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1-04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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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上级政法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指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参与依法治县方针的实施。三是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四是组织开展政法工作,强化调查研究,提出政法工作改革的意见。五是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六是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查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非法干涉、干预和影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事件;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全县政法部门信访工作。七是协调、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八是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组织指导政法部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九是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广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一是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扎实推进重点人员教转稳控,全年教育转化关注人员50人,处置涉政涉邪违法活动3起。二是大力维护社会稳定。对78个重大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成功化解15件突出信访积案。全面加强问题楼盘处置工作,26个问题楼盘已有14个销号结案,1558户购房群众将陆续拿到不动产权证;剑门府破产清算工作进入资产挂网拍卖环节,烟登广场破产清算进入债权债务申报阶段。圆满完成各敏感节点和重点活动维稳安保工作任务。三是深化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对梳理出的22件信访遗留问题确定了县级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化解责任人,建立专班专案统筹推进化解。实现进京“零”非访,到省“零”集访,到市“零”聚集。

2、社会治理坚持多点发力。一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全县已完成29个乡镇、53个社区、185个村综治中心建设,规范化、实体化运行率达90%。二是网格化服务管理优化整合。整合网格392个,开展9次重点督导和2次网格员业务培训。三是“雪亮工程”联网应用任务全面完成。带动住户安装慧眼监控15000路,在全县构建起了“雪亮工程”“天网”“慧眼工程”三网并行、盲点互补的视频监控体系。四是“六个一”平安法治村建设持续开展。两年来,省级命名表彰“六无”平安村(社区)6个、市级27个,“六无”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在全市经验交流。逐步构建起以“六个一”为工作抓手、“六无”为目标成效的村(居)平安建设工作格局。五是平安建设“八大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乱点乱象得到有效遏制,13件多年缠访闹访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六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新开展。积极探索以民辅警、警民联动治安防控模式,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推广“雄关义警”。9个乡镇建立了“雄关义警”队伍。七是各类调解组织建设逐步推进。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53个、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12个,着力推进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实战化。

3、执法司法聚力服务群众。一是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年互联网上远程立案1453件,快速审结案件1856件。截止去年底,受理执行案件1581件,执结1577件,执行到位金额8429余万元。司法拘留7人,以拒执罪、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罪移送线索2条,将337名自然人、55家企业法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514人次。二是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共受理案件线索38件,立案36件。三是着力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影响力。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已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94个。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暖冬行动”“法律进重点项目”公益法律服务“三大行动”。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8件,法律援助服务1884人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共破获刑事案件269件,审结刑事案件167件,移送起诉328人,批准逮捕46件84人,行政拘留257人。

4、扫黑除恶全面纵深推进。一是瞄准线索核查。采取“四个细化”机制,成立多层分类核查组,确保线索核查工作精准对标靶心。共收集各类线索294条,已经完成核查293条,阶段性核查1条。二是加快案件清结。县公安局共立案侦办涉黑案件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5起、恶势力团伙6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4件18人;县法院一审判决恶势力集团(团伙)3案14人。三是精准打伞破网。64个问题线索全部处置结束。组织处理17人,立案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移送司法1人。其中,涉黑涉恶立案6件6人,结案6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保护伞”立案5件5人,结案5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其中移送司法1人;追责问责立案4件4人,结案4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四是着力黑财清底。涉恶犯罪案件的财产执行案件共计13件,已执行完毕9件,实际执行到位90871.23元,审理涉黑“保护伞”案件1件。五是聚力乱象整治。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强力压缩乱点乱象滋生蔓延的生存空间,涉旅、汽车维修销售、非法营运等行业领域整治成效明显。暂停餐饮经营户28家,责令整改汽车销售维修50家,查处非法营运车辆9台,纠正不规范运营行为12起。

5、疫情防控奋力担当作为。广大干警和网格员始终战斗在工作一线,组建党员应急突击队,全力开展治安巡逻、摸排管控、防疫宣传、调处纠纷、便民服务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好群防群控、联防联治工作。疫情应急性超常规防控和常态化防控期间,全面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和重点部位守护,大数据研判人员信息80万人次,核查涉疫境外人员信息4700条,发现处置涉疫舆情15条,搜集上报情报信息738条。

6、队伍建设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全县政法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级政法各部门参与,深入开展“全面清理向永东插手干预的司法案件”工作。二是强化素能培养。制定《县级政法部门班子成员和乡镇政法委员政治轮训班培训方案》,举办全县《民法典》专题培训。配齐配强全县29个乡镇政法统战委员,并进行了政治和业务培训。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政法委员会、政法委委务会等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政法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建立全县政法系统领导班子成员“一档案两清单”,健全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件信息报送制度。四是强化正风肃纪。坚持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制定《党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党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政治督察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强化政法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有关要求,精准建立并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廉政风险防控、监督责任“三张清单”,建立廉政风险“联防联控”工作台账和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台账,认真开展政法部门政治生态评估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分别是693.38万元和522.8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56.93万元,增长8.95%,主要变动原因是目标奖纳入预算安排和司法救助上级转移支付增加。支出减少113.61万元,下降17.8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安排的雪亮工程网格化项目支出、司法救助资金、见义勇为、政法三级网络、维稳综治工作等项目支出预算应付未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3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3.38万元,占91.35%;其他收入60万元,占8.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2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37万元,占57.83%;项目支出220.47万元,占42.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是633.38万元和462.8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3.93万元,增长54.6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网格化项目、政法三级网络费及目标奖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62.84万元,增加53.39万元,增长13.04%。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网格化项目、政法三级网络费及目标奖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3.39万元,增长13.0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网格化项目、政法三级网络费及目标奖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417.28万元,占90.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6万元,占4.92%;卫生健康支出11.38万元,占2.46%;住房保障支出9.92万元,占2.14%,农林水支出1.5万元,占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62.84,完成预算73.07%。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37.00万元,完成预算74.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维稳综治工作经费、防范整治邪教经费应拨付未全额拨付结转至下年度。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85.98万元,完成预算4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政法三级网络费、雪亮工程网格化经费应拨付未全额拨付结转至下年度。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30.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司法救助经费和涉案财物管理应拨付未全额拨付结转至下年度。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支(项):出决算35.98万元,完成预算9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险的误差。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家安全(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3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9.9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45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压缩公业务费用支出,厉行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治维稳工作、国家安全及政法工作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4批次,17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治维稳工作、国家安全及政法工作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过程中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剑阁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4万元,比2019年减少27.11万元,下降42.1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未单独预算,以及人员退休减少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运行及租赁费、铁路护路工作经费、雪亮工程网格化经费、政法三级网络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多元化解法学会工作经费、见义勇为基金、司法救助基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国安办工作经费等11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绩效自评,2020年县委政法委目标制定明确,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着力抓好维护稳定、社会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有力,平安剑阁建设根基不断夯实,服务大局精准有效,执法司法公信力持续有进,法治剑阁建设务实有为,过硬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认真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意识形态及宣传思想文化、统一战线等党的建设工作,强力推动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确保了目标任务完成。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40万元,执行数为15.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调动了铁路护路队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投身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认真做好日常巡逻检查和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确保实现了我县境内宝成线铁路35.044公里、西成客专18.000公里的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二是雪亮工程、网格化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5万元,执行数为85.98万元,完成预算的55.47%。通过项目实施,全县已完成29个乡镇、53个社区、185个村综治中心建设,规范化、实体化运行率达90%。整合网格392个,开展9次重点督导和2次网格员业务培训。带动住户安装慧眼监控15000路,在全县构建起了“雪亮工程”“天网”“慧眼工程”三网并行、盲点互补的视频监控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大量不安全不稳定案(事)件发生,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铁路护路联防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数:

15.4

执行数:

15.4

其中-财政拨款:

15.4

其中-财政拨款:

15.4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宝成线铁路线涉及剑阁县下寺镇窑沟村、修城坝社区、沙溪坝社区三个地方行政区划,共17.44公里。西成客专在我县境内全长18.33公里。我县共有铁路护路工作人员18名,对辖区内铁路线路开展不定期巡查维护,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铁路运行安全。

在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18名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在铁路沿线开展巡逻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了我县境内的宝成线铁路17.44公里和西成客专18公里的铁路运行安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责任里程

≥35.4

35.4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巡逻次数

≥6

6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联防队员

18

18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事故发生率

0%

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隐患整治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联防队员补助

12.4

12.4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整治费

3

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排查整治

安全

安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指标

公众满意度

≥95%

95%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雪亮工程、网格化经费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数:

155

执行数:

85.98

其中-财政拨款:

155

其中-财政拨款:

85.98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19年底我县雪亮工程已建成188个村940个探头,其中2016年50个村250个探头,2017年58个村290个探头,2018年88个村440个探头(其中贫困村60个、非贫村20个)。2019年,保障50个村雪亮工程正常运转,实现50个村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全县603个网格按照一村一格的要求,活跃度达90%以上,县、乡镇、村三级平台、账号和604部网格员手机终端正常使用。

2020年我县“雪亮工程”在打击犯罪、服务民生、震慑违法方面作用发挥明显,共协助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起、查办治安案件21件、查找走失人员15人。全县网格员共推送各类事件20045条,走访服务特殊人群34803次,开展流动人口核查服务576次,发现报告各类治安消防隐患810件,报告乡镇、县级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各类事件71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大量不安全不稳定案(事)件发生,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接入视频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新安装村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网格人数

603

603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正常运行

≥2000

20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雪亮工程运行服务

16.7

16.7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网格员补助

77.3

42.3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网格化运行费

61

26.9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综合治理水平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雪亮工程共享

资源共享

资源共享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指标

平安剑阁满意度

≥85%

85%以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铁路护路项目、雪亮工程网格化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雪亮工程网格化工作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多调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指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国家安全管理工作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开展司法救助、见义勇为、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涉案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的救助、补助和房屋租赁等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实施网格化管理、雪亮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精准扶贫帮扶及驻村队员补助等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县委政法委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委政法委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剑阁县委政法委),属党委序列,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统筹督查股、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指导股、综治督导股、维稳指导股、政治处、社会管理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一是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剑阁、法治剑阁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三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和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县维护稳定工作。四是指导全县政法单位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五是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六是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七是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八是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九是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单位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剑阁县法学会。十是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属于财政全额预算行政单位,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20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0年收入决算总额为693.38万元,其中一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33.38元,其他收入6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0年支出决算总额为522.84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77.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8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任务目标制定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理、践行司法为民、打造过硬队伍,大力推进平安剑阁、法治剑阁建设,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2、目标实现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委以及市委相关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部基调,担当作为、奋发进取,政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3、预算编制和执行。一是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信息、项目库的报送工作,完成基础信息的更新,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中,特别注意对预算编制准确性的把握,确保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算执行调整,按时完成待批复提前细化。二是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不调整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完成单位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政法工作职能职责,按时报送决算,单位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数据相符,决算数据真实准确。三是预算管理方面。我委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结果应用情况。通过绩效自评,公开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影响因素主要是由于项目经费中铁路护路经费和司法救助基金上级财政专项预算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预决算差异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绩效自评,2020年县委政法委目标制定明确,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着力抓好维护稳定、社会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有力,平安剑阁建设根基不断夯实,服务大局精准有效,执法司法公信力持续有进,法治剑阁建设务实有为,过硬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确保了目标任务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经费差口较大,我委是全县政法系统、政法机关党的领导机构,负责了全县的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及平安剑阁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各项政法重点工作,上级专项检查督导频率高,特别是维稳、综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量大面宽、任务繁重,项目工作经费不足,差口较大。二是公用经费不足,导致挤占项目经费。年初预算公用经费不足,加上人员变动,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无法保证机关正常行政运行,导致挤占项目经费。

(三)改进建议

一是建议合理增加项目经费。历年来,我委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及平安剑阁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持续发力,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但维稳、综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预算下达偏少,但实际支出数较大,建议在年初下达部门预算时充分给予考虑,以充分实现项目支出绩效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优越性。二是建议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人员调动确定在预算申报之内。在年度部门预算下达后,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人员调动形成的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和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直接影响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准确性,也会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的动态调整和执行进度。三是建议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在编制预算与执行中,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把有限的经费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类、款、项控制支出,体现预算刚性。四是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2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雪亮工程、网格化工作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规划背景

1、实施雪亮工程项目的背景。“雪亮工程”是按照中办国办《“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16〕73号)和中央九部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等系列文件的安排,在农村重点公共区域开展的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程,是提高国家安全保障的战略工程,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基础工程,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民生工程。

2、实施网格化项目的背景。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是按照201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14〕43号)、2014年县委办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剑委办〔2014〕37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源头治理,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建立健全党政主导的县、乡镇、村社区、网格四级服务管理体系,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高,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增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雪亮工程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申报雪亮工程项目资金206.9万元,县财政实际批复雪亮工程项目经费50万元。

2、网格化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申报网格化项目经费157.3万元,县财政实际批复网格化项目经费105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雪亮工程项目。一是2016年—2018年,我县共完成“雪亮工程”建设任务188个村[2016年50个,2017年58个,2018年80个(其中贫困村59个,非贫村21个)],建成监控点位940个,建成乡镇监控平台57个,村(社区)监控平台188个,县研判平台1个。2018年,我县将“雪亮工程”建设应用纳入社会治理扶贫项目,统筹整合县农委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经费300万元,用于当年59个脱贫村“雪亮工程”建设租赁应用费用,按质按量完成了年度社会治理扶贫和市上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提升了我县基层科技信息化建设水平。二是2019年拟实施37个贫困村175个监控点位。按照省市要求,在2019年底前,全省所有贫困村应完成“雪亮工程”建设全覆盖任务。目前,我县163个贫困村中,已完成建设任务126个,还剩余37个贫困村未完成。因此,2019年计划完成剩余37个贫困村的“雪亮工程”建设任务。三是县级标准化视频研判中心建成并正常运行。为了打通“雪亮工程”与“天网”工程的互联互享,完成县综治中心建设任务,2018年,投资19.9万元建成了县级视频研判指挥中心。

2、网格化项目。全县604个网格按照一村一格的要求,活跃度达90%以上,县、乡镇、村三级平台、账号和604部网格员手机终端正常使用。网格员经常开展安全、治安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隐患,并通过手机终端报送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县综治中心及时推送相关部门,限期处置,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2019年社会治安满意度排名整体上升。

(四)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雪亮工程项目与网格化项目申报内容与2020年度内实施的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0年,县财政安排雪亮工程、网格化项目预算155万元,拨付85.98万元。县委政法委按照与电信公司、广电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85.98万元,下欠69.02万元未拨付。

2.资金使用。县委政法委按照与电信公司、广电公司签订的合同,以及对全县604名网格员的考核,已支付85.98万元,下欠69.02万元未支付到位。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依法管理项目资金,结合我委的工作实际,对项目开支进行规范化、工作制度化,对经费使用范围的各类支出,按照项目经费使用审批的程序办理,财务人员做到依法理财,保障账目真实、完整、规范,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预期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雪亮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2016年我县开始“雪亮工程”试点建设。2017年,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剑阁县十三五时期“雪亮工程”建设方案》,明确我县雪亮工程建设采取企业投资建设维护、政府购买服务、分年度建设的模式进行,具体是:由中标企业负责当年建设村(社区)各3-5个公共点位视频监控建设,并将视频联通到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综治中心监控平台、干部手机和农户电视,当年完成建设验收合格,次年元月一日开始租赁应用,租赁期限为6年,租金按每个监控点位每年4000元支付,租金由县财政和村(社区)各承担一半(县财政承担每个点每年2000元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申报,村承担每个点每年2000元由乡镇在村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中支付)。期间所有设备的维护、更换、产生的电费等一概由营运企业负责。期满后,按照只收取运营维护成本费原则,双方另行协商租赁应用费用。

2、网格化工作组织实施情况。我县按照“重点实施、梯次推进、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逐年稳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按一村一格,下寺、普安8个社区多格划分的模式,将全县共划分为604个网格。截至2017年6月底,全县604个网格已全部开通,聘请了604名兼职网格员并全部配置了手持终端机。开通了乡镇、部门及“两所一院”工作平台帐号178个、电子政务外网专线85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四级体系已建成运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雪亮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全县已累计完成219个村(社区)(村建制调整前为258个),安装监控探头1116个(广电1051个、电信65个)、建设三级监控平台267个、接入农户电视6400户。工作总体推进有序、联网应用效果明显、社会评价较好。

2、网格化项目完成情况。加强对网格化工作的督导督查,通过召开现现场,坚持按季度进行工作通报,对工作滞后的乡镇部门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下沉业务滞后乡镇督导培训,邀请部分乡镇到县综治中心观摩学习等措施,不断提升网格化工作质效。今年,全县网格员手机(平台)活跃度、事件报送数量、特殊人群走访等各项考核指标均有稳步提升,基本达到了90%以上,网格化服务工作的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雪亮工程项目。按照“统一规划、点位互补、高清流畅、互联互通”建设要求和建设质量标准,全面完成了市上下达的180个村年度建设任务,完成了180个村平台、680名村乡镇主要干部手机app、1600户农户电视联通,实现了“雪亮工程”与“公安天网”、交通、城管等社会视频互联互通。健全机制,加强应用管理,实行按月排查、维护故障探头。

2、网格化项目。加强对网格化工作的督导督查,不断提升网格化工作质效,持续提升网格化服务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全县网格员共推送各类事件20045条,走访服务特殊人群34803次,开展流动人口核查服务576次,发现报告各类治安消防隐患810件,报告乡镇、县级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各类事件71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大量不安全不稳定案(事)件发生,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但2016年、2017年建设的110个村,近550个监控点位,每年县财政应支付租赁费110万元,三年共应支付330万元,但财政预算给我委雪亮工程经费只有每年50万元,加之县级监控平台建设,差口约为220万元。另外,部分乡镇(涉及19个乡镇)以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没有明确有“雪亮工程”经费支出项目、经费紧张等为由,也长期拖欠年度租赁费,欠租赁费75.4万元,两项合计共欠营运企业295.4万元,严重影响了全县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效果。

(二)相关建议

县财政分期分批支付2017年—2019年“雪亮工程”应用租赁费用及县级监控平台建设费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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