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对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1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11-03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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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涌泉、白胜武、母映松、何佳蔚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我县需尽快建立乡村医生退出和养老保障机制》(第1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全县乡村医生队伍现状

(一)在岗村医情况。全市364个村卫生室,目前有在岗村医750人。年龄结构:30岁以下4人(占比0.05%),30-40岁34人(占比4.5%),40-50岁194人(25.8%),50-60岁192人(占比25.6%),60-70岁225人(占比30%),70岁以上101人(占比13.5%)。学历层次:高中及以下342人(45.6%)、中专383人(51%)、大专及以上25人(3.3%)。执业资格:具有执业资格证书736人(执业医师资格证书33人、助理医师资格证82人、乡镇医师证书4人、乡村执业医生资格证 617人),未取得任何执业资格证书的有14人。参保情况:自行参加养老保险的有651人(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4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76人、个人意外保险27人、其他商业保险8人),占86.8%。

(二)离岗村医情况。全县离岗村医885人,其中60岁及以上占67%。60岁以上离岗村医按在岗年限划分:≤5年60人、5—10年99人、10—20年147人、20—30年108人、≥30年179人。

二、现有政策及落实情况

(一)国家和省政策情况。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下称“13号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74号,下称“74号文件”),两个文件就村医退出和养老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机制,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提高村医养老待遇。

(二)我县贯彻落实情况。2009年,市财政每年对每个村卫生室按2000元(后期提高到3000元)标准下拨补助资金。2016年,市政府出台《广元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广府办发〔2016〕71号)文件,就村医引入培养机制、保障村医收入待遇、转变村医服务模式、改善村医执业环境等进行了明确,但未涉及村医的养老保障。我县均按照省市要求落实在岗村医相关待遇。

(三)省内其他市情况。近年,巴中市、绵阳市、内江市、广安市、成都市、泸州市、德阳市、攀枝花市、南充市(正在制定政策阶段)均建立了村医养老保障机制,主要针对支持和引导45岁以内的村医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给离岗老年村医发放补助等方面出台了政策,得到了本地村医认可和社会的关注。

(四)省卫生健康委最新要求。2019年11月,全省乡村卫生一体化工作推进培训会在巴中市召开,省卫生健康委高度评价了巴中市建立村医待遇保障机制取得的成效,要求各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尽快研究解决村医待遇和离岗老年村医养老保障问题。

三、下一步解决方案

针对我县乡村医生队伍老龄化问题,为妥善解决在岗村医后续退出保障和离岗老年村医的养老生活问题,根据国办、省政府办公厅就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的相关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21年1月14日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剑阁县乡村医生退出和养老保障机制方案》。目前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村医退出和养老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待市上统一出台政策后我县将按市上相关政策执行。

感谢你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你工作顺利!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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