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1-09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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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信访条例》,负责受理、处理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反映的信访问题。

2.承办上级转县委、县政府处理的重大信访和群众工作案件,并在规定期限内结案上报。

3.向各级各部门交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的信访和群众工作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4.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和群众工作组织对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交叉型、综合型重要信访问题,配合责任单位处理群众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事项。

5.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事关群众利益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

6.对全县社情民意调查研究,组织对全县的信访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掌握情况和动态,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及时传达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8.主持信访复查工作,并作出复查意见。

9.运用《信访条例》赋予的“三项建议权”对信访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10.配合公安机关搞好违反《信访条例》信访取证、固证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群众信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为指引,畅通信访渠道,推动人民满意窗口建设,狠抓初信初访、积案化解攻坚,全年实现进京“零”非访,到省“零”集访,到市“零”聚集,信访“三率”均达到95%以上,化解何春丽、何占利、吴进德等信访积案,河北省信访局、浙江丽水市等省市先后到我县考察交流学习,“一站式”联合接访工作得到省信访局充分认可并进行专题调研,成功创建省级“人民满意窗口”、省“《社情民意》优秀通联单位”,全面完成全年信访工作目标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0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无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55.5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91万元,增长12.58%。主要变动原因人员变动增加运行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2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09万元,占81.19%;项目支出41万元,占18.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55.5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91万元,增长12.58%。主要变动原因人员变动增加运行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25万元,上浮9.02%。主要变动原因人员变动增加运行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3.18万元,占92.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7万元,占3.88%;卫生健康支出8.34万元,占3.78%;农林水(类)支出0.5万元,占0.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20.59,完成预算93.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03.18万元,完成预算93.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进度较慢。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支出。

5.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6.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基本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4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国家、省、市信访督查,协调乡镇部门处理信访事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群工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8万元,比2019年增加3.74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电话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群工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群工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群工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信访事务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信访事务项目提高了信访事项网上运转效率,推进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对乡镇、部门对重大突出信访问题进行化解,逐步减少信访积案。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既保证了项目的各项支出控制在预算规划内,又确保了三级指标的完成,群众满意度达95%。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信访事务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41万元,执行数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畅通了群众信访诉求渠道、让群众少跑路,能够及时的收集社情民意,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民意参考,同时也为加大涉农惠农政策宣传提供了便捷渠道。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县群工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信访事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群工局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内设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社情民意手机短信平台使用费、中央、省市县信访维稳值班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农林水(类)其他扶贫支出(款)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指脱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群工局概况

(一)局机关人员编制情况。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总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其他事业编制11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其他事业人员4人,工勤人员1人。其中内设事业单位1个,剑阁县领导信箱管理中心。

1、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并处理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

2、承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对有关群众工作和信访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交办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负责群众工作和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工作。

3、协调处理跨县县和部门的重要群众工作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4、检查、指导、协调全县群众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研究、起草全县群众和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群众和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重大群众和信访问题及事件。

5、保证信访渠道畅通,负责协调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和包案处理信访案件,负责联系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定期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6、协调处置赴京、到省非正常上访工作。

7、负责处理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综合协调和日常性工作。

8、负责县群众工作中心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9、承办省委省政府信访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2020年群工局本年收入合计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万元,占100%;无其他收入。

(二)2020年群工局本年支出合计22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09万元,占81.19%;项目支出41.5万元,占18.8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群工局年初按照要求制定了详细的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信访“三率”,进京非访控制,特殊敏感时期信访稳定和初信初访等绩效考核。通过严格的绩效管理、合理安排使用财政资金,全年实现了“零”进京非访,信访三率和群众满意度均在90%以上,安排工作组驻蓉、驻京开展信访维稳工作6批次,未出现较大影响信访事项,确保稳定。2020年局机关财政预算继续压减了日常公用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制定了严格的详细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内控管理,机关支出控制在预算内,全年没有超预算超范围支出财政资金的现象。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按照相关要求,本单位在剑阁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预、决算公开的同时对绩效进行了公开;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经发现进行了及时纠正和整改,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等方面,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本单位能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财政局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通过自评和收集、听取公开反馈意见,我局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良好,达到了年初制定目标,机关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成效显著。

(一)信访渠道更加畅通

构建了群众来访接待、热线电话、网上信访、手机短信等诉求渠道,群众反映信访诉求更加畅通便捷。

(二)信访群众更加满意

通过推进事要解决,切实化解群众初信初访,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及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大幅上升,均达到90%以上。

(三)信访形势更加平稳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攻坚和进京到省非访群众疏导劝返,全县实现“零”进京非访。

附件2

信访事务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推进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对乡镇、部门对重大突出信访问题进行化解,逐步减少信访积案。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2020年,群工局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决算编制,并严格执行决算,加快项目实施,监督项目质量,高效、优质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是群众信访诉求的重要渠道,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方便群众,通过信访诉求办理时效。

2、项目管理

推进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

3、项目绩效

群众满意度提升,信访诉求渠道畅通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四、

四、相关措施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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