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1-08    浏览量:1532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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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2.落实文物产权所有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保护职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保护责任书,并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3.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普查工作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推荐和申报等工作。

4.调查、发掘辖区境内地上、地下文物遗迹,进行文物普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5.协助对辖区内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保护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以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规划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和前期审核。

6.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修复、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内容,提高展品内涵。

7.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馆藏文物安全。

8.举办对外文化交流,推动旅游事业发展。科学普及、青少年教育等社会活动职能。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大文物宣传力度。2020年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大活动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发放“蜀道剑门精品文物鉴赏”宣传册页、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全方位宣传展示剑阁的文物,让文物真正“活”起来。

2、强化文物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县、乡、街道(村)三级文物安全管理体系,与文物使用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加强文物保护责任考核。2020年,实施安全检查次数国保8次、省保4次、市县保2次;检查文物单位数量186个;发现安全隐患数量8处,整改安全隐患数量7处;未发生文物安全案件及文物行政违法案件。

3、积极开展文物调查。一是省文物局在我县境内开展第九批革命文物增补调查工作 。二是省规划院对剑门蜀道(金牛道剑阁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进行调查。

4、有序推动大蜀道博物馆建设工作。3月26日下午,在县文旅体局三楼会议室举行了大蜀道博物馆策划方案评审会。参加文化策划单位:深圳市新艺坊策划有限公司、上海宽创展览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作了PPT展示汇报,并提供方案文本。完善大蜀道博物馆建设文化策划及论证工作;加快启动项目建设选址论证;为下一步做好大蜀道博物馆相关资料的收集及筹备工作。

5、积极推进剑门蜀道遗址保护修缮工程。为迎接剑门蜀道保护项目(一期)省级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我方组织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了初验。目前,剑门蜀道保护修缮项目(普安钟楼-柳沟驿段)已通过初验。

6、推进文物保护项目的申报及实施。6月,启动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觉苑寺安防项目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金仙文庙文物本体修缮项目实施工作。11月,完成觉苑寺安防项目省级专家组终验;完成金仙文庙文物本体修缮项目初验。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香沉寺、剑州文庙保护修缮勘察设计及方案申报。

2020年度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剑门蜀道遗址(界碑梁-汉阳铺、汉阳-普安钟楼、柳沟驿-武连驿段)本体保护项目、觉苑寺本体保护项目已通过国家文物局立项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剑州文庙保护修缮项目勘察设计方案通过四川省文物局审批。

7、做好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工作。为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我所开展了省级文物单位增补工作。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对红四方面军剑门关战斗遗址、马鞍山红军战斗址(火烧寺战斗遗址)、石城区苏维埃政府旧址三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评审指导、现场复核及验收工作,将三处文物保护单位纳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名单。

8、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秀钟大路河场、红军石刻标语及女红军墓保护展示工程;“一.九兵变”起义部队东渡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剑门关红军战斗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纳入《四川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总体规划纲要》第二批文物保护利用项目中实施。今年,3月27日,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遗产五所启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元段建设保护规划》剑阁方案编制工作,其中红军攻克剑门关战斗遗址、大路河红军场旧址、“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石刻、火烧寺战斗遗址、马鞍山战斗遗址、赤化县苏维埃政府旧址、石城区苏维埃政府旧址、化林大队旧址等红色文物保护单位纳入到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规划编制中,储备了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

9、建立完善不可移动文物基础数据库。完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及基础信息的汇总、整理、核对工作,建立健全文物名录信息动态。

10、开展文旅资源普查,及时准确掌握文物资源。自开展文旅普查普查工作以来,我们通过进行普查摸底,核定文物保护单位186处,消失文物8处,新发现文物4处。目前,完成锁定普查文化资源成果,建立了文物基础数据库。

11、完成精准扶贫攻坚工作验收。帮扶开封镇马灯社区三江村完成2020年扶贫验收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文管所为县文旅体局直属的一级预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9人。无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745.3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56万元,下降4.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2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4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8万元,占35.93%;项目支出202.12万元,占64.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20.4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4.78万元,减少83.16%。主要变动原因是文物保护专项项目资金减少。

2020年支出315.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8.87万元,增长33.3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文物保护专项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8.87万元,增长33.3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文物保护专项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6.18万元,占93.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万元,占3.13%;卫生健康支出4.95万元,占1.57%;住房保障支出4.47万元,占1.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296.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51万元,下降9.25%。主要原因是检查及相关业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1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剑门蜀道保护修缮专家调研、革命文物保护调研、全县文物保护情况、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调研及勘查等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剑阁县文管所机关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1万元,比2019年减少3.61万元,下降30.28%。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剑阁县文管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剑阁县文管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面部门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前期预算编制绩效目标执行,完成情况100%,情况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觉苑寺看守费””钟鼓楼看守费”“文物库房看守费”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觉苑寺看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觉苑寺的文物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实施,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2)文物库房看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文物库房的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实施,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3)鹤鸣山看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鹤鸣山的文物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实施,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4)钟鼓楼看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钟鼓楼的文物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实施,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觉苑寺看守费

预算单位

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

执行数:

8

其中-财政拨款:

2

其中-财政拨款:

2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6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聘用临时人员3名,连接110报警系统,加强日常维护,确保“三防工作”,保护文物建筑和壁画安全,传承历史文化

完成聘用临时人员3名,连接110报警系统,加强日常维护,确保“三防工作”,保护文物建筑和壁画安全,传承历史文化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1、聘用临聘人员;

2、110联网系统、安防;

1、1人;2、1个

1、1人;2、1个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文物安全保护率

≥95%

≥95%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1、聘用临聘人员;

2、110联网系统、安防

 1、1.5万元/人;

2、0.5万元;

 1、3万元/人;

2、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1、保护传统文化 ;

2、提升文物价值保护率;

1、 ≥10%

2、 ≥70%

1、 ≥10%

2、 ≥7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本行业未来发展的影响

保护历史文物,发挥文物本身价值

保护历史文物,发挥文物本身价值

……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剑阁旅游事业发展增幅

≥5%

≥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基层群众对觉苑寺文物保护满意度;

基层群众对觉苑寺文物保护满意度 ≥95%

基层群众对觉苑寺文物保护满意度 ≥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 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反映除生产发展、社会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项): 反映按《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安排的专项用于各地逐年有序解决已经取消的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

13.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 反映除安全防卫、事业运行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为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2.落实文物产权所有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保护职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保护责任书,并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3.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普查工作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推荐和申报等工作。

4.调查、发掘辖区境内地上、地下文物遗迹,进行文物普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5.协助对辖区内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保护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以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规划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和前期审核。

6.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修复、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内容,提高展品内涵。

7.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馆藏文物安全。

8.举办对外文化交流,推动旅游事业发展。科学普及、青少年教育等社会活动职能。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编制人数9人,实有人数9人,专业技术中级职称4人、初级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总计74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46万元,占16.16%;上年结转624.88万元,占83.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总计31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8万元,占35.94%;项目支出202.11万元,占64.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及《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要求,按照预算要求进行全面预算执行及预算绩效考核评价,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对全年项目预算程序进行管控,合理规划项目预算,科学分配预算资金,及时有效完成预算绩效指标,结果良好,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自评情况及绩效目标执行要求,严格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定期评价,定期整改,将评价结果运用到后期预算执行中,严格把控绩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剑阁县文管所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绩效要求,把控各项指标,落实各项系数,100%完成各项指标,预算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细化管理不够;二是绩效执行进展缓慢;三是执行力度不够。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管理,细化绩效目标管理各项指标;二是实事求是,加快推进预算绩效各项指标的实施;三是认真负责,加大预算绩效指标的执行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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