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龄派出所结合“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复查工作,在剑阁县锦屏乡进行18周岁以上户籍人口信息无相片人员清理工作中,发现村民苟某长期在此生活,一直没有户口,认为平日不需要户口,觉得补录户口麻烦便一直未到派出所办理补录手续。
虽苟某本人对无户口问题不重视,但派出所高度关注,经民警详细走访调查,了解到苟某是一名双目失明的孤苦老人,无子女,经济贫乏、体弱多病,生活条件差,户口在1989年人口普查时被注销。随后,民警查阅老户籍档案,走访当地村民,到村委会询问相关工作人员,证实苟某所说属实。派出所积极向县局汇报,快速为苟某成功补录户口,并将户口本亲自交到苟宣林亲属手中。截至目前,鹤龄派出所已为6位老人恢复户籍,注销重户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