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乡村振兴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11-0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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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淼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脱贫攻坚期间所建产业园,实事求是再分类施策的建议》(第17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经过全县上下特别是“三农”战线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生活都发生了可喜变化。现代农业园区加快建设,优势特色产业蓬勃发展,“5+3”现代农业体系加快构建,干成了许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

在“十四五”时期,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将持续聚焦“5+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深入实施“农业强县”战略。坚持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发展的重点,持续抓好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发挥县级园区示范带动作用,集中力量把特色农产品做精做优,着力延长产业链条,促进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严格落实《剑阁县脱贫攻坚产业扶贫(集体经济)指挥部关于印发剑阁县关于加强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剑脱产指发〔2019〕7号)及《剑阁县产业扶贫(集体经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产业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剑脱产指发〔2020〕2号)等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产业项目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和监管责任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具体实施管护责任主体。各村民委员会成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并在乡镇政府备案。

二、督促落实产业项目管护措施。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原则落实日常管护责任。对无业主参与的,由各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特别是财政资金建设形成的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业机械设备等要明确日常保管、日常保护、安全防护职责;对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的,按合同约定权属、落实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以水果为主的长效特色产业项目,要坚持长短结合,做到果药、果菜套作,确保项目有形象、有收益。

对你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希望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县的乡村振兴工作。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来电告知。

剑阁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2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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