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职能
1.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的建议;监督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收储政策;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县内粮食销售工作;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提高全县粮食供应保障能力;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
2.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县储备粮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县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在剑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县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4.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县粮食流通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县级财政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制订全县加工和物流休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和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助做好优质粮油的推广、开发工作;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粮油龙头企业开展惠农服务。
5.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指导全县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二)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20年重点工作
应急小包装粮油工作。入库成品大米900吨,小包装使用菜籽油90吨,印发《关于新增县级临时关于下达新增县级临时应急小包装成品粮储备计划》及《剑阁县县级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粮油质量监管工作。切实做好各类政策性原粮安全监管,目前我县共有各类事权政策性原粮储备26769吨,其中代储中央事权粮食11569吨,省级和县级原粮储备15200吨,可加工成成品粮18738吨,能保证20万城镇居民180余天的消费需求。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抽样人员对大米、小麦、菜油等粮油制品进行常规质量、品质指标、总砷(无机砷)和溶剂残留等指标检验。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工作。多次组织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6家粮安考核牵头部门和乡镇召开粮安工作会议,研究落实粮安考核工作情况。“两个安全”工作。全面完成2019年政策性粮食大清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积极推动3500吨不完善粒超标县级储备小麦轮换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出库1303吨,完成入库760余吨。扎实推动4000吨到期(超期)储存最低收购价稻谷出库工作,已完成出库1200余吨。
二、机构设置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总编制19名,参公编制16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9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38人。固定资产总额22.52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属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651.2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53.57万元,增长37.8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65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1.2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65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0万元,占12.95%;项目支出1437.32万元,占87.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51.2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3.57万元,增长37.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1.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53.57万元,增长37.8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1.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4万元,占0.98%;卫生健康支出13.86万元,占0.83%;住房保障支出7.13万元,占0.43%;农林水支出0.5万元,占0.0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13.4万元,占97.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51.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20805(项): 支出决算为16.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210(款)21011(项):支出决算为13.8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213(款)21305(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改革支出(类)221(款)22102(项):支出决算为7.1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222(款)22201(项):支出决算为1613.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1.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69.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业务工作检查量减少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7万元,占69.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7万元,完成预算6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44万元,增长28.75%。主要原因是2020年接待次数比2019年增加所致。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27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1万元,比2019年增加2.11万元,增长7.25%。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个项目(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洪灾损失仓储设施维修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XX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经费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本单位学前教育支出。
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本单位小学教育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三定”方案,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
1.粮食调控和监督股。拟订全县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地方储备粮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预警监测、应急管理和军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和协调;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收储政策;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县内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和市外粮食进出剑等工作;负责军粮结算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监督管理;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政策规定,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县级储备粮军粮等政策性粮食的库存数量、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监督粮食购销活动;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粮食仓储和物资储备股。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粮食仓储管理、安全储存、国有设施管理政策制度执行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仓储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承担仓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拟定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及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县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的推荐及管理工作;负责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资格的核准、仓储设施、粮食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配合相关部门提出粮食产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全县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承担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具体工作,承担相关粮食产业数据统计工作。拟订石油、天然气应急储备和食糖等重要物资及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县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提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县物资储备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物资储备管理,承担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的建议;监督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收储政策;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县内粮食销售工作;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提高全县粮食供应保障能力;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
2.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县储备粮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县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在剑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县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4.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县粮食流通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县级财政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制订全县加工和物流休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和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助做好优质粮油的推广、开发工作;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粮油龙头企业开展惠农服务。
5.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指导全县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总编制19名,其中:参公编制19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参公人员12人;退休人员38人。固定资产总额22.5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651.22万元,都是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1.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4万元,占0.98%;卫生健康支出(类)13.86万元,占0.83%;农林水支出0.5万元,占0.03%;住房保障支出7.13万元,占0.43%,粮油物质储备支出1613.39万元,占97.73%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一是基本支出(2020年人员经费决算182.69万元,日常公务支出费用决算31.21万元)是用于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务费用支出。人员经费182.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二是项目支出1437.32万元。用于木马镇油脂加工项目建设、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补贴、县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其他扶贫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信息、项目库的报送工作,完成基础信息的更新,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中,特别注意对预算编制准确性的把握,确保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算执行调整,按时完成待批复提前细化。
2.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不调整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完成单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按时报送决算,单位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数据相符,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二)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
(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设立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从业资格,财务负责人符合任职条件。
(2)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要有《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用品采购制度 》、《公务出差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请销假制度》、《加班值班制度》、《党组会议事制度》、《职工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
(3)会计核算:依法建账,使用合符规定的会计准则制度,建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明细账》,使用合法、内容真实、要素齐全并经审核的原始单据作为编制记账凭证依据。
2.财政政策执行
(1)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支出中直接支付比例达到全县当期平均水平。
(2)公务卡改革:严格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结算。
(3)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 经费支出,2020年“三公” 经费决算,公务接待费1.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3.财经纪律
(1)审计监察:接受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财监局和上级有关监督检查部门监察。
(2)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国库动态监控预警无违规支付行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经费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二)存在问题
工作经费差口较大,希望在经费方面给与更多的支持。
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财政预算资金到位比较迟缓,各项经费支付不能及时到位。
(三) 改进建议
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支出的财政保障水平。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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