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1-09    浏览量:1360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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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及政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工作,着力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负责全县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编制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县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租金的收缴与管理监督工作。

4、负责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资产管理及房屋维护、维修工作。以市场化的方式选择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维修企业。

5、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6、受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委托,承担全县城镇危房鉴定管理和白蚁防治工作。

7、承担县住房公积金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公租房清理整治工作。通过长达一年多的查核,经过四轮专项行动,发现乱象和违规线索共634条,经过甄别核实还有437条。已查证属实并处理完结的达376户,还有101户正在处理中。2020年租金收缴突破500万元大关。

租赁补贴发放清理工作。今年累计已通过“一卡通”向514户住房困难群众发放租赁补贴68.09万元,惠及1226人。同时,今年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下发了清理文件,已清理违规享受租赁补贴52户,新增符合保障条件的59户。

下寺镇大仓坝棚户区改造项目、下寺镇高铁新区棚户区组团改造项目被纳入国家2020年计划发行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库,已到位债券资金1.99亿元。

文旅体北侧拆迁稳步推进。沙溪棚改文旅体局北侧+下寺镇老政府办公区项目(牵头单位为县住建局)。该项目已签协议14户,完成征收面积2309.62平米,人口安置57人,签约涉及资金1115.92万元,兑付资金816.79万元。安置点片已完成一家企业(王开科)土地房屋征收,涉及用地1100多平方米,房屋738.2平米,兑付资金238.28万元。同时,新启动国有土地拆迁17户(三棵树到时代金座间),涉及6000多平方米,基础数据全部已摸清,并完成了合法性认定,将进行相关处置并公示。

老旧小区资金争取有效突破。截至目前,2020年实施的普安镇鼓楼社区、小玲珑社区两个老旧小区项目已到位资金6823.81万元,目前正在进行项目招标中。

二、机构设置

住保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717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817.51万元,增加1054.95%。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7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70万元,占26.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00万元,占73.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00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78万元,占17.76%;项目支出823万元,占82.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717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817.51万元,增加1054.95%。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下达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债券资金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51.71万元,下降57.4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5万元,占1.49%;卫生健康支出6.99万元,占0.70%;城乡社区支出260.81万元,占26.06%;住房保障支出718万元,占71.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00.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14.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决算数为6.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费用。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决算数为260.81万元,主要用于:普安下寺公租房管理费用等支出及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20年决算数为27.7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维护维修。

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2020年决算数为118.17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2020年决算数为388.15万元,主要用于:普安直管公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款。

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183.98万元,主要用于:下寺普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7.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住保中心无因公出国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住保中心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完成预算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07万元,增加87.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47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单位退休人员及招商引资考察人员,金额0.147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住保中心无外事接待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县住房保障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75万元,比2018年增加44.26万元,增长33.15%。主要原因是公租房维护维修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住保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住保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住房保障中心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棚户区改造及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四个项目。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县保障性住房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下达预算并督促县住保中心加快项目推进力度,强化对项目建设监督,及时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无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资金下达及时,资金拨付到位,信息公开及时,通过项目实施,基本解决了我县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财政资金支出项目支出为“下寺镇大仓坝棚户区改造项目”“下寺镇高铁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普安镇鼓楼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普安镇小玲珑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下寺镇大仓坝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900万元,已结转下年度。通过项目实施,棚户区改造使得广大棚户区居民从低矮破旧、缺少公共服务配套的老旧棚户区,搬入高大敞亮、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健全的现代化小区,帮助困难群众改善居住条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取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满意度为90%。

2、下寺镇高铁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00万元,已结转下年度。通过项目实施,棚户区改造使得广大棚户区居民从低矮破旧、缺少公共服务配套的老旧棚户区,搬入高大敞亮、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健全的现代化小区,帮助困难群众改善居住条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取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满意度为90%。

3、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2万元,执行数为98.11万元,完成预算的60.56%。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进一步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4、普安镇鼓楼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179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剩余资金已结转下年度。通过对城镇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增强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要求,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

5、普安镇小玲珑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44.81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剩余资金已结转下年度完成预算的28.32%。通过对城镇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增强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要求,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下寺镇大仓坝棚户区改造项目

预算单位

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3900万元

执行数:

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39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总任务量的80%

完成总任务量的8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拆迁规模

完成拆迁3.94万平方米

完成拆迁3.94万平方米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户数

完成拆迁245户

完成拆迁245户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人数

完成拆迁1461人

完成拆迁1461人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拆迁片区

完成拆迁5个片区

完成拆迁5个片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工程质量指标100%

项目实施中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按约定开工率100%

按约定开工率达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

群众居住条件改善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80%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剑阁县下寺镇高铁新区棚户区组团改造项目

预算单位

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000万元

执行数:

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0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总任务量的80%

完成总任务量的8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拆迁规模

完成拆迁282.21亩

完成拆迁282.21亩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户数

完成拆迁234户

完成拆迁234户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人数

完成拆迁770人

完成拆迁770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工程质量指标100%

项目实施中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按约定开工率100%

按约定开工率达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

群众居住条件改善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80%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普安镇鼓楼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预算单位

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179万元

执行数:

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17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总任务量的80%

按合同约定完成总任务量的15%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面积

完成改造22.23万平方米

完成改造3.33万平方米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户数

完成改造3253户

完成改造488户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楼栋数

完成190栋改造

完成29栋改造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小区数

完成改造小区41个

完成改造小区6个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工程质量指标100%

工程质量指标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按约定开工率100%

按约定开工率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

群众居住条件改善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80%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普安镇小玲珑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预算单位

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644.81万元

执行数:

2.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644.8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5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总任务量的80%

按合同约定已完成总任务量的2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面积

完成改造19.52万平方米

完成改造3.9万平方米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户数

完成改造2022户

完成改造404户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楼栋数

完成133栋改造

完成27栋改造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小区数

完成改造小区61个

完成改造小区13个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工程质量指标100%

工程质量指标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按约定开工率100%

按约定开工率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

群众居住条件改善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80%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项目

预算单位

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62万元

执行数:

98.1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6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8.11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市民实施保障性住户租赁补贴,确保保障政策全覆盖。

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市民实施保障性住户租赁补贴,确保保障政策全覆盖。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户数

租补发放516户

租补发放516户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租赁补贴发放率

发放率100%

发放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时效

季度发放

季度发放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本单位学前教育支出。

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本单位小学教育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经《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县住房保障中心职责和内设机构的批复》(剑编办发〔2015〕51号)文件批准,我中心设置内设机构综合股、工程管理股、住房管理股等3个,核定股级职数5名(含副主任2名)。 住保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具体承办全县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工作任务;

2、协助有关部门通过购买或修建方式,做好保障性住房和廉租住房房源的储备、选址建设等工作;

3、负责将保障性住房和廉租住房按照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负责管理全县保障性住房和廉租住房实物和资金,做好资金专户管理和计划分配,探索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房源和补贴资金等问题;

5、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购置及货币补贴计划的编制、下达和组织实施;

6、负责对低收入家庭住房和廉租住房日常的物业管理和后续跟踪动态管理工作;

7、建立全县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廉租住房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廉租住房保障信息动态;

8、负责对全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并按规定予以审核、确认;

9、建立全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档案,并加强经常性的动态调整和管理,做好向市住房保障机构的备案工作;

10、负责处理低收入家底住房保障和廉租住房保障相关的投诉协调、处理工作;

11、管理好保障性住房和廉租住房的财务、统计、信息服务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总编制13名,其中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员总数13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人。固定资产总额36.20万元。

二、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717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72.5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5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7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三)存量资金情况

2020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县财政收回我中心两年以年专项资金278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住房保障中心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棚户区改造及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五个项目。我中心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县保障性住房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下达预算并督促业主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力度,强化对项目建设监督,及时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无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资金下达及时,资金拨付到位,信息公开及时,通过项目实施,基本解决了我县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财政资金支出项目支出为“下寺镇大仓坝棚户区改造项目”“下寺镇高铁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普安镇鼓楼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普安镇小玲珑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下寺镇大仓坝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900万元,已结转下年度。通过项目实施,棚户区改造使得广大棚户区居民从低矮破旧、缺少公共服务配套的老旧棚户区,搬入高大敞亮、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健全的现代化小区,帮助困难群众改善居住条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取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满意度为90%。

2、下寺镇高铁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00万元,已结转下年度。通过项目实施,棚户区改造使得广大棚户区居民从低矮破旧、缺少公共服务配套的老旧棚户区,搬入高大敞亮、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健全的现代化小区,帮助困难群众改善居住条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取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满意度为90%。

3、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2万元,执行数为98.11万元,完成预算的60.56%。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进一步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4、普安镇鼓楼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64万元,执行数为940万元,完成预算的25.65%。通过对城镇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增强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要求,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

5、普安镇小玲珑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44.81万元,执行数为748.95万元,完成预算的28.32%。通过对城镇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增强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要求,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

(二)结果应用情况

1、棚户区拆迁居民满意度。棚户区改造使得广大棚户区居民从低矮破旧、缺少公共服务配套的老旧棚户区,搬入高大敞亮、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健全的现代化小区,帮助困难群众改善居住条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取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满意度为90%。

2、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满意度。针对城镇低收入家庭,我县根据中央、省市等相关文件要求,采取保障性住房分配、发放租赁补贴的形式及时有效的给予保障,通过抽样调查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困难满意度为85%。

3、普安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满意度。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是为了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老旧小区住户满意度为8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中心2020年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目标明确,管理执行较规范,各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基本按照预算执行,达到预定目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为100分,综合评分为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下寺大仓坝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高铁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因前期规划,拆迁等问题导致工程进度推进缓慢,不能按要求施工建设;加之财政资金紧缺,不能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导致预算执行数及完成比例低。

附件2

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6号),《剑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剑财政〔2021〕131号)安排部署,为加强资金管理,强化责任,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根据我中心工作实际,对本单位2020度中央预算投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2020年期间以剑阁县普安镇鼓楼和小玲珑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向省住建厅申报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经省财政厅下达川财综〔2019〕30、31号文件及川财综〔2020〕23、26号等文件批复同意,拨付到位资金共计6823.8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剑阁县普安镇鼓楼和小玲珑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普安镇老旧小区房屋等,其中:鼓楼社区涉及41个小区,190栋房屋,3253户住户,维修改造面积22.226万平方米;小玲珑社区涉及61个小区,133栋房屋,2202户住户,维修改造面积19.5198万平方米。截止当前项目实施进展顺利,鼓楼社区现已完成6个小区,正在改造35个小区;小玲珑社区现已完成13个小区,正在改造48个小区,预计2021年12月20日竣工。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是对普安镇鼓楼社区和小玲珑社区2000年以前的老旧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完善提升社区生活水平,补齐当地消防、安全等功能性缺失,项目申报内容与实施内容相符,项目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0年鼓楼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研批复金额27400万元,小玲珑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研批复金额22940万元。2020年上级下达中央,省级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6823.81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7月31日,我中心向项目单位拨付鼓楼社区改造项目资金986.38万元,小玲珑社区改造项目资金954.99万元,监理费41.90万元,总计1983.27万元。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标准及合同约定执行,严格按照先批后用的原则,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普安镇鼓楼社区和小玲珑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每笔资金拨付都按照:用款单位申请→现场代表或监理签批→项目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批→财政部门核准→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资金拨付。我中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业标准规定实施流程执行并按照规定存档;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合。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专项资金,在资金收支方面,我中心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要求,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和受益对象。本年度通过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未发现任何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也未出现任何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事件。剑阁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进行收支,在广元市发展村镇银行开设资金专用账户,县住房保障中心拨入的项目款项及项目单位拨付的项目资金,一律由该账户核算。

剑阁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开设专户、专款专用、正确核算。未有与专项资金管理、账务核算相悖的事项。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单位实施情况。(1)根据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剑阁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剑府办发〔2020〕38号)文件精神,成立剑阁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组长、副组长、成员三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督办项目的进度,定期召开项目督办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设立办公室主任及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办公室副主任分别负责日常事务统筹协调,项目具体实施工作,资金设计及资料归档成册工作。(2)普安镇为本次老旧小区改造的具体负责单位。国有平台瑞峰公司负责项目资金审计、资料归档成册,同时选派两名专业性技术人全力协助配合普安镇人民政府履行项目相关职能职责。县住建局作为本次老旧小区改造总统协调单位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解读和宣讲,项目的资金争取、指导立项、监管招标和改造过程中与其它部门的协调等工作。其它县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配合抓好本次老旧小区改造工作。(3)改造程序由普安镇牵头,改造流程按照①成立老旧小区自愿改造委员会—②填写小区改造内容申请表—③审核小区改造内同申请表—④组织小区施工方案编制—⑤统筹协调,组织实施—⑥竣工验收—⑦管理维护。

2.建设单位实施情况。剑阁县普安镇鼓楼和小玲珑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剑阁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单位负责实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按照项目EPC模式公开招投标,首先确定了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再由采购代理机构公开招投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及工程监督管理。该单位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设立组长、副组长、成员三级,组长全面负责项目施工建设的组织领导;副组长负责项目推进实施期间一切日常事务的统筹协调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工作,后勤保障和资金保障工作;成员负责做好项目实施阶段具体事务并加快项目推进。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鼓楼社区完成数量指标为41个小区,190栋房屋,3253户住户,面积22.226万平方米。质量指标为验收合格率为100%,时效指标为开工目标完成率100%;鼓楼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成本指标为预计投资额2274万元,可研批复金额27400万元。截止项目当前完成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现已完成6个小区,正在改造35个小区,预计2021年12月20日完工。已完成改造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开工目标完成率100%。截止2021年7月31日,住房保障中心从财政支付中心拨付鼓楼社区986.38万元。

2、小玲珑社区完成数量指标为61个小区,133栋房屋,2202户住户,面积19.5198万平方米。完成质量指标为验收合格率为100%,完成时效指标为开工目标完成率100%。小玲珑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成本指标为预计投资额1742万元,可研批复金额22940万元。截止项目当前完成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现已完成13个小区,正在改造48个小区,预计2021年12月20日完工。已完成改造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开工目标完成率100%。截止2021年7月31日,住房保障中心从财政支付中心拨付小玲珑社区改造项目954.99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为改善所在地区环境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

2、社会效益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所在地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还将带动当地建材业、建筑业及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

3、生态效益为建成后对当地整个区域环境的提升具有积极的意义;

4、可持续发展效益为通过项目的建设,使普安镇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有利于增加人民的收入和改善人民的生活,有利于提升普安镇的形象,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5、完成服务对象满意度≧8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截至目前已完成了工程总量的80%,按合同约定,应支付工程进度款4560.5万元,实际支付工程款及待摊投资费用1988.77万元。资金拨付进度缓慢,施工单位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将导致社会不稳定现象。

(二)相关建议

为确保秋季开学的稳定,现急需支付工程进度款2300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工资支出。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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