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开展“十大”行动提升乡风文明

发布日期:2021-11-30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 字体: 分享到:

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2021年,剑阁县持续深化组织开展“十大行动”提升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开展自治组织建设行动。建立完善了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协会等自治组织。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二是开展文明创建深化行动。按照文明创建三年规划,注重文明村镇典范引领,2021年县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82%;三是开展思想道德星光行动。进一步完善先进典型嘉许机制,强化先进典型数据库管理,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增设好人馆,展播省以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23人;四是开展村规民约培育行动。注重在法规政策衔接、突出问题治理、群众广泛参与、语言本地化表达、有效奖惩激励、民间舆论引导上下功夫,对全县311个村的村规民约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并在重要场所公示;五是开展家规家训弘扬行动。积极发挥文明家庭优良家风引导作用,强化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350余户县以上文明家庭开展结对1050户家庭,让家风滋润民风,让文明引领风尚;六是开展村史村志编撰行动。大力开展村史编撰工作,强化村史馆示范建设,鹤龄镇化林村利用村史馆开展群众教育和未成年人教育3500人次,收到良好社会效果;七是开展志愿服务普及行动。强化资源整合,县成立了志愿服务总队和8支专业志愿服务队伍,29个乡镇整合建立志愿服务大队,364个村、社区建立了志愿服务中队,形成总队体系,开展“点单”服务,服务群众10万人次,切实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八是开展城乡结对共建行动。结合按照乡村振兴工作部署,13个省以上文明单位结对13个村,积极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活动,支持乡风文明建设;九是开展环境卫生洁美行动。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引导村民养成讲健康卫生的习惯;十是文明新风传播行动。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文明实践所、站主阵地作用,建立乡贤、知客、返乡创业人员、民间艺人、退休回乡人员等为主要成员的志愿服务队伍和文化文艺队伍,既传播文明新风,又丰富群众生活。(李航)

图为:剑阁县鹤龄镇化林村支部副书记张茂琦在村史馆向未成年人介绍化林村发展史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