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2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11-03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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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代敏委员:

你提出的《依法营运、畅通普安、确保安全》(第2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普安城区“三轮车”非法营运的问题

2021年6月1日,我局就普安城区“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与普安镇人民政府、普安交警中队进行会商,由普安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辖区交警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对普安城区内“三轮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二、关于公交车随走随停的问题

一是督促运输企业,每月组织公交车驾驶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驾驶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文明经营;

二是联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公交车的规范驾驶、服务质量等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乱停乱放、闯红灯、随意停靠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严查重处。

感谢你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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