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1〕30号)要求,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我办决定调整全县主要河流、水库、渠道县、乡、村级河长,现将调整后名单公示如下。
一、县总河段长
杨祖斌 范为民
二、县副总河段长
冀健华
三、县总河段长办公室主任
唐家华
四、县、乡、村级河段长(详见附件)
附件:1、剑阁县县级河段长信息表
2、剑阁县5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河流乡、村级河段长信息表
3、剑阁县50平方公里以下主要河流乡、村级河段长信息表
4、剑阁县主要水库、渠道乡、村级河段长信息表
剑阁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