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户籍管理 有效控制违法生育

发布日期:2020-10-21    浏览量:次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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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召开计生公安综合执法工作会议

  

  3月9日,剑阁县组织全县12个中心镇公安派出所所长和计生办主任,在普安镇召开了计生公安综合执法工作会议,就依法规范新生儿入户管理,加大对违法生育的处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县人口计生局局长母云斌、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治中、治安大队队长杨文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伏子春主持。

      依法加强户籍管理,既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是政府部门加强社会管理、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需要。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承担着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责任。规范新生儿出生申报、入户、登记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有效控制违法生育行为,切实稳定剑阁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为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会议明确了从2012年3月1日起,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在新生儿入户管理中,要认真查验人口计生部门颁发的准生证明和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对一孩入户登记,要查验《生育服务证》。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第二或第三个孩子,要查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生育证》再予入户。对非婚生育、违法生育办理入户的,要向办理入户人发放《违法生育上户告知书》,并通知计生办进行处理。计生办在依法对违法生育行为处理后,向当事人送达《违法生育入户建议函》,当事人凭《违法生育入户建议函》到派出所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会议安排部署了关于在全县清理2008年以来的违法生育对象工作,要求各乡镇计生办立即展开清理,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及时处理到位。特别要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和富人、名人的处理力度,形成对违法生育对象处理的高压态势。

  会议要求,公安、计生在综合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法,加大部门协调配合,每月互通违法生育人口信息和违法生育入户登记信息,共同做好人口计生和户籍管理工作,全面实现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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