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茂刚等7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原高池乡作坊村两水库维修加固项目资金的投入》(第3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第一点提到的5组大水库为作坊水库,属于小(二)水库。该水库于1974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坝址流域面积1.2平方公里,总库容35.4万立方米,有效库容27.2万平方米;设计灌面800亩,实际灌面600亩;渠道2000米;2008年“5.12”地震后,2009年对震损水库进行了彻底整治,未对渠道进行整治。
二、提案中第二点提到的2组望石头水库属于山坪塘,总库容7万立方米,有效库容4万平方米,设计灌面800亩。我县投入大量资金,全县整治山坪塘1840口。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水利工程由水利工程管理者做好蓄水保水、防汛抗旱、维修养护等工作。2009年,我县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剑阁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收益、谁管护”原则,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落实到村、社、用水户协会、农户,并颁发产权证书,由受益群众自行管理。
三、关于生活用水无法解决的问题。作坊村于2018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利用高池场镇自来水解决了全村的饮水问题。目前,运行正常。
四、针对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薄弱环节,和国家投资机遇持续引进农田水利改革,近年来,我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实施项目建设。因每年的资金有限,尚未能对每个村镇损毁的山坪塘维护整治提供补助。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用于山坪塘整治和修复。同时,也请各级委员代表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多加宣传,提高受益群众管理、维护工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剑阁县水利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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