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0-29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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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组织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 5 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八)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九)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十)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中医药工作。

(十二)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本级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 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剑阁战略,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高质量脱贫攻坚“大比武”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扶贫工作。2020年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健康扶贫高标准、零问题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验收,贫困群众就医经济负担明显减轻,县域内医疗机构全部达标,今年9月我县健康扶贫工作被广元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授予了脱贫攻坚“创新奖”,受邀在“全省卫生健康领导干部经济大讲堂”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国务院脱贫攻坚督查组将我县健康扶贫工作作为亮点向省委政府通报。《大众健康报》、省脱贫攻坚工作简报分别对我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健康扶贫工作作了专版报道。在县委统一部署下扎实开展好了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我局挂联二个乡镇五个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序列、贫困户全部实现了高质量脱贫。二是省市定民生实事年度任务。持续为全市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保障、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保障工作全面完成,拨付任务100%完成。三是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目标培训人数任务已完成。四是扶贫产品销售体系建设工作(任务500万),全面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下达的消费扶贫目标任务,总数为644万元。

2.项目投资“大比武”工作。完成情况:一是项目推进。全年目标任务1.2亿元。1-12月已完成报数11209万元,完成率93.41%。二是向上争取资金情况。目标任务17000万元,已完成17425.36万元,完成率102.5%。三是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到位资金40000万元,已完成3.2亿元,完成率80%。

3.产业发展工作。完成情况:一是乡村振兴。与健康扶贫工作相结合,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了乡村振兴工作。二是服务业发展。开展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监督监测,监督覆盖率100%。免费为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据统计全年免费办理健康证10281人。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指导服务业经营单位进行消毒和宣传普及健康教育。三是天府旅游名县巩固提升。根据下达的目标任务中的加快推进医疗康养项目建设、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景区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广元旅游年卡办理情况,均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完成。

4.高质量综合效益。完成情况: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率90%。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已完成,改革任务已销号;计划生育及母婴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达100%,2020年孕产妇0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89‰,婴儿死亡率2.98‰,新生儿死亡率1.9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7.56%,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4.21%,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4.6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8%。两癌筛查、孕前优生检查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网点608个,使用15310人,随访率95%,有效率100%;全面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二是完成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2541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356人,按照省市目标要求,已100%完成此项任务。三是爱国卫生工作。卫生创建切至2020年国家卫生县城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5%、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60%、省级卫生村覆盖率50%的目标。目前全县已完成卫生创建“十三五规划”目标:国家卫生镇2个,创建比例达5%;省级卫生单位61个,省级卫生乡镇 34个,创建比例达60% ;省级卫生村272 个,创建比例达50% 。剑阁国家卫生县城和剑门关镇国家卫生镇复审顺利过关(全爱卫办〔2020〕2号),全面完成了2020年卫生创建目标任务:张王镇创建国家卫生镇(待考核验收),汉阳镇、羊岭镇和杨村镇创建省级卫生镇,汉阳镇七里村等26个村创建省级卫生村,住建局等8个单位创建省级卫生单位,创建省级无吸烟单位3个。四是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立即行动,科学应对,充分发挥疫情防控主力军作用,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心贯穿全年各项工作,突出抓好组织领导、疫情监测、管控、医疗救治、宣传引导、物质保障等重点工作,成功处置了1例确病例和2例疑似病例,无关联病例和二代病例发生,新冠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5.改革创新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深化改革年度目标任务。完善了卫生综合监督制度的实施,依托“智慧广元”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统一建立了剑阁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县居民已推行居民电子健康卡。二是城乡基层治理。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城乡基层治理各项决策部署,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基层医疗机构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有效保障。依托乡镇区划调整改革,规范了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名称、稳定了基层医务人员队伍、提升了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进乡村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和发热哨点的建设和管理,优化了诊疗流程。三是开展了“优质服务基层行”行动。2020年,普安镇中心卫生院被省卫健委评为“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四是落实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0年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为抓手,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通过主动上门等多形式开展针对不同群体的健康体检服务,普通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65.31%;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89.62%,贫困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100%。

6.依法治县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全面依法治县年度任务。已提交依法治县验收考核资料,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二是禁毒工作。已按要求完成目标考核资料,规范精麻药品管理,系统内无涉毒事件发生。三是扫黑除恶。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决胜之年、检验之年、实现之年。卫健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依法依规推进行业领域乱象治理,营造了良好的就医环境,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从局机关到各医疗单位,均克服了“临时”思想和“过关”思想,“一把手”做到了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通过开展以“大处方”“泛耗材”“滥检查”“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打击了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净化了医疗领域执业环境。措施到位,成效明显。2020年,卫健系统无涉黑涉恶案件发生,各单位上报至卫健局自查发现医疗行业管理问题44条,其中不合理使用耗材的问题8条,涉及金额1.4万元;不合理使用药品的问题25条,涉及金额0.25万元;药品、耗材等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线索1条,涉及金额8.72万元;涉及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等问题9条;涉及违纪财经纪律、侵占医院资产的问题1条,涉及金额75.92万元。涉及诊疗行为不规范的资金已经全部退回医保基金和患者个人,涉及违纪违规的资金已经全部上缴县纪委。我局对发现的共性问题,相继出台了涉及医用耗材、基本药物、医疗设备等环节的9个管理文件,从源头堵住医疗乱象发生,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7.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完成情况:一是信访维稳。建立健全信访相关制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控力度,不断健全信访工作岗位责任制。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准确摸清底数,及时掌握事态的发生、发展进程;全面了解信访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建立健全信访登记、呈批、立案、调查、答复、结案上报、归档和统计制度,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答复。2020年按要求及时办结各类信访件,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率为100%,案件办结率达100%,上级各部门交办件办理率达100%。无群体性事件、越级集体上访事件和久拖不决信访事件发生。二是完成化解隐性债务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安全生产。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省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部署及会议精神,并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做了安排和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了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开展安全生产督查10余次,发现隐患31处,均整改完成。建立完善了局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制定了行业内应急预案,并督促各单位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月”和“五进”活动,发放疫情防控、艾滋病防治、慢病管理、职业病等宣传资料500册。班子领导带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一手抓防控疫情、一手抓安全生产,防控、安全齐抓共管。四是食品安全。完成食品安全宣传任务,抽样风险监测100对;完成哨点医院病例报告120例,按要求均已完成目标任务。

8.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完成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年度任务,19个单位按要求完成环境问题整改,剑阁医废处置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

9.从严治党工作。完成情况:

(1)政治建设,①按照要求完成巡视(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2020年我局强化干部职工教育,增强全员主体意识,促使全体干部职工时刻把廉洁从政、勤政为民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头,营造上下齐行动、全员齐参与的良好氛围。年初按照中央统一安排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二是强化廉洁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作风效能建设相关规定,参加廉政知识测试,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筑牢廉洁从政的“防火墙”。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结合“行业治理”及时通报典型案例,组织系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参加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学习12次,250余人次,教育干部职工做人干事时刻拧紧“廉政弦”。高标准完成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实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下发了全县卫健系统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3月25日组织召开了卫健系统140余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考核,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到了一把手全面安排部署,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抓,分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积极配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保证了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③全力以赴抓好“以案促改”、“系统行业治理”。5月28日,局党组专题召开了关于整治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工作会,安排部署治理工作,明确了责任。局党组于6月9日和医保局一起组织召开了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会议,传达了大会精神,部署了卫健系统治理工作,指出了整治重点。6月19日,根据省、市卫健系统治理工作电视会议精神,修订了《剑阁县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增补了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问题线索举报、工作重点和措施。6月24日,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召开了全县医疗卫生系统治理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医疗机构务必在6月30日前上报问题清单。7月1日,在书记讲党课时,在机关支部活动中向全体党员通报了开展情况,要求把行业问题治理与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有机结合,统筹抓实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同时,我们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召集了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传导压力,务求取得实效。一年来严格执行国家医改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断推行,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明显好转,行风效能不断深入,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全面开展廉洁从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各单位一把手带头查找风险点,对社会公开承诺,机关干部主动参与,狠抓落实,完善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防控措施,达到预期目的,建立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工作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党员干部发生腐败的机率。成立行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与医保局联合印发《剑阁县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问题线索举报、工作重点和措施;联合召开6次会议,对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出台了《关于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公告》和《关于卫健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通知》,公示主动缴纳违规经费的专用账户。④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治理氛围。各单位将行业系统治理工作精神传达至全体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将压力传递到每位医务人员,形成行业作风治理的浓厚氛围。请派驻纪检组同志通过以案说法对全系统医务人员进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干部职工法纪意识。通过《健康剑阁》微信公众号、标语、会议、实地督导等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各医疗机构规范悬挂统一模板的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举报电话、举报箱,在门诊大厅、医保经办窗口、LED显示屏上强化行业治理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中心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累计张贴打击欺诈骗保类宣传海报180余张,通告180余份,发放宣传折页1000余份,有关政策资料35000份,制作宣传展板22版。三是逗硬督导检查,有力有序推进。组织开展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专项检查10次,累计检查医疗机构63家,发现问题140条。协助县纪委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复核病历、走访患者及医务人员、约谈院长等方式进行检查。经核查,该院抗菌药物使用不规范、病历书写不规范、围手术期管理不规范,对该院院长进行约谈,并责令其限期内整改。配合市卫健委行业治理工作检查组对我县开展行业治理检查,检查了我县4家医疗机构,共抽查科室16个、抽查处方400张、抽查病历70份,检查发现问题18个、发现违规线索2条,涉及金额0.35万元。四是认真摸排线索,治理成效显著。通过各单位自查和检查组检查,发现问题44条,其中不合理使用耗材的问题8条,涉及金额1.4万元;不合理使用药品的问题25条,涉及金额0.25万元;药品、耗材等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线索1条,涉及金额8.72万元;涉及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等问题9条;涉及违纪财经纪律、侵占医院资产的问题1条,涉及金额75.92万元。⑤政令畅通,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全面督促推动重大决策贯彻落实。

(2)思想建设。一是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局党组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局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狠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局领导班子成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开展书记上党课活动。通过召开会议、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网站、媒体,积极宣传活动动态和好的做法,提升干部职工参与热情,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二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聚焦疫情防控,全力做好健康科普和舆论引导工作。利用健康剑阁微信公众号、电视电台、宣传海报、村村响等多种宣传方式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宣传报道我县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成效。加大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宣传力度,生动讲述医疗卫生工作者和防疫一线基层工作者的感人故事。全年编辑宣传稿件300余篇,在人民日报、人民网、健康报、学习强国等国家级媒体发表稿件近30篇,在四川日报、四川发布、川报观察省市县各级媒体发表稿件共计290余篇。树立了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在全社会营造出了尊医重卫的氛围。加强对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掌握科学防控方法,提高群众个人和家庭防控能力。我局在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汛救灾表彰大会上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3)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在2020年招聘定岗定向5人,人才引进1人(研究生)。二是开展了名医评选,剑阁名医10人,十佳护士10人,十佳公卫人员10人,十佳乡村医生10人。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单位57个,机关1个,县级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54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94079.2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7526.16万元,增长7.9%。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提高和新进人员、年初结转。

2020年度支出总计94079.2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7526.16万元,增长7.9%。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提高和新进人员、年初结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8873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66.71万元,占31.6%;事业收入60100.51万元,占67.7%;其他收入567.77万元,占0.7%。2020本年收入合计较2019年增加2181.86万元,增长2.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提高和新进人员。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78256.43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74278.86万元,占95%;农林水支出87.66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5万元,占0.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47.23万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378.54元,占0.4%;其他支出400万元,占0.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590.88万元,占3%。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9年减少8296.69万元,减少1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066.71万元,支出总计17730.9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06.22万元,增长31.7 %;支出总计17730.95万元,减少1429.54万元,减少8.1 %。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提高和新进人员,支出减少财政资金紧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40.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8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420.42万元,减少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40.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0.5万元,占3.5%;卫生健康支出13753.38万元,占93.3%;农林水支出87.66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378.54万元,占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740.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494.46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79万元,完成预算100%;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00101行政运行404.12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8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立医院支出: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190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支出157.3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78.62万元,完成预算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决算数4731.26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决算数316.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卫生: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决算数2988.9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决算数456.54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决算数97万元,完成预算100%。中医药:210060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决算数2万元,完成预算100%。计划生育事务: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49.96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1397.37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决算数294.95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数18.07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数429.16万元,完成预算100%。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数186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2130506社会发展2.4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8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378.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01.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0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41.53万元、津贴补贴318.54万元、奖金11.11万元、绩效工资1836.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8.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9.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85万元、住房公积金399.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9.48万元。抚恤金1.79万元、生活补助59.63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1万元。

公用经费899.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5.71万元、印刷费20.05万元、咨询费5.68万元、手续费1.17万元、水费7.46万元、电费20.93万元、邮电费14.92万元、物业管理费0.17万元、差旅费46.47万元、维修(护)费176.14万元、租赁费1.3万元、会议费20.96万元、培训费21.27万元、公务接待费20.46万元、专用材料费340.95万元、劳务费9.82万元、工会经费28.77万元、福利费36.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5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638.89万元,其中:

中医(民族)医院支出106.3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1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225.07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56.54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7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2万元、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397.37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94.95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862万元、扶贫支出87.66万元、社会发展支出2.4万元、其他扶贫支出85.2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7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3万元,占7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46万元,占2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53.85万元。(救护车2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应急指挥、救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9.06万元,增加44%。主要原因是此次统计包括54个乡镇卫生院。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1批次,288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0.4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990.88万元。主要用于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400万元;231010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151.23万元;2340299其他抗疫相关支出439.6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管理编报预算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真实、可行、科学,自评工作开展以来都按照上级安排及时报送、及时公开、对评价结果及时整改并运用,整体运行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988万元,执行数为29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提高健康体检、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管理、慢性、精神病、老年病、突发公共卫生等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预算单位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988

执行数:

2988

其中-财政拨款:

2988

其中-财政拨款:

298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提高健康体检、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管理、慢性、精神病、老年病、突发公共卫生等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提高健康体检、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管理、慢性、精神病、老年病、突发公共卫生等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成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麻风病规定随访到位率。

≥90%

≥9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国家级贫困县覆盖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

≥55%

≥55%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2.6万人

2.6万人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0.6万人

0.6万人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群众生活和就医环境

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服务

不断缩小

不断缩小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不断提局

不断提局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2020年卫健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20年卫健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6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自收自支单位2个,全额事业单位3个,差额事业单位54个。主要包括: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机关、54个乡镇卫生院、两个县级公立医院、3个卫生单位。卫健局机关下设十二个股室,包括办公室、财务股、行政审批股、医政股等。

(二)机构职能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包括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中医药工作、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以及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总编制1584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参公编制2名,事业编制1556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1481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参公人员2人,事业人员1450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63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860583.49元,其中:其他教育支出80000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45024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9748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44553.6元,卫生健康管理事务5570342.62元,公立医院78687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3484605.46元,公共卫生40696200元,中医药500000元,计划生育事务18089353.01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472272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2165000元,扶贫1241680元,住房改革支出3785368元。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806480元,其中: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0000000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62410000元,其他抗疫相关支出439648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37599145.57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42292.6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42508元、行政运行4059146.11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801151.44元、中医(民族)医院106300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786203.28元、乡镇卫生院45807680.25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160054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9889014.64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4565400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70000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0000元、计划生育机构499629.27元、计划生育服务13973709.76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949520元、行政单位医疗7983.72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8620000元、社会发展24000元、其他扶贫支出852582.5元、住房公积金2965270元。按经济分类,一是工资福利支出74042267.4元,其中:基本工资37005312元、津贴补贴3185416.39元、奖金111060元、绩效工资19306701.3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79899.14元、职业年金缴费48522.6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0565.1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8547.36元、住房公积金3171489.3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94753.93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小计24868202.01元,其中:办公费1040904.03元、印刷费563666.36元、咨询费56800元、水费111673.18元、电费380457.07元、邮电费196840.92元、物业管理费1682.68元、差旅费544056.76元、维修(护)费314476.3元、租赁费13000元、会议费217817.78元、培训费802959.43元、公务接待费204604元、专用材料费18471776.55元、劳务费160840元、工会经费287696.02元、福利费368388.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2994.62元、其他交通费用138526.15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3.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7271.07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小计17539576.16元,其中:退休费287640元、抚恤金17925.9元、生活补助308691.5元、奖励金16923229.76元;四是资本性支出小计211491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18079100元、专用设备购置3070000元。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08800元,其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4000000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支出21512320元、其他抗疫相关支出4396480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与实现。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剑阁县卫生健康局1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预算编制和执行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信息、项目库的报送工作,完成基础信息的更新,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中,特别注意对预算编制准确性的把握,确保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算执行调整,按时完成待批复提前细化,预算编制做到了及时、完整、准确、合理、高效。

(2)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不调整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完成单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按时报送决算,单位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数据相符,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年度预算收支平衡,无随意改变资金规定用途和自行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的行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保障了公众的健康权益。

3.严格控制预算支出

一是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费用的支出与拨付,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 经费支出,严格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结算,三是接受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财监局和上级有关监督检查部门监察,国库动态监控预警无违规支付行为。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管理编报预算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真实、可行、科学,自评工作开展以来都按照上级安排及时报送、及时公开、对评价结果及时整改并运用,整体运行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绩效自评,2020年整体支出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整个支出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一是因为体制和投入原因,村医的养老保险问题一直未能解决,成为影响卫健系统稳定的遗留问题;二是由于县财政经费紧张,国库调度出现困难,2020年财政资金结转161634993.46元;三是我局近几年肩负着行业扶贫和疫情防控的重大任务,需要大量的经费进行保障,希望在经费方面给与更多的支持。

(三)改进建议

绩效评价是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财政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为确保监督职责的有效发挥,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望财政部门在今后编制预算时,结合本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财政预算经费。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把有限的经费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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