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燕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林业低产低效林改造工作的建议》(第2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低产低效林改造情况
低产低效林商品林改造是提升森林整体质量的重要营林措施,也是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我县把低产低效林改造作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林业重点工作来抓,到目前已投入涉农资金1.8亿元,争取世行信用贷款9000万元,现已改造低产低效林8.15万亩,今年计划改造1.6万亩。
二、低产低效林改造推进措施
(一)突出“三结合”。坚持把低产低效林改造与加强资源保护、发展林业产业、助推林业扶贫结合起来,对质量低、产量低、效益低的人工商品林和特色经果林,通过采取树种更替、品种改良、林分抚育和丰产措施等达到丰产和稳产的目的。
(二)落实“三保障”。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改造目标任务、实施步骤、改造范围和推进重点等。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检查督促和协调服务。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多渠道投资机制、多方式奖补机制、多元化融资机制,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落实组织领导、目标考核、资金筹措“三保障”。
(三)强化“三严格”。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稳妥推进改造工作。严格执行改造技术规程,科学设计规划,合理确定改造对象、范围、方式、重点和更新树种。
三、低产低效林改造效益
(一)通过改造提了升森林整体质量
低产低效林大部分为天然次生林,且为多代萌生,材质差,公顷蓄积量较低,森林资源利用价值低,通过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采取适宜改造措施,逐步改变树种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提高林木生长率。因此,低产低效林改造是提高森林资源整体质量的必然途径。例:我县从去年起实施的世行贷款项目,就是对多代萌生,材质差,公顷蓄积量较低,森林资源利用价值低的林分进行改造,提升整体森林质量,目前已完成改造面积1.8万余亩。
(二)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2009年,省林业厅编制了《全省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规划》,对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全省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的建设重点和保障措施,鼓励国有、民营、个体经营者、林农等经营主体,按照市场经济法则,采取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合作、公司+农户、专合组织+农户等多种方式参与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实现林地资源的集约经营和优化配置,实现“低效”效益的最大化,同时推动林业产业大发展。我县以利用低产低效林改造实施的林业产业已达到8.15万亩,现已投产见效3.5万余亩。例:1.剑阁县二龙林业产业园,主要是利用低产低效林改造发展核桃3000余亩,现已创建为省级园区。2.剑阁县华丰竹产业园利用低产低效林改造发展竹子2500余亩,现正在创市级园区。3.以低产低效林改造为契机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殖业,特别是剑门关森林土鸡,主要是依托林下养殖。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多次明确了依托低产低效林改造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殖业,组建了领导队伍,强化对低产低效林改造的组织领导,细化落实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认真编制改造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依法有序积极推进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工作。
(二)创新机制,加大投入。按照政府引导扶持、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投入为主、政策奖补、信贷扶持、市场运作的模式,尽快建立形成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奖补激励投入机制,多元化筹集改造资金。要积极吸引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改造,整合扶贫、农业、交通、国土、水利、以工代赈等相关涉农项目资金用于改造建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三)科技支撑,突出效益。我们要加强低产低效林改造科研课题研究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提升科技支撑保障能力,加强人才和技术管理,实行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经营,确保实现产业基地提质增效,助农增收。
(四)强化管理,严格监督。低产低效林改造采伐林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要严格执行“个人申请、乡镇审核、作业设计、依法审批、全程监管、检查验收”等流程,把好审查批复、监督管理、检查验收三道关口。除农户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其他更替改造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林木采伐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严禁借“低改”之名改造不符合“低改”标准的商品林,借“低改”之名毁林开垦或改变林地用途,严禁将林权权属不清的林分纳入改造范围,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保护区、重点公益林进行改造。
(五)政策激励、宣传引导。我们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低产低效林改造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改造条件的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要给予大力支持。要积极争取造林补贴、森林抚育、现代林业产业发展、大规模绿化全川专项资金等营造林项目资金优先用于低产低效林改造,大力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对社会力量以租赁、承包、流转等多种形式参与低产低效林改造的,与林农享受同等扶持政策。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低产低效林改造目的意义、政策界限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强舆论正确引导,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低产低效林改造工作依法、有序、扎实推进。
剑阁县林业局
2021年6月2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