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全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突出严管控、稳常态,疫情防控成效显著。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我们闻令而动、众志成城,迅速打响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一是快速响应,迅速传达了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会议精神。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人管;二是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预案,明确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三级防控机制,对返乡人员、车辆不漏一户一人的拉网式排查;三是强化宣传和引导,通过广播、宣传车、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四是保障防疫物资,购买口罩20000个、消毒液30件等;五是全镇人民疫情无情人有情,年初疫情防控期间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100名志愿者主动申请加入一线执勤,特别是一些爱心人士、党员干部给党委政府捐款现金5.8万元,物资6000元,柏垭社区邢武生给疫情执勤32人免费送午饭14天,新庙村群众给执勤人员送来柴火2000斤;六是为了有效抗击疫情,全镇开展“五清”行动,通过公益岗位加强环境卫生大整治,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有效改善群众的不良生活习惯。
二是突出扩投资、稳主体,经济实现稳定向好。
2020年全面完成项目投资5345万元,超额完成招商引资签约资金4300万。一是2020年全镇依靠水利项目在庵子村、柳青村、柏垭社区实施小农水项目80万维修6口山坪塘,解决部分农田“用水难”。二是以社会资本为主,以政府资金为辅,投资1000万元新建华丰竹产业园2000亩,12月份全市林业现场会在我镇召开,得到市级领导好评。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本镇金魁与威灵村业主回乡自主创业,目前共同村的兔场与金魁村本地大枣均有本地业主经营,形势喜人。四是按照广元市“一区两带七集群”要求,我镇依靠农业项目投资52万新建“金华山地蔬菜产业园”1000亩,新建泥碎路4公里。五是投入50万元在井泉、共同村新建鸡舍2处600平方米,共同村鸡舍目前改为兔场已填栏100只种兔,获得集体经济收入2.4万元。六是金魁村、王家坪村、威灵村、新庙村本地业主民间投资1100万元新建养猪场5处,牛场1处,猪场已填栏4处,牛场已完成建设,通过项目源源不断注入我镇,实现我镇群众家门口务工收入200余万元,本地机械收入余400万。
三是突出攻难关、补短板,三大攻坚战成果丰硕。
脱贫成果巩固提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发起“百日攻坚战”“巩固提升战”“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全面搞好“总复习”,组织镇村干部和帮扶力量对4个贫困村、1053户293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信息核查调研工作。在信息核查调研工作中,脱贫监测户7 户18人,严格建立监测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阻击措施,将责任压实到个人;同时对历年来的扶贫领域反馈问题开展了整改情况进行再回访,举一反三开展类似问题的再排查,整改问题800余个。顺利完成1053户2931人的脱贫验收工作。
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开展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及省“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和“绿盾行动”。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战役”,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河长制全面落实,主要河流功能水体水质达标率100%。全面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在凌云水库投资40万元实施饮水保护项目,投入10万元对云顶备用水源开展垃圾清理工作。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完成嘉陵江、巩河流域退捕任务。
重大风险有效管控。紧紧围绕抓安全、保平安的工作思路,紧盯重点领域,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60条,补充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而不备”,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不断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意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起,调解成功98起。受理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98%,标准案件21起,全面完成2020年7个村雪亮工程建设任务。抓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热线办理111条,及时率100%,满意率95%以上。
四是突出强产业、蓄动能,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一是完成优质粮油生产任务,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41240亩,产量14140吨;油料播种面积12030亩,产量2525吨。创建高质高效示范片4500亩。发展30亩以上规模种植面积达2300亩。消灭撂荒地3200亩,创新撂荒土地耕种模式,这一做法获得邹自景市长肯定性批示。二是完成生态猪牛鱼产业发展任务,其中出栏生猪25870头,肉牛120头,稻鱼综合种养150亩。三是全面发展剑门关土鸡,全年出售土鸡51万只。四是点位发展发展果蔬药,巩固核桃产业6053亩,丰产综合管护8个片区1700亩;品种改良571亩,推广新品种600亩;新建“金华”蔬菜产业培育家庭农场1家,发展大户2户;技术人才培训50人次。脆红李等其余小水果巩固500亩,我镇的脆红李80%销售成都、重庆、普安等15家超市,提前响应县委县府号召主动融入成渝经济圈。培育合作社1个,家庭农场1家。发展蔬菜3500亩,实现产量6800吨。发展中药材300亩,实现产值50万元。五是烤烟发展,目标任务1700亩产量4250担,实际完成1720亩4073担,产值509万元,全县排名第二。
五是突出夯基础、优环境,融合发展纵深推进。
顺利完成人口普查。人口普查关系千万家,人口普查工作开展以来,选聘普查指导员18名、普查员10名。悬挂宣传横幅30条、发放宣传海报100余张、“一封信”1000余份。截至目前, 12个普查区、57个普查小区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已全面结束,共计登记户数6565户,登记人口19502人,户籍人口17781人,已顺利全面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实施全镇基础设施补短行动,整治山坪塘4口,硬化道路2.2公里,新建泥碎路4公里,完成松木村农网改造和木马寺社区自来水管网改造,让我镇群众在出行、用水、用电等方面得到保障。
美丽乡村加快建设。一是在全镇范围内扎实开展“三清”行动,加强日常管理的防控,持续改变农村不良习惯,村容村貌得到了整体提升。二是按标准和要求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项目实施,其中共同村改造122户,井泉改造51户,结合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实施和农户自建卫生厕所,两村卫生厕所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其他各村卫生厕所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六是突出惠民生、促和谐,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稳步推进民生事业。2020年底全镇劳动力10483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935人,务农754人,转移就业1090人,培训有就业愿望贫困劳动力2次,举办专场招聘会2次,公益性岗位安置91人,吸纳贫困户就业20人,非贫困户8人。2020年符合创业申报条件18人,组织劳务输出到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交通补贴64人。全镇城镇低保41户49人,农村低保887户1200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61人,集中特困供养人员13名,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248人(一级63人,二级185人)。高标准实施庵子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1个,受益农户84户,拆旧复耕面积66.5亩,兑付农户补助资金162万元,建成居民安置点3个18户。完成2户地质灭害避险搬迁建新拆旧工作,加强18处地质灭害点的日常监测工作。完成了2020年C、D级危房96户规划、98处经营性房屋安全排查。在上一届党委政府到位后,新建集镇停车位30个,解决部分停车难的问题,更换损坏路灯24盏,解决群众晚上行路难的问题,新建便民服务大厅150平方米,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新卫生院以全新的面貌投入使用,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项目实施,共同村改造122户,井泉改造51户,结合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实施和农户自建卫生厕所,全镇卫生厕所覆盖率均达到了85%以上,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七是突出提能效、创满意,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坚决扛牢政府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成“以案促改”政治生态修复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系统治理。深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聘用法律顾问1人,主要领导亲自把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在党委领导下,落实 “四责协同”机制和“4321”精准监督模式,政府一班人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域和“一岗双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镇相关规定,杜绝“四风”反弹,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大力加强政府自身及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主动接受人大、纪委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决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094.6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38.05万元,增长96.6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原柏垭乡整体并入木马镇,人员增加,预算收入与财政总支出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09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5.65万元,占9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万元,占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78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06万元,占91.4%;项目支出67.85万元,占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收、支总计1094.6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38.05万元,增长96.6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原柏垭乡整体并入木马镇,人员增加,预算收入与财政总支出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0.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4.31万元,增长40.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原柏垭乡整体并入木马镇,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0.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5.44万元,占4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62万元,占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9万元,占7.9%;卫生健康支出38.01万元,占4.9%;城乡社区支出15.77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274.5万元,占35.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94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20.75万元,占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80.91万元,完成预算71.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决算数5.4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数0.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267万元,完成预算7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控制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7.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1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30.74万元,完成预算1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9.18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1.2万元,完成预算100%。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1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49.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数12.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18.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6.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15.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4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数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数226.3万元,完成预算5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结转下年。
1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15.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2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2.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8.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33.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3.1万元,增加72.1%。主要原因是2020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原柏垭乡整体并入木马镇,人员增加。
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3批次,197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木马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2万元,比2019年增加76.7万元,增长135.7%。主要原因是2020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原柏垭乡整体并入木马镇,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木马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安全经费(含交通安全)、人大会议费、垃圾清运及处置费、文化配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镇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各项绩效指标均达到了预期效果。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镇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7分。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垃圾清运及处置费”“文化配套”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垃圾清运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镇场镇居民生活垃圾的及时清运,改善了场镇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提高了场镇居民的日常保洁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垃圾收集量大,预算经费不足,村、组、农户的垃圾清运处置面临巨大资金缺口。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加强对有害垃圾、白色垃圾的处置。
(2)文化配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推动了文化建设,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量小,带来的效果比较局限。下一步将继续积极主动争取资金,推动文化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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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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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垃圾清运及处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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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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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 |
执行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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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8 |
其中-财政拨款: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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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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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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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场镇及周边的环境,清运垃圾 |
有效完成全年垃圾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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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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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场镇及周边垃圾清运 |
260车 |
260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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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场镇及周边垃圾清运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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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底前 |
2020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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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场镇及周边垃圾清运 |
300元/车 |
300元/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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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场镇及周边垃圾清运 |
保障场镇及周边环境整洁 |
保障场镇及周边环境整洁,生活环境大大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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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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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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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文化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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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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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 |
执行数: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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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2 |
其中-财政拨款: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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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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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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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文化站工作开展 |
保障文化站工作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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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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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金实际支出率 |
保障文化站工作开展,组织文化演出4次 |
组织文化演出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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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支出相符性 |
支出1.2万元 |
支出1.2万元,与预算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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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资金及时到位 |
资金及时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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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支出相符性 |
1.2万元用于文化相关支出 |
1.2万元用于文化相关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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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开展情况 |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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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80%-10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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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垃圾清运及处置费项目、文化配套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垃圾清运及处置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文化配套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指财政部门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组成
木马镇内设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五办和镇直属事业机构四中心。五办指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财政所)、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信访群众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四中心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水利服务站)、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单位主要职能
1、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财政所)。负责党委、政府、人大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目标绩效、督查督办、公文处理、文秘信息、调研会务、后勤保障、档案史志、保密机要、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屠宰)、自然资源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负责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干部监督管理、党员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信访群众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并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督查。负责辖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等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治理、深化改革、依法治镇、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维稳、扫黄打非、防邪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应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各类突发性事件;负责森林防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交通运输、食品卫生、公共设施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职业健康、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人民防空、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等领域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辖区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工业经济、科技通信、能源管理、民营经济、文旅经济、商贸服务、经济合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监督管理,提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救灾教济、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等各类社会事务的服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医疗救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水利服务站)。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新技术推广、农用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植物检验检疫及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检疫、农村集体经济、村级财务、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管护、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业设施管护等相关涉农服务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和野外火源宣传教育、日常巡护、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负责镇村规划、乡村振兴、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等服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0年总编制61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工勤编制 2名,事业编制35名。2020年末,全镇实有在职人员62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37人,工勤人员2人。
(四)自评方法
我镇高度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财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按照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规程要求,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由我镇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第二阶段为实施评价阶段,根据上一阶段任务布置,各部门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财政所。第三阶段为报告撰写阶段,财政所在各部门自评的基础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第四阶段为应用整改阶段,根据整改要求,划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实效。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109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5.65万元,占9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万元,占0.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总额78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06万元,占91.4%;项目支出67.85万元,占8.6%。按功能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44万元,占41.2%;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28.62万元,占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0万元,占7.8%;卫生健康支出38万元,占4.8%;城乡社区支15.77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274.5万元,占34.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94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20.75万元,占2.6%;抗疫特别国债支出9万元,占1.1%。
2020年“三公“经费总额为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管理
我镇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按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预算动态调整及时、执行及时,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
预期编制:我镇对2020年部门支出进行预算: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09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5.65万元,占9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万元,占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镇绩效自评主动及时公开。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2020年,根据镇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经济效益评价。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未超预算。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4、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我镇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镇正常的工作运转,我镇在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的。我镇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了解仍然还不够深入,对我镇绩效不重视,认为绩效评价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相关职责部门配合不够,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我镇内部机构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2
2020年垃圾清运及处置费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保障场镇及周边的环境干净整洁,给百姓和居民有一个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升木马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完善市政环保、公用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加快建设两型社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剑阁县委、县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整体思路要求,木马镇人民政府成立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置专班,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普安垃圾填埋场进行垃圾处理。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我们认为:木马镇人民政府的清运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城乡垃圾的日产日清,改善了城乡卫生环境,项目实施到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
根据木马镇人民政府清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考评,此次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综合得分为98分,其中:产出指标总分值50分,评价得分50分;效益指标总分值30分,评价得分28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财务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8分。评价等次: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单位的监督下,在项目涉及办事处和社区的密切配合下,经过项目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狠抓质量,顺利完成了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任务,所有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
2、项目管理
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管理到位,实施后社会经济效益凸显。县环卫处成立专门机构考核办,配备专职人员,对垃圾收集、清运实施日常监督和考核。木马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配备专职人员,对垃圾处理实施日常监督和考核。为了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我镇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该项目纳入县级重点工程财务核算,实行集中支付和报账制,确保资金封闭运行,项目实施中县财政、县审计以及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实行检查、督察,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
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对每笔用款申请,在所附资料齐备的情况下,经审核确认后再报县财政局审批后付款
3、项目绩效
本项目是一项环境综合治理的公益性工程,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凸显,具有可持续性。
1、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改善居民的生活和生态环境,进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保护剑阁县整体环境和恢复生态平衡,从而保证整个剑阁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环境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能够有力的缓解整个剑阁县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各种社会、经济问题,改善剑阁县大气环境质量,消除和减少疾病传播,从而改善剑阁县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件,提高剑阁县的招商引资能力。
3、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持续地改善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效率,加强再生资源利用、垃圾分类回收仓储,可持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并可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具有可持续影响。
三、存在主要问题
未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的监督考核部门虽然建立了对项目实施单位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的考核监督制度,考核细则健全,扣分项目、处罚措施明确。但是,剑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未执行考核制度,即未对项目实施方的垃圾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考核。
四、相关措施建议
环境卫生项目建设完成后,要经常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并做好后期维护和保养工作;注重环卫设施的保洁除味工作, 及时清理垃圾,多清洁垃圾桶;及时维修环卫设备,尽量避免垃圾车漏水污染环境;加强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站的管理,防止“跑、冒、滴、臭”,改善周边环境,防止二次污染。
2020年文化配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确保文化工作正常开展,我镇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对我镇项目工作的开展进行评价,截至2020年底,文化配套项目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镇党委、政府的严格监督下,顺利进行,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了文化配套工作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我们认为:木马镇人民政府的文化配套项目的实施,通过抽检、深入分析和评估木马镇文化现状,充分利用文化配套资金,有效的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水平,服务民生,项目实施到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木马镇人民政府文化配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考评,此次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综合得分为99分,其中:产出指标总分值50分,评价得分50分;效益指标总分值30分,评价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9分;财务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评价等次: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单位的监督下,在项目涉及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经过项目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狠抓质量,加强了文化工作,项目实施到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项目管理
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管理到位,实施后社会经济效益凸显。我镇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该项目纳入县级重点工程财务核算,实行集中支付和报账制,确保资金封闭运行,项目实施中县财政、县审计以及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实行检查、督察,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对每笔用款申请,在所附资料齐备的情况下,经审核确认后再报县财政局审批后付款。
3.项目绩效
本项目旨在保障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凸显,具有可持续性。
1.社会效益:保障了辖区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
2.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持续地改善了辖区内娱乐生活贫瘠的现状,丰富百姓业余生活,使百姓有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并可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具有可持续影响。
三、存在主要问题
通过项目经费的使用加强了我单位的文化工作力度,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些工作还需改进,主要问题如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抽查工作的复杂性,项目部分具体事项的计划编制不够精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工作量超出预算。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规定落实到位。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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