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清江花园危旧房改造的建议》(第6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县城修城坝第一期经济适用房项目(即清江花园)是县人民政府与剑阁县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2003年9月签订框架协议后实施的开发项目,项目位于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清江花园内,建设用地17788.13平方米,建筑面积36585平方米(500套),建筑设计为砖混结构单元式住宅,概算资金3500万元。2003年立项,2003年11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12月分别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同年11月10日启动项目建设,项目于2005年7月完成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迄今为止已该小区使用17年。
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爆发,我县震感强烈,全县房屋垮塌、受损严重,成为汶川地震受损重灾区,清江花园同样受到严重创伤,房屋主体不同程度上出现风险隐患。在接下来的灾后重建中,投入约400万元对该小区房屋进行了维修加固处理后继续延续使用。近年来,该小区业主反映房屋安全隐患的问题逐年增多,担心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要求对清江花园实施改造的愿望日益强烈。这一情况也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2020年底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花泽松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下来后广泛征求民意并对小区改造进行可行性论证。6月15日,我局组织了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专题讨论了清江花园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持续跟进情况,对清江花园的改造既要体恤民情民意,也要充分分析论证,同时结合我县旅游名县的提升、城市品质的上档升级等多方因素,综合研判,努力寻求清江花园改造的好办法、好措施。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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