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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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3号















剑阁县审计局办公室


关于元山镇人民政府资金、资产和债务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按照剑阁县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自2021年3月9日至5月8日,对元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乡镇资金、资产和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

2020年元山镇人员编制共计67名,其中:核定机关行政编制28名、事业编制36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截至2020年末实际在职7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空编4人;事业编制49人,因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划转造成的政策性超编13人;机关工勤编3人。无编临时聘用人员3人。

(二)2020年财政预决算情况

元山镇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60.12万元,本年支出1215.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5.1万元。截至2020年12月末,银行账面存款463.42万元。

(三)资产和债务债务情况

截至2021年5月审计时,元山镇实有固定资产价值1291.51万元。截至2020年末,元山镇流动资产金额994.86万元,应收款等债权金额2506.52万元,实际有效债权53.96万元;应付款等债务金额3115.22万元,负有支付责任或偿还责任的账内外债务共1303.38万元。核实数品迭净负债308.5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元山镇党委政府对乡镇区划调整和机构划转、财务和资产移交工作较重视,成立领导小组专项负责落实,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为严格。但审计调查还发现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费用支付不合规,存在以领代支现象;票据审签不合规,审核不严。

(二)特色产业园财政奖补资金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分红。

(三)预算编制不细化。

(四)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

(五)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

(六)费用支出往来化虚增债权1004.03万元。

(七)元山镇部分项目实施不规范、监管不到位。

(八)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到期未收回;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率低且核算不规范。

(九)合并建制村资产、财务移交不规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处理并提出了建议意见。针对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强化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加大逾期借款或投资款的催收管理力度;加强资产、债权债务管理,严格项目监督管理;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和推进、发挥内审机构监督职能,强化监管。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元山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具体整改结果由元山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剑阁县审计局

2021年12月1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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