控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冠疫情的防控,包括购买口罩1.5万个、防护服4套、额温枪4个、消毒液3000斤、宣传标语360幅、帐篷5顶、微型空气净化器100只等。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镇疫情防控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我镇2020年疫情防控资金计划15万元,该资金来源于是中央财政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该资金于2020年2月份到位,我镇于2020年4月份支付完毕,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情况。疫情防控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开支,包括防疫物资的采购(口罩,消毒液等)、日常宣传标语及防疫流动宣传、卡点值守所需费用,该资金已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完毕,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镇严格遵守疫情防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控资金审批流程,做到专款专用,严防疫情发生。在账务处理方面,财政所按时做账,严格按照当月账务当月处理的原则,最迟不超过下月上旬,账务处理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分录的处理,做到了规范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针对此次新冠疫情,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新冠疫情防控指导小组,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全体镇村干部全面参与的防控体系。镇防疫办负责日常防疫物资的采购与物资的日常发放。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使用资金共计15万元整,物资发放到各村社区,对全镇公共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防控,各个关卡点24小时派专人值守,对外出归来人员进行登记排查。

(二)项目效益情况

在我镇全体干部和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和宜居生活环境,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证了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问题及建议

因特殊时期,防疫物资紧缺,购买物资的价格都偏高,且防疫物资紧缺,未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在以后的过程中,我镇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物资。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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