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构建现代化交通运输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剑阁县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并有序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走在全市前列。
明职责,转职能。坚持“执法职能”和“服务职能”分离,从“各自为政”到“握指成拳”,全面提升执法和服务效率。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准同意,合并原县地方海事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县路政管理所、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县水上安全管理站等5个单位行政执法职能组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合并原县地方海事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县路政管理所、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县水上安全管理站等5个单位公共服务职能组建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并对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和重要内设股室进行明确。
强队伍,稳过渡。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实现涉及改革单位人员平稳过渡,为改革后工作迅速进入正轨并有序开展奠定基础。保持改革前原县地方海事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县路政管理所、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人员稳定,参公行政编制和交通运输协助执法人员划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设副大队长一名;工勤编制划入县交通运输局,逐步消化,仍从事一线执法工作;事业编制划入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设副科级领导职务一名。为壮大干部队伍和提升业务工作能力,2021年新招录行政执法人员5人,调入人员4人,临聘协助执法人员25人;26名正式执法人员全部通过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考核。
严执法,优服务。严格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流程,健全“执法办案+法规审核+处罚执行”闭环管理模式,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监管体系。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资料准备网上公示,行政审批前置要件一站式审核,行政审批实行网上许可办理,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质量。2021年,查处路产损坏案件131件,行政许可102件,行政处罚636件,现场制止和纠正占道经营、打场晒粮、污染公路及占道施工等违法行为182起,全县货运车辆超载超载率控制在2%以下。
自2021年3月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正式成立运行以来,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规范执法、优质服务”为目标,努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得到上级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成效显著。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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