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1-02    浏览量:1068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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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5、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6、监督检查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7、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

9、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10、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开展保护区监督管理。一是扎实开展了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和西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对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活动发放告知书9份,停工通知9份,依法拆除和搬迁采沙场1处。二是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协助完成我县境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入保护区的行政审批。三是完成了西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的相关工作,完成湿地保护修复的相关工作。

2、切实做好古柏保护方面工作。

(1)完成全县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在完成蜀道沿线古柏资源普查、认定上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对县内其他乡镇零星分布的古树名木进行全面普查建档工作。

(2)完成全县古树名木的挂牌保护。采取了规范挂牌一部分、保留原挂牌一部分、新挂临牌一部分的方式对全县所有的古树名木进行了全部挂牌。

(3).建立了我县古树名木专家库。

(4).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印制《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条例、解读、认定办法、专家库、两高司法解释等)宣传手册5000份,通过法制宣传日、乡镇逢场日、普查进村入户等方式发放农户手中,切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二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古树名木巡护监管。全力推进“一树一策、一树一人、一树一档”保护管理措施,落实生态护林员39人专职进行驿道古柏的管护,加强古树名木巡护监测,及时排查树体倾倒、腐朽、枯枝、病虫害等问题,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三是加强救护复壮。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通过地上环境综合治理、地下土壤改良、有害生物防治、树洞防腐修补、树体支撑加固等方式开展复壮救护工作,修复古树名木生长环境。累计完成完成砌石填土保护6株、取土亮根修复14株,围栏保护17株、支撑加固14株、复壮救护29株、白蚁防治900余株。完成了对“剑阁柏”的综合复壮救护。四是组织实施了“蜀道古柏行政首长离任交接”。严格执行古树名木“离任交接”制度,在全县行政区划改革及领导变更后,及时组织开展县、乡(镇)两级行政首长离任交接工作。

3、自然保护区优化整合工作顺利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于2019年底启动,遵循保护优先、科学合理的原则,经调查摸底、方案评估论证等相关工作,2020年6月底完成《剑阁县优化整合方案》,并上报到省林草局,经省林草局专家技术组与地方多次协调沟通,形成最终方案报国家林草局审批。

4、完成各项综合目标任务。一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完成了挂联片区产业发展及森林防火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总编制23名,事业编制23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固定资产总额2.7万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90.23(2019年311.6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8.61万元,增长36%。主要变动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人员增加、古树救护项目等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9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2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5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51万元,占98%。项目支出 4.92 万元,占2;上缴上级支   出万元;经营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本年结转结余资金454.49万元,项目未完成。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0.2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8.61万元,增长3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8.61万元,增长36%。主要变动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等支出。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59.4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数的 100。与 2019 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27.97   万元,增加12%主要变动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人员增加、古树救护项目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9.43,完成预算52.9%。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1.92 万元,占 8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9.33万元,占 7;卫生健康(类)支出 9.67万元,占4;住房保障(类)支出8.51 万元,占3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13(类)02(款)01(项): 支出决算为221.92万元,占总支出86%。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 支出决算为19.33万元,占总支出7%。

3.卫生健康210(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9.67万元,占总支出4%。

4.住房保障(类)支出8.51 万元,占总支出3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0.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43万元,比2019年增加27.97万元,增长12%(或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人员增加、古树救护项目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0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0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管理

2020 年度县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照

《剑阁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完善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绩效目标,把控绩效目标完成进度, 基本实现对本单位预算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申报,过程控制与结果评价。

2.结果应用情况

在当前财政收支形势严峻,收支矛盾日益凸显的大环境下, 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规范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提高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的质量和审核标准,为本单位绩效目标的公开和自评夯实基础。始终坚持发展导向,着眼全局,把握方面, 凝聚合力,议大事、干实事,认真做好收支管理,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学前教育人员工资、办公、差旅等公用经费。

10.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义务教育人员工资、办公、差旅等公用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缴纳本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缴纳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缴纳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中心部门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总编制23名,事业编制23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固定资产总额2.7万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4、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5、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6、监督检查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7、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8、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9、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10、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总编制23名,事业编制23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固定资产总额2.7万元。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事业总编制23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退休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49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90.23万元,占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支出预算 254.5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 年度县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照

《剑阁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完善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绩效目标,把控绩效目标完成进度, 基本实现对本单位预算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申报,过程控制与结果评价。

(二)结果应用情况

在当前财政收支形势严峻,收支矛盾日益凸显的大环境下, 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规范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提高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的质量和审核标准,为本单位绩效目标的公开和自评夯实基础。始终坚持发展导向,着眼全局,把握方面, 凝聚合力,议大事、干实事,认真做好收支管理,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 年度,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工作在财务上精打细算、严格审核、厉行节约,严守财经纪律、从严支出管理,本着保人员工资、保日常工作、保重点工作,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 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优,整体绩效评价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问题

财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1.科学编制预算。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

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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