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剑阁县行政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1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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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行政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剑阁县行政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蒋  飞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宏  森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三永  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张  珩 县纪委副书记  

熊征远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唐永红  县教育局局长 

程元军  县民政局局长  

杨剑雄  县财政局局长

李必众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勇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白   可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庆国  剑阁生态环境局局长 

敬明洋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慧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清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左文兴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局长

王晓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   霞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新强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孟   康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梁登松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谢振宇  县税务局局长   

王显锋  县水利局局长    

罗映波  县林业局局长   

侯   猛  县审计局局长  

王江珠  县公安局副局长

罗国宝  县司法局副局长   

县行政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罗国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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