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攀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整治城市乱停乱放的建议》(第6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下寺常住人口逐年增长,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保有量不断剧增,城区市政设施规划滞后,停车位和车辆保有量不成正比。一是相关部门拟对滨河路沿线绿化带、清江河滨河路沿线河堤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公共停车位设置。二是国土局、建设局、农业局取消部分停车位是因为其设置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三是我县已启动智慧停车建设项目,适应全县城市发展和城市结构优化需求,进一步方便市民停车和出行,促进全县城市公共资源合理利用,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水平与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四是基于安全及多方面因素,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明确指出高速公路桥下不能设置停车场。五是关于校园周边车辆停放管理,我局将联系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保障措施,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标识标牌。特别是在学生收假、放假的时间段,加强校园周边执勤值守,确保校园周边车辆停放井然有序。六是针对城区公共区域内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主要是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对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以教育劝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非机动车以规范秩序为主的形式进行管理。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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