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1-10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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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印发剑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剑府办〔2012〕42号),剑阁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及其他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为:

1.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制定或拟订有关制度,依法对县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根据县政府授权,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行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能;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移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

8.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9.协调外地在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党建引领,营造国资系统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

坚持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要求,牢牢抓好国企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是贯彻落实剑阁县廉洁文化“九进”活动。成立国资系统廉洁文化 “进企业”领导小组,印发了《廉洁文化“进企业”实施方案》,以一二级集团企业为重点,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意识,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企业风尚,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廉洁经营、依法经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是深入开展系统治理工作。重点对系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对各企业制度建设、财务、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督查,同时开展了财务专项检查工作,发现突出问题20余条,要求企业即知即改,建立整改台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程序,内控制度等。积极开展省委巡视组反馈大量出借国有资金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收回本金5330万元,利息959.12万元,下欠本金16649.93万元。对于目前尚未归还的借款,我县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催收,确保国有资金不损失。

三是扎实开展日常党建工作。国资系统机关和企业支部共计8户,党员共计78人,新发展正式党员2人,预备党员4人,积极分子5人,全年收缴党费共计4万余元。与国投公司企业支部和农投公司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党建为引领,将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国资系统党员和群众同志都积极自愿捐款1.7万余元,用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是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2.抓疫情防控,积极促进国企复工复产两不误

在抗疫期间,整个国资系统团结一致,坚决按照中央、省、市、县防疫工作要求,做好自我防护,确保“零”疫情发生。企业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防疫抗疫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采取一企一策,全力促进重大项目复工复产, 3月初国资系统企业以及重大项目建设工地复工复产达到100%。

3.抓项目建设,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县属国有企业共计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8个。一是普安“一庭芳景”拆迁还建项目,由国投公司作为业主,总投资2250万元,占地4030平方米,修建还建房36套,已进场施工。二是剑门关红色党性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由国投公司作为业主,总投资19000万元,规划占地124亩,拟修建培训办公区、学术报告区、住宿餐饮区、休闲健身区以及管理便民区等功能性区域,目前正在开展立项工作。三是东西部协作共建产业园项目。由瑞峰公司作为业主,项目总投资7007万元,总用地面积79.67亩,资金来源为东西部产业协作资金1790万元。目前,厂房主体结构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屋面钢结构安装,屋外土建散水作业。四是2018年、2019度度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2018年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由健腾公司做业主,总投资6.3亿元,目前正在进行验收阶段;2019年度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分别由健腾公司、洪厚公司作为业主,共计10个项目,总投资约3.7亿元,目前正在拆旧复垦工作。五是普安实木家具聚集制造产业园项目,投资1900万元,主体部分钢结构已进场安装,堡坎和护坡施工阶段,预计今年12月份底全面完工。六是时代金座项目,总投资1.5亿元,主体工程全部完成,目前正在进行电梯安装、水电施工阶段,预计今年12月底交房。七是剑阁县东西部扶贫协作(禾丰)现代农业园区项目,投资1500万元,预计11月上旬全面竣工交付使用。八是开封军民融合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投资7000余万元,现已顺利移交至军民融合产业管理委员会并投入使用,但无任何资金来源。

4.抓融资工作,努力强化资金要素保障

2020年,县属平台公司充分利用国有资产资源优势,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筹集资金,累计6.49 亿元。其中,农投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通过剑阁县农发行为沙溪坝组团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5亿元,利率5.88%/年;健腾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2020年8月24日分别通过广元市贵商行、剑阁县农发行为2018年、2019年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融资1.49亿元,利率分别为7.5%/年、5.39%/年。

5.抓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一是加强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之后闲置资产的清理,进一步澄清家底。重点对普安镇闲置国有资产进行了清查摸底,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盘活使用建议。

二是加强资产处置及租赁管理,积极为财政创收530.65万元。截至11月底共处置闲置资产10宗,成交331万元;公租房租赁收入实现199.65万元。

三是积极推进广元监狱沙溪坝矸砖厂资产移交工作。通过积极与省监狱局、广元监狱进行多次磋商、洽谈,重新启动了沙溪坝矸砖厂的资产移交工作,并取得了重大进展,双方初步确定了移交价,草拟了《移交协议》,正等待双方确认后签字。

6.抓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县属国企健康发展

一是国有企业经营收入稳中有升。截至11月末,县属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达到103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76万元,增长55.1%;资产总额87708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9057万元,增长17.3%;负债总额49880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0634万元,增长16.5%;上缴税费总额44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3万元,增长175.8%;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1358万元,增长11%。

二是积极推进企业整合优化,做强县属国企。针对个别县属国有企业规模小、主营业务单一、产业结构不优等问题,拟通过整合重组方式组建集团公司,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草拟了《关于县属国有企业集团组建的实施方案》、《剑阁县国有企业人员及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待进一步上会讨论。

三是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农投公司出资400万元与广元市茶叶集团公司组建了剑阁县茶叶公司,占股49%;瑞峰公司全资子公司捷顺公司通过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募集资金1470万元,引进一家非国有企业占股49%,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7.抓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其他目标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脱贫帮扶工作,每月定期深入乡镇、村开展政策宣讲,采取以购代扶方式帮助贫困户增收,采购金额累计2万元多元,积极支持贫困村产业发展,协调资金20万元。二是抓好信访维稳。全年处理信访件20余起,回复信访件12次,回复率100%,满意率95%。三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2020年度国资系统无安全事故,为有效保障安全生产,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全年开展消防安全培训2次,建立项目风险隐患台账,发现隐患点13个,整改率100%,及时消除隐患。制定《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防范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四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全年巡河10余次,按时定期录入巡河记录登记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确保马鸣河无污染、干净通畅。五是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求,与移交我县的中省管企业积极对接,协调相关部门及乡镇,现已基本完成移交工作,与我中心对接的企业共19户,涉及移交人员453人,党员116 人,已签订协议453 人,完成管理服务关系、人事档案、党员档案移交453人。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属于一级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6024.8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32.09万元,增长了4.97%。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602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89.49万元,占38.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24.00万元,占61.5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万元,占0.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年初结转和结余110.37万元,占0.4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454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63万元,占0.98%;项目支出24309.18万元,占99.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24.8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32.09万元,增长了4.97%。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4.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77%。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6147.59万元,减少了65.42%。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中央补助资金及棚户区改造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4.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53万元,占0.9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9万元,占0.27%;卫生健康(类)支出11.34万元,占0.13%;农林水(类)支出8100.80万元,占94.91%;交通运输(类)支出17.27万元,占0.2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19.30万元,占2.57%;金融(类)支出1.07万元,占0.01%;住房保障(类)支出85.82万元,占1.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534.81,完成预算32.7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6.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69万元,完成预算67.63%。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6.8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 支出决算为5674.30万元,完成预算81.06%。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9.55万元,完成预算93.90%。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99.74万元,完成预算80.39%。

10.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10.7%。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2.56%。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支出决算为73.79万元,完成预算71.34%。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0.5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0.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0.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31.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公务接待工作较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31.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3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3.25万元,下降了68.42%。主要原因是当年公务接待工作较少。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570人次,共计支出1.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601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剑阁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0万元,比2019年减少5.09万元,下降了32.44%,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剑阁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 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反映除生产发展、社会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项): 反映按《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安排的专项用于各地逐年有序解决已经取消的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

13.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 反映除安全防卫、事业运行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属全额财政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企业发展股、资本运营股、项目服务股共3个内设机构。

1.企业发展股

负责指导所监管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推动企业资本运作;指导建立国有企业现代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国有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审核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投融资计划;指导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激励办法;负责实施企业财务信息收集报送,财务检查、会计报告编制相关工作,综合研究企业经济运行状况;负责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2.资本营运股

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资产经营工作;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重大问题;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监缴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承担原资产管理中心相关工作。

3.项目服务股

研究国有资源转化战略;承担招商引资及项目投资工作;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项目规划编制;负责企业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查;负责企业项目投融资服务、项目统计报送工作。

(二)机构职能

1.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制定或拟订有关制度,依法对县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根据县政府授权,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行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能;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移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

8.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9.协调外地在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事业编制9名(参公)。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不含兼职),股级职数3名,实际在编在岗7人。下属事业单位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2人,在编在岗12人。固定资产总额26.4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08195772.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402054.5元,占35.74%;政府性基金收入132690000元,占63.73%;上年结转收入1103717.94元,占0.53%。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08195772.44元,其中:基本支出2397054.59元,占1.15%;项目支出205798717.85元,占98.8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和执行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信息、项目库的报送工作,完成基础信息的更新,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中,特别注意对预算编制准确性的把握,确保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算执行调整,按时完成待批复提前细化。

(2)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不调整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完成单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按时报送决算,单位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数据相符,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2.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设立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从业资格。

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要有《财务管理制度》、《接待制度》、《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卫生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费用审批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等。

会计核算:依法建账,使用合符规定的会计准则制度,建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明细账》,使用合法、内容真实、要素齐全并经审核的原始单据作为编制记账凭证依据。

3.财政政策执行

(1)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支出中直接支付比例达到全县当期平均水平。

(2)公务卡改革:严格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结算。

(3)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 经费支出。

4.财经纪律

(1)审计监察:接受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财监局和上级有关监督检查部门监察。

(2)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国库动态监控预警无违规支付行为。

5.项目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管理编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真实、可行、科学。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各单位(股室)与县国资事务管理中心和财政局做好等相关单位事前沟通,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采购中,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 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绩效自评,2020年国资活动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项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实施需要的人力、经费等各项条件得到一定的保障,实施过程监管到位,项目组织管理水平总体较高;通过项目实施,产生较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整个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财务票据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三)改进建议

历年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部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规范设置管理流程实施动态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水平。对经营性资产进行集中管理,建立公开租赁平台,强化收益,纳入财政统收统支;进一步梳理可转经营性的项目资产,提高资产收益;对乡镇闲置资产强化整合利用,打破部门行业管理界限,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年年财政拨款资金主要用于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料印刷、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开支。在编制预算与执行中,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把有限的经费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附件2

公共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共服务中心,即剑门大厦,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作为业主单位统筹修建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6342.05平方米,办公楼入驻43家单位办公,公共服务大厅容纳各级单位办事窗口。公共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电梯维保费、空调维保费、物管人员经费等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数量指标

公共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经费 

总面积26342.05平方

质量指标

公共服务中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率

98%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度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公共服务中心物管费

100万元





经济效益
指标

地方经济发展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社会效益
指标

公共服务中心物管费

为人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剑门大厦公共服务

能长期服务于人民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

≥99%


公共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经费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基本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公共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经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资金申报内容合理,程序合规。项目立项、审批、和批复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公共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2019-2020年资金计划为2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且资金到位及时。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已全额支付,且支出依法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设立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从业资格。

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要有《财务管理制度》、《接待制度》、《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卫生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费用审批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等。

会计核算:依法建账,使用合符规定的会计准则制度,建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明细账》,使用合法、内容真实、要素齐全并经审核的原始单据作为编制记账凭证依据。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19-2020年,公共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经费实施情况如下:

物业管理费支出83.37万元,消防维护保养费支出12万元,电梯维保费支出7.6万元,空调维保费支出26万元,物管人员人员经费74.66万元,管理中心日常公用经费12万元,变压器维护费3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公共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公共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总面积26342.05平方米,维护到位,保障安全和卫生管理率达到98%。2019-2020年该项目成本200万元,目标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成本控制目标基本实现。

(二)项目效益情况

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主要为人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方便投资者和百姓。并且能够长期服务于人民,受到百姓一致好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支付情况稍微滞后。

(二)相关建议

加强了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公共服务中心日常运行正常。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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