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9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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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省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296号),现就2022年度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2022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按照“政策引领、突出重点、体现差异、强化绩效”的工作原则,重点围绕“5+1”工业体系构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升,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创新能力提升等,组织推荐一批重点产业化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项目、产业园区项目等,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省。

二、征集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自行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按照征集指南选择申报类型,填报项目资金申报资料和《项目绩效目标表》。为强化项目入库工作,企业须按照“先入库,后申报”原则进行项目申报。

(二)地方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初审并推荐上报,扩权试点县(市)推荐项目同步报送当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履行属地责任。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组织项目申报,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等相关要求,正式推荐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的项目,需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二)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重复性负主体责任,并书面出具申报资料真实合规性承诺。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

(三)严格申报纪律。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现场核实等申报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四)申报截止时间。项目征集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3日18:00,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络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18:00,正式推荐文件应于12月14日前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逾期不予受理。

产业化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技术改造处    028-86265712

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技术创新处  028-86265731   028-86265730

产业园区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产业园区处       028-86112143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信息中心   028-86264480  028-86264185

申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厅直属机关纪委        028-86262834

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28-86266305

附  件:1.产业化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征集指南

2.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征集指南

3.产业园区项目征集指南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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