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1-10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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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承担本行政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编制县区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县区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拟定县区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县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依照规定牵头协调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县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县区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参与确定大气、水等环境纳污能力。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

4.参与提出县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县区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县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县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参与制定县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县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协调县区核安全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管理工作,参与核设施安全、核设施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参与反生化、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8.负责县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9.负责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制定县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县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参与建设和管理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按规定发布县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县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1.负责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制度。监督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12.统一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负责开展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监督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县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开展县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县区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5.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协调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和区域合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统筹谋划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分解下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统一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属地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协调属地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绩效考核,定期通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执法,协同作战,集中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大排查大整治大转化大提升”为抓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主动融入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1.持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印发《剑阁县2020年柴油货车尾气排放监督抽测和执法监管工作方案》,开展柴油货车排气路检抽测及非道路移动车辆检测工作,市下达抽检柴油货车排气500辆已完成、非道路移动车辆检测30台任务12月底完成。二是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印发《剑阁县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剑阁县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公告》,进一步落实乡镇主体责任,强化巡查执法检查,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三是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预计2020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以上。

2.全面强化水污染防治,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一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巡查监管和监测,全面掌握了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现状。推进2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目前除上寺水源地外,其余已基本完成整治。县城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面推进2019—2020年水源地整治项目实施,2019年度13个“千吨万人”水源地整治项目已全部完工,2020年度29个水源地整治项目已完成11个,其余正抓紧推进中。龙王潭水源地保护项目及44个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监控设施项目由县水利局实施,目前已挂网招标。二是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排查,并建立台帐,全县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比例达57.23%,超额完成市下达55%目标;2019年度15个“千村示范”项目建设基本完成,2020年度39个行政村项目,目前已完成5个村建设,其余均在有序推进中。三是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全力推进矿企涌水治理。四是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农村黑臭水体8个,羊岭镇2个黑臭水体正治理中。五是完成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目前正在编制剑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六是结合行业优势,加强项目谋划包装。完成上寺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剑阁县开封镇等 6 个乡镇农村居民聚居点、剑阁县重点流域(西河、闻溪河)黒臭水体治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演圣镇亭坝水库、姚家镇高台水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申报,并入省库,拟纳入中央库。有序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3.全面做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严格“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持续推进各类环境问题整改。省环保督察及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均已全面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2个,细化整改措施62条,完成61条,整改完成率98.3%,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涉及我县信访件5件,尚余1件正在整改中。西南督察中心跟踪督察,反馈问题12个,整改完成率88.9%。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共计排查出342个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228个,其他问题正在有序推进。

5.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区域环境安全。及时召开疫情防控部署会,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巡查与监测,印发《剑阁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新型光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测方案》,明确疫情期间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对全县6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10余家城乡污水处理厂、2处垃圾转运站、龙王潭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有力保障疫情期间环境安全。

6.强化工业企业环境应急管理。督促辖区内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2020年新增备案企事业单位39家,16家单位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备案率达100%。开展工业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6家涉危涉化涉重风险源单位、5家涉及污水及垃圾处理的企事业单位、1个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全面排查,并督促其及时完成发现问题整改。目前,全县未发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

7.狠抓环境执法监督检查。一是开展“双随机”抽查,规范使用污染源监管执法系统,按时、按质完成系统派发的各项检查任务。对执法系统内11家重点污染源企业、191家一般污染源企业及191家其他污染源企业信息进行完善更新。截至目前,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共完成执法任务220件。二是加强常规执法力度。对全县24家企业环境安全进行常态化巡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企事业7家,其中处罚款2家,共计2万余元。三是严查环境信访投诉,全年我局共受理来信来访投诉109件,办结105件,办结率96.33%,有效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

8.严格管控危险废物处置和转运。一是组织召开废铅酸蓄电池处置部门联席会议,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强化危废监管。指导四川迪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点建设。二是督促指导剑阁县医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目前,该中心已完成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三是开展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网上申报、审批,指导企业规范填报危废转运联单,规范转运、 处置危险废物。

9.规范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审批.一是加强环评项目审批,2020年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25个、环评报告书3个、项目验收备案登记1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541家;按要求开展企业排污许可登记,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629家,核发排污许可证23家;二是加强核与辐射管理,核发核与辐射许可证3家;完成马儿滩国控核与辐射监测站建设;三是主动服务县域重大项目,配合完成巨星饲料厂、10家污水处理厂三推项目、剑门关天立学校等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四是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配合省市完成15家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审核。

10.环境监测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严格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4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余条河流及长江经济带等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5家企业的土壤监督性监测工作、7家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执法监测工作,并每季度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二是及时发布我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三是完成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11.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扎实有效

利用世界水日、低碳日、六五环境日等开展环保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县领导电视讲话、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环保进学校、进企业、法治考试、集中培训和宣传等形式,组织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活动11场,发放宣传资料60000余份,发放环保袋4000余个,受理群众咨询1300余人次。通过宣传教育,全县干部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12.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及时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年初制定《2020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持续坚持把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二是深抓作风纪律,完善环保局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把纪律立起来,使纪律严起来。三是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制定2020年度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四是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通过观看警示片、举行庆七一大会、表彰先进、重温入党誓词,提升党员党性修养。五是开展环保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紧盯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进一步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二、机构设置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下属2个二级单位,财务均未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8208.1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46.89万元,增长40%。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偏大。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83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1.8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26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09万元,占11.33%;项目支出3782.48万元,占88.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08.1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46.89万元,增长40%。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偏大。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5.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780.62万元,增长187.2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5.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类)支出4187.18万元,占9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87万元,占1%;卫生健康(类)支出20.43万元,占0.5%;住房保障(类)支出17.09万元,占0.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265.57万元,完成预算51.97%。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4.7万元,完成预算95.61%。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76万元,完成预算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正在实施中款项尚未支付。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决算为37.37万元,完成预算73.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正在实施中款项尚未支付。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1559.1万元,完成预算44.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正在实施中款项尚未支付。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026.38万元,完成预算52.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正在实施中款项尚未支付。

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37.36万元,完成预算76.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正在实施中款项尚未支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8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3.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预算9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 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3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3万元,占61.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执法、环保督察、环境质量监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3万元,完成预算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02万元,增加0.4%。主要原因是环保事务增多,各级检查增多,故接待费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7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760人次,共计支出4.7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环保督察、专项检查、生态县创建技术指导、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指导及检查、调研等活动接待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4万元,比2019年减少16.84万元,下降37.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9.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0.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0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监测外包业务、地下水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地下水污染调查与修复项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监察执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0年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整治 ”“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效益等方面开展自评,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本部门2020年度评价得分为93分。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良好,专款专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的要求,项目支出绩效整体良好,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矿企涌水(地下水)治理项目”“2020年修成坝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20年矿企涌水(地下水)治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12.5万元,执行数为834.2784万元,完成预算82.4%。通过项目实施,解决项目新五房沟6号涌水井口采取封堵,1.2号井口及弘发煤矿井口7号涌水采取末端治理+综合管控措施,主要采取无动力猛砂滤床,配套跌水池、反应池。实施原上寺乡饮用水水源地取缔,通过原供水管网直接接入县城龙王潭饮用水源供水管线等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执行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落实专人督促跟踪项目进度,倒排工期,加快项目验收、审计,提高预算执行率,确保环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2020年修成坝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通过项目实施,对自动监测站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护,保障东城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数据真实有效,为政府环境保护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目属于每年需要开展的常规工作,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力争将该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项目绩

项目名称

2020年矿企涌水治理项目

预算单位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12.5

执行数:

834.2784

其中财政拨款:

1012.5

其中财政拨款:

834.278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新五房沟煤矿1号、2号和弘发煤矿7号涌水井各新建无动力滤床一座。新五房沟煤矿6号涌水井实施密闭封堵。取缔上寺乡饮用水源地,新建原水供水管网约5.2公里,配套供水泵站一座。通过该项目的实施:1、本工程的建设将有效改善区域环境,促进宜居乡村的建设,并形成一个新的居民休闲游憩的重要场所,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和城镇影响力。

2、提升无动力滤床技术的社会与科学价值。

3、可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在此开展滤床建设研究工作。

完成新五房沟煤矿1号、2号和弘发煤矿7号涌水井各新建无动力滤床一座。新五房沟煤矿6号涌水井实施密闭封堵。取缔上寺乡饮用水源地,新建原水供水管网约5.2公里,配套供水泵站一座。通过该项目的实施:1、本工程的建设将有效改善区域环境,促进宜居乡村的建设,并形成一个新的居民休闲游憩的重要场所,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和城镇影响力。

2、提升无动力滤床技术的社会与科学价值。

3、可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在此开展滤床建设研究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1.涌水井治理

2.涌水井封闭

3.原水供水管网

3口

1口

约5.2公里

3口

1口

约5.2公里

质量指标

1.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2.涌水治理达标率

≥100%

≥100%

≥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达到的经济指标

项目的实施对带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使剑阁县生态立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加强,确保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剑阁县建设成山清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和谐稳定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增加动力。

项目的实施对带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使剑阁县生态立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加强,确保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剑阁县建设成山清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和谐稳定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增加动力。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环境改善

1、有效改善区域环境,促进宜居乡村的建设,并形成一个新的居民休闲游憩的重要场所,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和城镇影响力。

2、提升无动力滤床技术的社会与科学价值。

3、可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在此开展滤床建设研究工作。

1、有效改善区域环境,促进宜居乡村的建设,并形成一个新的居民休闲游憩的重要场所,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和城镇影响力。

2、提升无动力滤床技术的社会与科学价值。

3、可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在此开展滤床建设研究工作。

生态效益
指标

优化人居环境

工程建成后,将降低矿井涌水对环境的污染,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清江河的污染都将大大降低,削减了污染负荷,其中新五房沟煤矿1号、2号和弘发煤矿(7号)矿井口总铁削减量分别为169.44 t/a,10.55 t/a,23.34 t/a;SS削减量分别为391.67 t/a,253.84 t/a,275.94 t/a,对流域的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改善了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工程建成后,将降低矿井涌水对环境的污染,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清江河的污染都将大大降低,削减了污染负荷,其中新五房沟煤矿1号、2号和弘发煤矿(7号)矿井口总铁削减量分别为169.44 t/a,10.55 t/a,23.34 t/a;SS削减量分别为391.67 t/a,253.84 t/a,275.94 t/a,对流域的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改善了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可持续影响指标

影响年限

中长期

中长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行政村所在镇、村相关人员及村民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修城坝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预算单位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

执行数:

3

其中财政拨款:

3

其中财政拨款:

3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修城坝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数据真实有效,为政府环境保护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项目实施,对自动监测站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护,确保东城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达到了预期效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自动站运维个数

1个

1个

质量指标

符合空气自动监测站技术规范要求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效

2020年12月

2020年12月

成本指标

完成成本

3万元

3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实现数据共享,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开展自评,《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20年矿企涌水(地下水)治理项目”“2020年修成坝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矿企涌水(地下水)治理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修成坝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20年医疗保险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20年住房公积金。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2020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2020年用于环保督察、监测站实验室运行经费及开展专项工作的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本单位2020年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省控网络例行监测工作经费和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经费等。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本单位2020年淘汰燃煤小锅炉和大气攻坚激励资金经费等。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本单位2020年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经费等。

1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本单位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费等。

1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本单位2020年环保应急、疫情防控经费等。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 效 评 价 报 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下属两个事业单位财务均未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承担本行政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编制县区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县区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拟定县区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县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依照规定牵头协调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县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县区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参与确定大气、水等环境纳污能力。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

4.参与提出县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县区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县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县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参与制定县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县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协调县区核安全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管理工作,参与核设施安全、核设施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参与反生化、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8.负责县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9.负责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制定县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县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参与建设和管理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按规定发布县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县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1.负责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制度。监督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12.统一负责县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负责开展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监督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县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开展县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县区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5.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协调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和区域合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统筹谋划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分解下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统一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属地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协调属地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绩效考核,定期通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执法,协同作战,集中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三)人员概况

2020年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共有在职职工40人,其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24人,事业人员16人。退休职工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83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1.84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26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09万元,占11.33%;项目支出3782.48万元,占88.6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我局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大排查大整治大转化大提升”为抓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主动融入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我局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切实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及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违规违纪等现象发生。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我局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作为行政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严重违规行为,予以问责,确保环保资金安全使用,发挥最大效益,助推县域经济健康绿色发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我局自评得分93分,2020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执行情况良好,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问题

环保项目推进较慢,财政预算资金执行率较低。

(三)改进建议

在今后的预算执行管理中,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的跟踪监督管理,加大项目执行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2

矿企涌水治理(地下水治理)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度,我县获得中央、省级关闭煤矿涌水(地下水治理)治理专项专项资金1012.5万元,专项资金下达我县后,我局按相关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或项目建议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并取得市、县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一是新五房沟6号涌水井口拟采取封堵,封堵厚度约为25m,前段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辅以锚杆固至岩石内部形成挡水墙,中间填充黄泥(或混凝土)作为隔水层,外部为钢筋混凝土。二是新五房沟1号、2号及原弘发煤矿井口7号涌水采取末端治理+综合管控措施。主要采取无动力锰砂滤床,配套跌水池、反应池。工艺流程:涌水配水渠+跌水池+反应沉淀池+无动力锰砂滤床。三是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取缔,通过原水供水管网直接接入龙王潭饮用水源供水管线。通过项目实施,项目的实施对带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使剑阁县生态立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加强,确保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剑阁县建设成山清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和谐稳定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增加动力。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

2020年1月18日,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剑阁县人民政府、剑阁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完成《剑阁县关闭煤矿涌水治理方案》评审工作。专家组经过质询和讨论后,一致认为方案根据各井口涌水水量水质特征,采取封堵、治理、管控等综合治理措施,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技术线路合理,方案总体可行。2020年该项目纳入广元市煤矿开采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与典型矿山治理修复项目申报入库,并作为中央地下水污染治理试点项目推进。资金支持范围和分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矿企涌水治理(地下水治理)项目计划1012.5万元,到位1012.5万元,到位率100%。资金来源:中央、省级资金。

2.资金使用。中央、省级专项资金1012.5万元,2020年支付834.2784万元,支付进度82.4%。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资金监管,制定了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为项目招投标及项目实施划定界限,为专项资金使用保驾护航。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我局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财务管理等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资金经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县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县财政局下达资金分配方案给各乡镇,各乡镇作为业主提交实施方案并由我局批复后,严格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和进度推进项目建设。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公示制度等,规范建立项目管理档案。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高效性,发挥专项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我局成立了专职的项目规划管理股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及时配合市局完成项目进度及资金执行情况调度,对在建项目,适时督促进度,监督工程质量,指导施工单位按照项目实施内容规范实施。对已完工项目,督促其及时完成验收、审计及资金拨付等收尾工作,并及时开展绩效评价等。

四、项目完成及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专项资金1012.5万元,共涉及子项目1个,其中:工程类子项目1个。2021年1月24日完成1个工程类子项目,业主单位下寺镇已组织验收,后期工作正积极组织项目审计并履行报账手续。截至目前,新五房沟1号、2号和原弘发煤矿7号井无动力滤床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新五房沟煤矿6号井封堵完成,已无涌水外排。源水管线完成并实现供水。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对带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使剑阁县生态立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加强,确保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剑阁县建设成山清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和谐稳定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增加动力。

2.生态效益。减少了对水对环境的污染,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清江河的污染都将大大降低,削减了污染负荷,其中新五房沟煤矿1号、2号和弘发煤矿(7号)矿井口总铁削减量分别为169.44 t/a,10.55 t/a,23.34 t/a;SS削减量分别为391.67 t/a,253.84 t/a,275.94 t/a,对流域的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改善了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3.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1、有效改善区域环境,促进宜居乡村的建设,并形成一个新的居民休闲游憩的重要场所,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和城镇影响力。2、提升无动力滤床技术的社会与科学价值。3、可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在此开展滤床建设研究工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相关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项目管理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支出合规,项目完成情况良好。通过项目的有效运行,对促进我县生态环境改善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优化设计新增变更工程量。一是前期治理方案编制重在确定无动力的技术线路,对工程建设具有指导意义。但进入设计阶段,在遵循无动力技术线路的前提下,仍需进一步优化完善,同时存在对应工程量取费不足的情况。二是根据实地勘察情况和场地制约限制,同时充分考虑构筑物结构安全性,延长构筑物使用年限,需增加大量土石方开挖和场区工程量。三是矿企涌水治理涉及多个县区,根据先期建成试点项目运行情况看,受自然灾害影响,存在治理效果不佳,污染反弹的情况。综上,因优化调整设计工程投资概算预计增加到约1530万元。2020年8月11日,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剑阁县关闭煤矿涌水综合治理项目细化设计方案(代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并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原则同意工程量变更,投资概算增加以后期审计结论为准。

2.后期运维资金压力大。该项目中涉及矿企涌水治理为3个井口,后期的运行维护、管控等费用约137.39万元/年,我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财力薄弱,地方财政难以保障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资金筹措压力大。

(三)相关建议

1.实施封堵措施的涌水井,因原水流通道封堵,老空水位抬高,可能会出现新的超标涌水点。一是我县将持续关注其他互通矿井水流量、水质等状况,同时加大巡查,及时发现新的涌水点,并加以管控。二是参考和借鉴同等地质条件下实施封堵措施地区的管控经验和措施。

2.多级跌水曝气+无动力滤床成套治理技术,目前无可借鉴成功经验。无动力状态下延长滤床污堵板结时限,减少运行成本;成本低廉、防止污堵板结等方面优于砾石、石灰石、锰砂的先进滤料等方面依然持续运行后得出相关可研成果。

3.结合现有工程,我县将进一步对无动力滤床水力停留时间对地下矿井水总铁去除率影响进行持续关注,以利于形成无动力滤床成套技术规范成果。

修成坝空气自动监测站

运维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补助工作经费,不需进行项目申报和批复。省上下达项目资金后,由我局按照资金使用范围进行实施。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绩效目标

修城坝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经费来源为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万元。实施内容为:对修城坝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测维修,确保自动站正常运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

该项目资金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补助工作经费,不需进行项目申报和批复。省上下达项目资金后,由我局按照资金使用范围进行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省级专项资金3万元,到位3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省级专项资金3万元,2020年支付3万元,支付进度100%。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资金监管,制定了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为项目招投标及项目实施划定界限,为专项资金使用保驾护航。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我局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及财务管理等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确定项目实施内容,认真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金申报、审核、使用和监管程序,支出符合相关流程,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不超标准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公示制度等,规范建立项目管理档案。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高效性,发挥专项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我局成立了专职的项目规划管理股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及时配合市局完成项目进度及资金执行情况调度,对在建项目,适时督促进度,监督工程质量。对已完工项目,督促其及时完成验收、审计及资金拨付等收尾工作,并及时开展绩效评价等。

四、项目完成及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资金为运维工作经费,专项资金3万元,2020年支付3万元,完成了对修城坝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维,确保其符合空气自动站技术规范要求。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修城坝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实现数据共享,为政府环境保护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总体上看,该项目管理规范,资金到位及时,项目支出绩效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工作属常规工作,经费预算不足且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相关建议

强化项目编制工作,在全面、细化、量化上下功夫,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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