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1-10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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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土地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我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我县行政辖区内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及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3、代表县人民政府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拟定的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指导、监督方案的具体实施。

4、承担耕地转用、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查、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涉及全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6、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工作完成情况

(1)加快集体土地征收,确保项目用地。2020年,我中心共实施广元山区公路、万隆精神病医院、普安中学、柳沟小学、军民融合产业园等18个征地项目,共征收(用)集体土地1348.12亩,其中:耕地599.27亩,非耕地748.85亩,安置失地农民566人,支付补偿安置费用11663.47万元(含广元山区公路9103.3万元)。

(2)加快房屋拆迁力度,改善居住环境。2020年启动实施水厂片区二期、下寺村安置点、原创业医院片区、县文旅体局北侧、教育园区、华侨城片区、普安老汽车站一期、普安城南路片区等10个棚改项目,拟拆迁房屋817户,拆迁房屋面积228611.58㎡,安置人口2589人。经过大家共同努力,目前已签订协议375户,签约率达45.9%,全年兑付资金2.1亿元,各棚改项目工作有序推进。

(3)以百姓安居为目的,加快拟安置人口认定和安置房分配工作。一是完成9个项目257户1343人的安置人口调查、组织会审认定及安置异议答复工作。其中108道下川桥项目建设(3户11人)、普安工业园区主干道(1户6人)、2017年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普安(1户4人)、棚改项目普安城南路(1户8人)、华侨城建设项目(25户125人)、棚改项目教育园区(61户355人)、棚改项目高铁片区(53户251人)、棚改项目水厂片区(95户490人)、棚改项目文广新片区(17户93人)。二是为缓解矛盾,根据县委县政府出台的限价房政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完成房票安置审批工作171户714人,为下一步启动购买限价房做好准备。三是全面清理2018年-2019年所有征地资料,目前已清理26个征拆项目有561人可参加失地农民社保险,待市上出台出参保细则,我县立即为失地农民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

(4)积极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做好维稳工作。一是建立了信访工作台帐,及时将各类信访件根据工作职责分解到各股室并主动回复。二是及时与相关单位配合处理涉及全县房屋征拆和安置、政策咨询等群众信访件和领导批件及省委巡视组交办件,今年年共收到信访件57件,已回复52件,5件正在核实调查中,其中接待拆迁安置、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上访咨询100多人次,妥善解决了上访咨询人员矛盾,为顺利推进征拆工作打好基础。

(5)积极配合,做好脱贫攻坚工作。2019年是我县脱贫摘帽年,我中心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和部署,选派工作能力强、基层经验丰富的人员驻村帮扶,挂联的东宝镇双华村、凉安村、高池乡牌坊村共派驻7人增加帮扶力量,并轮岗派驻股室人员赴挂联村开展帮扶活动,确保挂联村顺利脱贫摘帽。一是协调项目资金50多万元,完成饮水井30余口,解决了双华村人畜饮水困难的实际问题。二是出资11万余元,用于发展村级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单位帮扶责任人全年月均3次入村开展帮扶活动,积极协助开展道德积分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全村老少整治环境和个人卫生,整治村中脏、乱、差现象。四是通过入户走访加强贫困户思想教育,教育贫困户要有吃苦耐劳精神,多动手做,少等靠要。

(6)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改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征地拆迁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执行,每月梳理摸排线索及时完成线索上报,配合县扫黑办完成中央第10督导组“回头看”检查工作。

(7)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中心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抓,按照规定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主题教育工作,单位领导干部及职工坚持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通过“初心夜学堂”“初心研讨堂”、实地调研、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将本次主题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手段单一,主要依靠谈判、经济补偿方式进行拆迁,未形成联动机制。

一是征收补偿的政策刚性对拆迁干部有强约束力,不能突破补偿标准,也不能违反程序。另一方面是被拆迁户的需求是千差万别的,个人对政策的理解差异很大,特别是认为既然是谈判,为什么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再者对“钉子户”缺少上位法支撑,政策上缺乏有效手段去处置,我县至今未按法律法规强制处理过一户,对群众没有威慑力。往往个别项目急用土地的“钉子户”有利可图,如教育园区、华侨城、法院地块、佳源广场等项目最后政府不得不专题研究,多少都要作出让步,形成一定风险:一是领导的行政风险,二是一旦群众知晓盲目效仿及争当“钉子户”,甚至配合工作的已签约拆迁户反水将形成巨大的不稳定因素。再是拆迁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是社会综合矛盾的反映,许多被拆迁户往往把所有的问题和矛盾,诸如以前政府对他不好、政策没有惠及的比别人多、邻里纠纷、家庭困难、家有病人以及2017年应买失地保险未按时申报办理现后悔了等等借口都作为谈判筹码。单依靠拆迁组来谈判说服不行,需要涉及的部门都参与才起作用,矛盾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拆迁协议才能签约,往往大家都畏难,部门联动配合不够,这一点是我县最欠缺的。

(2)“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认定处置滞后,制约了拆迁谈判。

我县属于“5.12”汶川地震重灾县,在地震灾后重建期间,政策上允许先建后批、边建边批,特别是2009年县委县政府强制执法时“煤气罐”事件的发酵和负面影响,造成建房管理失控,农房一户多宅、房屋加层超规模建设较多,目前拆迁房屋涉及大量无合法手续违规建筑。一些听话的群众观望政府如何处置“两违”问题,现在各部门都畏难,已形成的建筑要推倒拆除难度很大,依法处置社会风险又大,群众容易对立。若政府让步,给其他群众口实作为谈判的筹码和要价的理由。目前政策规定,违法建筑不补偿还应处罚,既对拆迁干部形成了压力,又面临政府处置的难度大,已形成“两难”局面。特别是二次拆迁户既有违建又有一户多宅或者产权分割转移问题更复杂,需职能部门加快研究处置。

(3)部分公职人员不配合拆迁,严重影响工作进度。

公职人员家庭大多家庭经济条件好,拆不拆没关系,心里期望值一般较高,许多公职人员知晓政府对待“钉子户”的态度往往得利较多,故意对抗不配合,如普安印刷厂二期还有一户未签、普安汽车站已签约的门面户,“佳源广场”至今还有3户未签协议。公职人员家庭往往因主体不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现行政策拆迁安置,人数比纯农民少,安置补偿费也低于农户,内心不接受,影响拆迁进度。如水厂片区棚改还有3户涉及公职人员未签约。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性强、难度大

一是违法建筑要求按合法的补偿,下寺最突出、违法面广,房屋面积大。二是一楼的房子不管修建或办证时的用途是什么,特别是临街的都要求按商业门面补偿,补偿价格诉求高,如法院地块、“佳源广场”堵头和文旅体局北侧地块。三是普安老百姓成栋的房子少,希望产权调换,要求还房比例越高越好,但执行起来难。首先,补偿时房屋新旧度不一样,管理使用好坏不一样,土地使用年限不一样,每户的家庭需求、居住人口不一样,在签协议时难以用一个比例来解决问题,拒签较多(如普安西街棚改、普安老汽车站一期、普安印刷厂二期)。其次,房屋建成后还房一般都是开发商代建,房子修好后,往往分不下去。房屋结构、户型及上下排水管网都可能是群众不满意由头,还房群众普遍对房屋位置、楼层、公摊面积不认可,甚至对门面开间入深以及超面积部分的结算价格等都是争执的焦点。我们一旦站在公正立场上说话或语气态度不注意,就会成为攻击、被举报的对象,如普安印刷厂一期房子建成后住房已分配入住一年多,但19户门面至今分不下去,征收中心已成了两个异议当事人攻击的对象,不能正常上班生活,钟县长曾帮助报警解围。

(5)乡镇工作人员不能专人专岗从事征收补偿工作,也极大的影响了拆迁进度。自棚改项目启动以来,一是受制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征收工作时断时续;二是属地乡镇的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特别是下寺镇都身兼数职不能轻装上阵全身心投入到征拆上来,制约了拆迁工作,也传导到抽调人员;三是抽调的干部虽能专职从事征拆工作,但多数是原乡镇的边缘人员,整体素质能力偏低,工作质量、效率不高,激励竞争机制未形成也是原因之一。

(6)安置房建设滞后、房源缺乏制约拆迁,同时“清江河东岸”选房分房工作滞后,信访量不断增大,增大拆迁难度。一是安置房建设跟不上拆迁进度,被拆迁群众看不到安置房在哪里,加之目前我县无净地建房,仍需通过拆迁才能满足建房,更推迟了安置房源建设,群众抵触大,心中无底,怕这怕那,不能有效推进拆迁工作。二是因2014年以前的农房拆迁项目的基础资料在下寺镇政府,跨度时间长达8年,新增人口近百人,致使拟安置人口家底不清,加之“幸福佳苑”分房选房遗留问题未解决,如经营性用房至今未分下去,群众对分房结果持有疑议等,造成已建成的清江河东岸A、B、C幢600余套安置住房和近20000㎡经营性用房至今不能分配,既影响了社会稳定又增加了政府成本。

二、机构设置

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581.9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42.46万元,增长118.47%。主要变动原因是征地拆迁补偿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58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5.08万元,占7.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6.88万元,占92.0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53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08万元,占88.75%;项目支出2249.58万元,占11.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581.9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42.46万元,增长118.47%。主要变动原因是征地拆迁补偿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2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9.91万元,增长32.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万元,占8.77%;卫生健康(类)支出12.50万元,占4.3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36.72万元,占83.04%;住房保障(类)支出10.85万元,占3.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85.08,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36.7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9.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25.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249.5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中心按要求对2020年(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按照年初的预算绩效要求完成了本年的各项工作。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中心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96.88万元,执行数为2249.58万元,完成预算的68.23%。通过项目实施,在2020年年底完成剑阁县域行政区划范围内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


绩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征地拆迁和补偿项目

主管部门

剑阁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4161513.17

16509707.47

10

68%

6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24161513.17

16509707.47

-

68%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依据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在2020年年底完成剑阁县域行政区划范围内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

完成省市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50分)

数量指标

完成征地拆迁

5

469.019

469.019亩

5


农房拆迁

15

326

326户

15


质量指标

征拆效果

20

达到建设要求

达标

20


时效指标

建设完成期限

5

2020年12月底

达标

5


成本指标

严格成本控制

5

24161513.2

16509707.47

3

拆迁进度缓慢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对当地社会发展的作用

20

积极有效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达标

20


生态效益
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

5

达标

达标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5

有效

达标

5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管理部门满意度

5

满意

达标

4


群众满意度

5

满意

达标

4


总分

100


86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已经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属于财政拨款一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土地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我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我县行政辖区内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及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3、代表县人民政府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拟定的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指导、监督方案的具体实施。

4、承担耕地转用、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查、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涉及全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6、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0年底,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在职人员26人。其中事业人员2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58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5.08万元,占7.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6.88万元,占92.0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53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08万元,占88.75%;项目支出2249.58万元,占11.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本单位预算管理

1-1-1.编制完整: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基金预算(土地成本)纳入财政大预算,

1-1-2.目标制定: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绩效目标编制较完整,得2分,绩效指标做到了量化细化,得2.5分,

1-1-3.编制准确: 自评得分:9.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预算全年无调剂金额,

1-1-4.支出规范: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分配资金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分配专项资金按程序报批,

1-1-5.支出控制: 自评得分:0.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项目预算中未编列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

1-1-6.动态调整: 自评得分:7.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将绩效监控和中期评估结果运用到部门预算调整,

(二)结果应用情况

1-1-7.预算完成: 自评得分:6.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6月执行进度16%。得0.5分,9月执行进度37.54%,得1.5分,11月执行进度

63%,得1分。12月执行进度100%得3分,

1-1-8.目标完成: 自评得分:5.5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项目实际完成均达到预期绩效标,

1-1-9.违规记录: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无违纪违规问题,

2-1-1.政策执行: 本部门未涉及该指标,

2-1-2.收入解缴: 本部门未涉及该指标,

2-1-3.预算管理: 本部门未涉及该指标,

2-1-4.采购实施: 本部门未涉及该指标,

2-1-5.配置使用管理: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得2分,将资产纳入资产管理系统,得2分,

2-1-6.收益核算: 本部门未涉及该指标,

2-1-7.制度建设: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及时更新完善制度,

2-1-8.制度执行: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

2-1-9.预算编制执行: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三公经费”零增长,年末决算数未突破预算数,

3-1-1.自评公开: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随机关部门决算公开,

3-1-2.结果整改: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绩效管理过程中未出现问题,

3-1-3.应用反馈: 自评得分:4.0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一是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较完整,预算绩效目标定制量化细化较合理,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分配资金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分配专项资金按程序报批,项目实际完成均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二是综合管理情况 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将资产纳入资产管理系统,三公经费零增长。

(二)存在问题

预算执行进度较慢。

(三)改进建议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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